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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8 18:08:2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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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的调研报告

收入高、工作强度大、专业知识丰富、“人脉”资源广……人们常把这些词汇与律师形象联系在一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律师这个职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律师的消费状况,可以使人们更加了解现在的生存状况。而现大学生的消费状况也反映当代社会的发展。

律师行业的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律师行业现状

1. 律师职业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概况,一般的社会印象

由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固化的封建统治,律师的前身“讼师”被视为是民风浇灌的罪魁祸首,被历朝统治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由而禁止此行业,自然,律师也就在公众中留下了“讼棍”、“哗徒”等恶名。自改革开放以来,律师业不再是禁止之业。

人们赋予律师的地位状况以种种象征意义:律师的地位反映了公民权利受尊重的程度,反映了国家的法治状况,反映了社会文明和开化的进程。

2.律师规模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执业律师有11万多人,律师事务所近1.2万家。这11万人,相对于全国13亿人口的总数来说,数量是远远不够的。

我国律师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是万分之0.8,这个数字在普通法系的美国和英国,分别是万分之32.7和万分之15.4;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分别是万分之8和万分之4;即使是在特别强调非讼的日本和印度,也达到万分之1.2和万分之1.3。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律师队伍数量的发展有着很大空间。

3.收入状况

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律师每人年平均业务收费收入在2002年就达到了6.5万元,北京地区的律师在2003年每人平均业务收费收入是40万元 ,目前,北京的律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最差的律师生计都成问题,年薪3万元-5万元的不在少数,10万元的比较正常,上百万的只占少数

4.律师执业环境

政策环境

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不宽松,一直制约着律师执业权力的有效行使,特别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尤为突出,普遍存在“三难”:一是会见难,二是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难。三是阅卷难。由于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行使,直接导致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率大幅度下降,有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70%以上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的介入。

律师存在执业风险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保护制度不健全,使得律师的执业风险日趋加大。 舆-论环境

由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固化的封建统治,律师的前身“讼师”被视为是民风浇灌的罪魁祸首,被历朝统治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由而禁止此行业,自然,律师也就在公众中留下了“讼棍”、“哗徒”等恶名。

竞争环境

我国在2002年之前要实现10000个人中有一个律师的目标,以建立起初步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

在传统业务竞争市场面临律师的“全国化”,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都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北京的律师总人数在2015年就已经一万五千人了。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将近全国律师人数的一半,在北京几乎三分之一以上的律师来自外地,在上海遍地都是“北方的狼”,在深圳本地律师几乎廖廖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三分之二强,2015年北京律师的年业务收入已经突破七十亿,几乎是上海、广州、深圳三地律师的业务收入总和。由于竞争的加剧,生存竞争的不断恶化,律师的从业人数在短期内将有减缓的趋势。 第二部分:律师行业前景

1. 未来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提高社会的认知度,保证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的宽松,使律师执业权力的有效行使。解决律师执业风险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保护制度不健全,使得律师的执业风险日趋加大。并且对律师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律师们不知明天的命运如何。律师的意外伤害、疾病、养老等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使得律师的后顾之忧尤甚。对青年律师而言,生存的危机感更强。

并且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歧视,致使律师无法完全行使应当具有的权利。第一、从司法体制格局来看,律师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

2. 前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取得律师资格的专职律师还不到2万人,平均每10万人口只有两名律师,而聘请律师的企业也只占全部企业的千分之几,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由此可见,我国律师人才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随着全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合同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法律专业因此成为未来热门专业之一。

第三部分:总结

当前,世界上政治民-主化,经济一体化,社会平民化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各国的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

进步都不可能不受国际社会的影响和制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更加公平、激烈、复杂的竞争,中国的发展受国际社会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律师怎么办,国家设置什么样的律师制度指导律师发展,毫无疑问是非常重要的。世界经济表明,凡是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律师必然是国家的民-主和法制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经济规则的主要参与者把关者和制订者。我们应该考虑吸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改变目前不利于律师业发展的现状,健全完善中国的律师制度。我相信只要给律师一个宽松的环境,律师将会还社会一个正义!

