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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实行年休假制度

时间:2022-05-11 05:23: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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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实行年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关于机关干部年休假的相关,为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镇干部实行年休假制度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街道办在编人员,且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职工。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事假先行折抵年休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年休假要求

(一)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二)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个人情况,照顾本人要求,于每年3月制定本办职工休假计划报送县党政办。实行轮流休假,均衡安排,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不了假的情况,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休假期间,一般不安排休假职工参加日常工作。如有紧急、特殊情况等工作需要,要按要求中断休假回到工作岗位。

(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审批程序

按职级逐级审批后报党政办登记备案。领导干部请年休假,按县上相关规定报批。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2016-09-19 16:39 | #2楼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镇机关干部请假制度执行规定如下:

1.请假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经批准后,请假单交于纪委书记存档,请假期结束后,当日及时销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申请年休假(包括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病假必须附有医院有效证明;事假应先抵消年休假;休假期间,除病假外,若遇抢险救灾和其他紧要事情,要服从镇里调配,休假期则延后。

3.加强对事假控制: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双休日,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也可以用年休假(探亲假)冲抵事假天数。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4.逐级请假:所有干部请假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单交于镇纪委存档。因公出差的请假必须附文件通知或分管领导意见。

5.上班期间中途下村办事的必须告知科室同事、分管领导,填写**镇外出办事去向登记薄,便于督查室掌握全镇机关干部的

去向。

本规定适用于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行三个月。原请假制度自本制度实施起废止,本请假制度统一由督查室负责解释。

中共**镇党委

2015年9月27日

城关镇机关请休假制度2016-09-19 20:18 | #3楼

城关镇机关请休假制度

一、镇机关除特殊情况外,每周正常休假。余假在下乡补助中结算,余假一天补发5元,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扣2分。

二、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凡因事需要请假者必须先到值班领导处领取复式请假条,写清请假的事由、起止时间后送至分管领导处进行审核签字,然后由值班领导根据请假天数规定进行审批。两天以内由值班领导审批,三天由主要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领导办公会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一般必须由请假者本人履行有关手续,不得打电话或者捎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要有入院通知书。

三、凡是参加各类函授学习的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参加者,应按请休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间按出勤对待,超过3天以上取消下乡补助,在休假期间参加者以休假论处。

四、休假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再向值班领导请假,

批准后超休假的天数按请假论处,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超休假天数按旷职论处。(直系亲属住院、婚丧嫁娶等请假,由领导严格按程序审批)

五、镇机关干部请假,一月内事假3天以内不扣工资,3天以上每天扣30元,一年内事假可以用年假进行抵顶,抵顶过后,事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年终考核资格;婚丧、住院、病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年假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合理安排。

七、机关干部凡休假结束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联系销假,凡未及时销假的,以个人失误论处,仍按所记载的休假对待,记入本人的考勤之中。

八、镇机关干部考勤每月清理,次月头公布,公布结束后,个人对公布结果提出异议的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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