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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2-05-16 18:33:40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适用条件是:(财产保全具有标的性、从急性、共保性、利害性、有限性)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5.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

说明要求申请保留的财产内容(数额或数量等)、信息

事实和理由:

1、陈述法律事实、因果关系

2、相关证据

申请人本人提供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和担保材料

范文: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42岁,汉族,河北省XX市XX县XX镇人,XXX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现住XXX住宅小区,联系电话138-----349。

被申请人:周XXX,男,46岁,满族,河北省XX市XX县XX镇人,个体工商户,现住XXX小区,联系电话:187------258。

请求事项:

要求冻结周在工商银行的50万元银行存款。

事实和理由:

2015年6月,我建筑公司承包周某个体经营的大药店三层楼主体建筑工程,2015年4月完工,按合同约定周某应于2015年5月工程完工之后一个月付清欠余工程款,但截至2015年十月经我公司多次催要,对方依然拒绝支付所欠工程款50余万元。我公司于2015年10月对周某依法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 XXXX 元的银行存款(账号XXXXXXXXXXXXX)。

申请人本人提供担保:我公司愿提供位于XX街XX号办公楼作为担保(市值60万元)。

特此申请

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公司章) 2015年10月3日 另附:工程协议、工程款项相关收据、周某工商银行账号存款证明、申请人担保财产物权证明。

财产保全的撤销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本文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2016-11-29 22:31 | #2楼

申请人:

住址:

被申请人:

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在中国XX银行XX支行的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被申请人XXX案,已于201X年X月X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借款本金、逾期支付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计XXXX万元。为了保证使本案将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在中国XX银行XX支行的银行存款(其银行账号为:XXXXXXX)采取冻结措施。

申请人以自己在XX银行的银行存款(银行账号:XXXX)作为担保,如申请人诉讼保全措施申请错误,请求贵院依法处分担保人的上述存款,以赔偿因采取保全措施对XX所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

在贵院同意本之日,申请人将交付上述银行存款凭证于贵院保存。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016-11-29 23:39 | #3楼

申请人:虞城神禾源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虞城县南环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红旗,总经理。

被申请人: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梁园区胜利东路(272号)6号楼东数第5间。 法定代表人 :王芝,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查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包括其在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价值100万元的股权或同等价值财产)。

二、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虞城县丰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经查,被申请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反而出资300万元与汇富拓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申请人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查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包括其在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价值100万元的股权或同等价值财产),请予准许。同时申请人自愿提供相应的担保。

此致

虞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虞城神禾源肥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2016-11-29 20:38 | #4楼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有限公司,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1号办公楼1楼

法定代表人:饶彬林

被申请人:邹汉文,男,汉族, 1968年2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802187511,住湖南沙县安沙镇太兴村禾场岭组426号。

被申请人:陈波,男,汉族, 1969年8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90809775X,住湖南沙县安沙镇双冲村大屋村组398号。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邹汉文名下明城山庄A栋1622,金贸路290号501的房产;查封被申请人陈波名下领袖新城C栋801,A栋802及陈波妻子名下碧桂园水蓝天3街5号的房产。或者查封两被申请人价值7900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2011年1月29日,被告一邹汉文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400万元。当日,双方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湘鼎典字(2011)第01-29-01号)。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即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借款的月利率为2.4%,月综合费率2.4%。被告一邹汉文将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壹佰壹拾万元的收据原件质押给原告,同时,被告二陈波自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为被告一邹汉文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

保证承诺书。借款合同签订以后,原告向被告实际发放了400万元借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曾多次催款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为防止被申请人将其有效资产予以变卖,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并自愿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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