铅山县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2017-01-03 18:51 | #2楼

一、我县律师行业发展历史沿革和现状

我县律师行业在上世纪90代初,从事律师行的人员寥寥无几,在人口已经达到40万的县级区域内,只有区区的4名专职律师,平均每10万人,仅仅平均摊到一名律师。到了90年中期,特别是在小平同志要发展律师队伍、加大-法制建设的倡议下,仅仅是在1995年,我县就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就达到了6人,并且这六人均在我县从事律师业务。因此,在90年代末,在我县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多达12人,律师发展速度之快、人数较多,在上饶市周边县级区域内,属于前列的。1996年,我县成立了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改名江西业荣律师事务所),1999年年底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身份进行了置换,从原来的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编变更到律师事务所的事业编,部分人员担心做了律师做不了公务员,同时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的限制和取消,使得我县律师人数锐减,第二律师事务所倒闭,现阶段专职律师人数只有4人,又回到了90年代初的状况。

二、 分析我县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近年来,我县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律师人数变化不大,甚至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具体如下:

1、地域原因: 我县地处武夷山北麓,东、南比邻福建省武夷山市,西、北与鹰潭市、和上饶市交界。在地域上我县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不具有任何优势,之所以有这种情况是因为从东、南方向来分析,海拨1000多米的黄岗山和武夷山横亘在我县和武夷山市之间,两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乡规民俗、司法习惯均有着许多不同,因此,武夷山的诉讼和纠纷的当事人,不会到我县来聘请律师;而西、北的鹰潭和上饶,有着许多大规模的、并且很专业的律师所和律师,在这个区域内的当事人,也不会舍近求远到我县来请律师,相反的是我县许多当事人,跑到上饶和鹰潭去请律师,案源严重流失,这就是地域原因。

2、经济原因

我县人口46万人,工业总产值?经济属欠发达地区,由于这两年国务院宏观调控、经济转型,更由于我县许多企业不具有优质产品和过硬的生产技术,在经济萎靡和价格低廉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如铜厂、煤矿、铅锌矿纷纷多处于全停产、半停产的状况。许多煤矿主和铜厂老板告诉我们,“不生产不亏、少生产少亏!”这样,直接造成了我县的财税收入锐减,也直接造成了我县失业人员的锐增,这就是经济原因。

3、 社会观念原因

社会上很多人有这种认识,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就是甩嘴巴皮子的,就好像做广告的。有一件案件笔者印象太深了,前两年笔者到浙江省温州市办了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法庭上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建议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我提出了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证据和意见,建议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适用缓刑。休庭后,被告人很多亲属很忧虑,认为检察官说的话更有权威,律师说的话没用,更有甚者还当着笔者的面指责委托人,说请律师有什么用?律师就是做广告的!还举例说如果自己的东西好就不需要做广告,如果自己的东西不好做广告也没有用,请律师白请!全然不管不顾笔者在场。幸好浙江省采取当庭宣判制,在下午的宣判中完全采纳笔者的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当庭适用缓刑,当天傍晚办好了缓刑手续就释放了,但被告人亲属所说的那番话和那个例子却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

4、法律制度原因

诉讼业务中,律师有的仅仅是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对当事人能起到什么作用,完全取决于案件审理法官的重视程度和公正程度,这当然就取决于法官的政治素质(指处理处理案件坚持正义、不偏不倚),同时也取决于法官的专业素养(指对法律的娴熟程度和正确适用),作为一名律师,我们无法了解到我们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法官会不会认真去看、认真去分析?更不知道我

们律师正确的、独到的意见会不会在审判委员会的讨论中,承办法官会不会认真的、专门的提出来讨论?我们从业律师有时候也会听到来自个别法官不和-谐的声音:他辩他的,我判我的!笔者认为这种法官不重视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的情况,源自于审判制度和错案是否责任追究的原因,如果将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在法院内部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裁定书中认真引用而不要轻描淡写;如果法官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采取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那么,这种情况不重视请律师或不尊重律师意见的情况会好很多。

5、 律师收费低、青年律师生存难

早在七年前,笔者接到一个政法战线领导的电话,说其老乡因为经济问题被看守所关押,同时涉及一场2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第二天就要开庭,让我所律师为其妻子申请延期开庭提供方便,该女子来到我所,接待律师因为其与政法战线的领导是老乡,我所律师就连一万元的律师费都不敢和她开价,相反的是为她书写了延期开庭申请书,为其延期开庭和聘请律师打下了时间基础,最后该女子到上饶市花了五万元聘请了律师。从这个事件可以折射出一个问题,也就是我县律师市场存在人情面子太重、律师收费低廉的情况。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我县年轻律师难以发展,如前所述,在我县目前从事专职律师的四人中,50年代(57年5月出生)的律师一名,60年代(67年12月)的律师一名,70年代(71年12月、74年4月)的律师二名。也就是说,我县执业律师年龄均超过了40周岁,没有年纪在40周岁

