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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评比条例制度

时间:2022-05-18 16:07: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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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评比条例制度

一、文明寝室

文明寝室评比条例制度

评选条件:连续五个月卫生达A级寝室标准、寝室成员最近一学期没有考试不及格现象、无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的学生寝室

二、优良学风寝室

全院拟评选出优良学风寝室70间,其总数约占全院寝室总数的5%,获奖寝室将被授予“优良学风寝室”荣誉称号。

评选条件

(1)勤奋学习

①寝室成员最近一学期智育成绩均在专业前40%,无不及格现象;或者获得大学生优秀奖学金比例不低于75%;

②寝室在学习风气上有突出表现,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③寝室成员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论文发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较好成绩。

(2)室风优良 ①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无违纪、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发生;

②寝室在参评期间必须为“A级寝室”。

(3)积极上进

①在政治上有上进风气;

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有序;

③热爱集体,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

④寝室成员热心公益活动,在志愿者行动、树新风做好事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4)一票否决情况

①寝室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

②寝室成员学习态度不端正,有留级、退学等情况的;

③寝室卫生状况不良,被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的。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寝室积极填写申请表(附件1、2),申请表于2015年5月26日中午12:00前交给生活部吕庭花,电话15088723551/650890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最美寝室”之文明寝室申请表

注:本表格一式三份,院社区学生委员会、系学工办、申报寝室各执一份。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工部制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最美寝室”之优良学风寝室申请表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工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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