以下的年纪在二十多和三十多的年轻律师。为什么没有年轻律师呢?那是因为年轻律师生存难,难的原因在于年轻律师没有办案经验、没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网络、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等等,这些原因是年轻律师生存难、发展难的客观原因。同时年轻律师在我县生存难、发展难的主观原因也是存在的:一是年轻律师眼高手低,简单的、标的小的、收费低的或者婆婆妈妈的案件不愿办;二是年轻律师一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就觉得小县城没有大作为,取得律师资格就往大中城市跑,据统计,我县在大中城市做律师的铅山籍人士已经接近20人(含老中青三类人员),在北、上、广、深均有铅山县籍从事律师的人士,这一数字远远超过我县本土从事律师服务的人员;三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员觉得从事公务员更有政治前途,很多人不愿或者担心从事这种自收自支而且社会地位不高的律师行当,据统计,我县自2000年之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已经远远超过了30人,而到了律师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仅仅为两人,还不到这15年间所通过人员十五分之一。

6、 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对律师行构成了严重冲击

无可否认,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市场起到了一个有效的补充,在律师匮乏甚至没有律师的偏远地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起到了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在从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不规范或者没有按照制度办案,比如说这批人尽管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但是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律师工作相差无几,因此,

对外他们也自称律师,加上法官、检察官为了方便起见也常常称他们某某律师,从而误导当事人、委托人也认为他们是律师,久而久之他们也觉得当之无愧。这样,就从名义上上解决了他们不是律师的困惑,他们也就敢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上了某某律师的称谓。在业务上,他们越来越逾越雷池,在以往,他们没有律师资格不敢法律顾问、不敢接受刑事案件,而现在,他们既做法律顾问,又敢接受刑事案件。当然,担任法律顾问属于民事范畴,但不能以律师名义担任法律顾问。从事刑事案件则完全是逾越雷池,但他们往往利用本区域内司法机关熟悉或者把关不严的漏洞,从事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或者做诉讼掮客,介绍给和他们有利益分成的外地律师。加上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案件收费较低或者收费方式较灵活,往往抢到了很多案源,笔者在为一家建筑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间,这家法律顾问在2015年在江苏省所发生的案件,其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接近40%的人员均是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这一数字已经高的惊人,可以这么说,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对律师行构成了严重的冲击!

三、发展和壮大我县律师行业的对策和建议

1、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专门讨论“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这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可以浓墨重彩的同时又具有里程碑的大事,在党的高规格的大会上,作为一个专门的议题,专门讨论“依法治国”,并且提出了许多重大的改革方案,比如说加强司法界的人才交流、加

强人大立法律师和法官参与的比例、对法官所承办的案件采取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实施方案,这既加快了中国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步伐,同时又对发展和壮大中国律师队伍、发挥中国律师职能和作用,起到了一个划时代的意义,笔者认为,中国律师业,已经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春天。在“满园春色关不住”的大气候下,我县律师行也必将迎来一个属于铅山律师的春天!

2、加强律师法在全社会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现在许多普通百姓,对律师功能和作用的认知并不了解,有的人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便认为这个律师是在“助纣为虐”、“善恶不分”,认为律师与那个“罪人”一样——“简直就是个坏人”!其实,这就是律师的职责,律师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人权,这是法律赋予的律师职责,这也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律师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但是,却同样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律师是法律的守护神,已故的周恩来说,律师是中国司法战线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国律师必将担任加强中国法制建设、构建法制中国的生力军,因此,加强律师法在全社会的宣传和普及,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律师、熟悉律师,与律师做朋友,

也让社会上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从事律师,成为律师界的同行,壮大律师队伍,则律师行的发展指日可待。

3、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既然时代赋予律师如此神圣的职责,则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就不可能取信于民,就不可能以心换心,就不可能受托于人,就不可能发展业务,就不可能取得当事人的尊重,最终也就不可能取得社会的认可,因此,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已经是我县律师行一个重要课题。

4、把好人才关、针对性的培养年轻律师、加强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

我县律师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老龄化的趋势,如前所述,我县在40岁以下的律师没有一人,也就是说没有一名年轻律师,因此,大力培养年轻律师、加强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已经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的当务之急!因此,我们要从大中专的毕业生和实习生里面,有针对性的、有目的性的去培养和去挖掘对律师感兴趣的青年学生,让他们树立做一名中国律师的光荣信念,让他们有一种在小县城也一样能够成为一名大律师的决心!当然,由于律师这一人才的重要性,一定要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律师人才,我所采取宁缺毋滥的宗旨,通过两三年的帅选,已经吸收了一名80后的法律系本科生,发展其做律师

助理,争取其成为我县最年轻的律师,加强我县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的建设。

由于时间紧迫,以上是我对铅山县律师服务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调研和拙见,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5年10月24日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2017-01-03 16:29 | #3楼

针对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现状,为了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局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于今年8月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本次调研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就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基本情况、党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结合今年的年审注册工作,对全市律师的政治面貌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摸清了底数,也发现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提供了依据。

一、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

2003年以来,我市律师业因原有的律师事务所暂缓注册,导致我市的律师也成空白状态,2015年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引进了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并于2015年8月被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注册。现该所从业律师13人,其中执业律师7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建设也随着律师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具有党员身份的律师所从业人员3人,律师党员占执业律师的29.8%;党员的平均年龄轻、文化程度高,35岁以下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50%,并且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一)律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正常。组织生活是党的基层组织 1

生命力活力的体现,支部有活动才会有生命力活力。通过发放的份律师党员调查问卷统计,90%的律师党员经常参加组织生活,80%的律师党员反映所在支部经常开展活动,30%的律师党员评价支部生活形式单一,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大多数党支部开展活动主要以支部会议为主,而支部会议的内容又以传达上级会义精神、学习上级文件为主;部分党支部将支部会议和所务会议结合在一起,没有专门的支部生活会;有的党支部活动形式和内容常有创新,丰富多彩,如将党

员活动与行业奉献相结合,将党建工作与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相结合。

(二)大多数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从调查表反映的情况看到,90%的非党员律师认为大多数律师党员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据统计,律师党员多数是所在律师所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大部分律师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较好地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们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诚信执业,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领广大律师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全市没有一名律师党员因执业违法违规受到处分。

二、律师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律师党员党的意识有所淡化。集中体现在一些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表明党员身份,将自己等同一般群众;一些律师党员政治意识淡化,不重视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价值观念扭曲,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组织活动热情不高,在执业中急功近利,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这些律师党员放松了党的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世界观改造;二是一些律师党支部软弱无力,未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未能为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创造条件。

(二)部分律师党支部没有发挥作用,少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调研发现,有的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并且主动开展活动的少,而开展活动的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支部除了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活动外,没有召开过组织生活会,更淡不上组织开展其他活动了。在这些支部里出现了“党员找不到组织”,群众不知道谁是党员的情况,表明了这些党支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党支部所在的律师所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或者是由规模小的律师所联合成立的联合党支部。这些党支部的书记一般不是所主任或合伙人,党支部的活动得不到律师所的理解和支持,律师党员忙于业务,无活动时间又无活动经费,致使党支部生活不正常,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无从体现。二是有些律师所负责人、律师党员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认为律师所只要搞好业务、不出乱子就行了,党建工作搞不搞没关系,因而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三是有的律师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时律师所能不能发挥作用、发挥什么作用认识不清,导致了行动上停滞不前。四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律师身份,淡化党员身份,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的工作,对党组织生活不感兴趣,党员的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三)律师所党支部活动经费缺乏。这是律师党建工作遇到的最大的难点和问题。党支部没有经费,就难以开展活动或只能开展一些不需要经费的活动。目前,除少数律师所党支部能自筹经费自主开展活动外,大多数律师所党支部的活动都是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市、区司法局组织推动,活动经费“挪用”了司法局办公经费和从市律师协会会员费中支出。律师所党支部经费缺乏是一个长期的老大难问题, 3

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年来上级党组织在律师党建经费上没有给予支持是其原因之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所外,一般没有专门为党支部解决活动经费。

(四)对流动党员管理较为困难。个别党员特别是外省籍调入的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有的甚至不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脱离组织”的现象。目前全市律师队伍中尚有81名党员未接转组织关系,其中大部分是在本地退休、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老党员,但也有少数无正当理由却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不接转的原因:一是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繁琐,特别是跨省的接转,更是费时费力,加之律师工作流动性大,这也间接造成了个别党员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二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员身份,不愿接转组织关系。

(五)在律师中发展党员难度大。一个时期以来,加入共-产-党对律师吸引力不强,部分律师更愿意加入民-主党派。其原因:一是部分律师认为加入民-主党派政治发展空间较大。律师加入民-主党派后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机会比中共-党员大得多,而且加入民-主党派还可以有机会进入民营企业家的交际圈子,有利于业务的拓展。二是律师所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不重视、不主动,没有发展计划。有些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程序不熟悉,不知如何去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无活力,没有发挥作用,缺泛影响力,无法吸引优秀律师向党组织靠拢。三是从发展党员的程序上看,非党员律师普遍反映加入共-产-党的程序繁琐,从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的时间长,一些有意向入党的优秀分子也因此打消了入党念头。四是部分非党律师对入党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入不入党对律师执业没有影响,入了党后对执业并没有帮助,反而在思想上组织上受约束;有的片面认为,党员只 4

有交党费的义务,却鲜有权利。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建议

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必须重视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确实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出现新局面。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推进律师党建工作“一个提高,四个强化”。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对于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明确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设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识上升到律师党建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是律师队伍完成时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高度,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开展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律师党组织和党员的地位、作用宣传,律师行业党员的先进典型宣传,提高广大律师对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认识,为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打好思想基础。律协党总支要积极协调联系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对律师行业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不断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二)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进一步理顺律师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适应我市律师管理体制,我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坚持以所在区司法局管理为主,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的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新思路,在时机成熟时,将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改为市律师协会党工委或党委,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指导全行业党建工作职能和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形成市司法局党委和统一领导,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牵头,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具体负责,律师管理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各区司法局党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三是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沟通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强化律师行业党务工作,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协党总支和各律师所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律师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律师

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党的知识和党务知识培训,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保障。建议组织部把律师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范围,每年组织安排一次律师党员高层次的专门培训班;市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也要制定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培训计划,确保律师党务工作者、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都能够参加一次党的知识、党务知识的培训。要适应新时期的需求,不断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各地律师协会普遍建立的网上定期培训、年度业务培训等载体,精心设计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建立健全律师党员档案,实现律师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要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律师党员,要求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或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新执业、转所和申请实习的实习律师党员,律师管理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同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员的转入、转出的要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新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律师所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确保培养教育工作有效衔接,不脱节不断线。律师所党组织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探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方法和途径。根据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六个一点”办法积极探

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途径:党支部所在律师事务所适当解决一点;市律师协会在每年会员费收支预算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通过开展公益性法行服务活动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建立支部活动基金向党员个人募集解决一点;上级党组织全额返拨党费解决一点;建议税务部门以退税方法在律师所上交的税费中按照党员数解决一点。

(四)强化律师党建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一是根据律师党员数量、分布状态等,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帮助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业的广泛覆盖,做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二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在适当的地方挂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牌子,为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在律师介绍栏里公开律师的党员身份,为党组织和党员树立形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也便于群众的监督。三是健全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市律协党总支要加强指导,督促并帮助律师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要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组织律师所党支部开展与律师行职业相适应的党员活动,使党支部活动贴近律师工作、贴近律师业,为党员群众所欢迎,为律师所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努力为律师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选条件。要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大局,服务科学发展,

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建立健全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关怀和监督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律师党员做依法、诚信执业的模范,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积极推动律师所党支部与村居党支部挂钩结对子,组织党员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强化在律师中发展党员这项重要工作。要把在律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推进律师所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各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指导各律师所党支部制定发展党员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要突出重点,特别注意抓好律师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和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培养发展工作。三是要积极务实地做好宣传发动,律师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律师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吸引律师群众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一些活动,让他们认识党、靠拢党;要注重培养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律师思想中的一些模糊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定人、定期培养考察制度,针对律师流动快的特点,及时建立动态的档案信息,保证培养工作的落实和连续性。四是要做好进入律师所执业之前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律师培养衔接工作,建立有关信息统计交流机制。五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充分考虑律师行业等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对律师等从业人员在入党手续上进行创新,如简化程序,缩短积极分子培训期限等。七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在机制上强化律师党员的政治待遇,如在各级人大、政协里设立律师界别,拓宽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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