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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8 12:14:49 危房改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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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 职工现住房基本情况

林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民权林场需进行危旧房改造的职工总户数667户,其中林区居住户数325户,林区外居住危房的职工296户,遗属46户。民权林场职工现住房,尤其是一线职工的住房,多建于建场初期,象西河分场、东屯分场、野岗分场部分房屋甚至修建于1950年以前,这期间虽也进行了小规模修缮,毕竟年代久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全国大部分国有林场经济状况相似,林场无力拿出更多资金用于职工的住房建设,因此,对林场职工住房进行改造已势在必行。

二、 存在的问题及改造的必要性

林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尤其是生产一线,子女入学困难,生产生活不便,后顾之忧多,对林场发展极为不利,按照副“有恒产才能有恒心”的指示精神, 1

对林场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解决一线职工的住房条件,对稳定职工队伍,发展林业生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政治影响。

三、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三部委文件为指导,以切实解决一线职工住房条件为手段,通过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实现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的。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选择经济条件相对

较好,职工队伍稳定的申集、野岗分场进行,尤先解决一线职工住房的改建,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旧房进行全面系统改造。

2. 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职工个人意愿。省林业厅危旧房改

造工作动员会后,场党委书记、场长吴景现同志在省厅带领下赴先期进行试点的单位进行考察,林场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的危旧房改造领导组,各分场两次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就工程实施征求职工意见,会后发放了征集意见表,各项前期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除中央和省级政府专项定额补助外,场领导多次向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就此项工作进行专 2

题汇报,寻求政府在资金尢其政策上的支持。

4. 坚持与国有林场改革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相结合。首先,鼓励一线职工在原生产单位建房,并在房屋产权及配套设施建设上给予优先考虑,使一线职工能够安居乐业,有利于林场生产力布局和种植结构调整。

5. 坚持以法运作,确保平稳。对危旧房改造工作,我们在引导职工学好三部委文件的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采取张榜公布,使职工心中有数,协助场领导处理化解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把好事做好,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四、 建设方案

(一) 建设范围

全场范围内符合三部委文件规定的所有危旧房屋,人员限定为林场全体离退休职工干部。

(二) 棚户区界定标准

1. 建房年限超过三十年的房屋;

2. 房屋功能不健全,如没有独立厨房的房屋;

3. 符合危房鉴定标准C、D等级的危房。

(三) 户型建设标准

1. 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要求,参照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及省厅动员会精神,结合民权林场实际,户型标准分为:

(1)。在场部周围集资修建职工住宅楼,户型面积为100平米,除补助金外,不足部分购房间自筹。

(2)在分场建房者,以独立小院为主,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除补助金外,不足部分自筹。

(3)对现有住房进行维修,费用由林业、住房建设局、发改委组成人员进行评估,按实际支出补助,超支自筹。

(四) 改造方式

1. 原址重建。211户,改造面积16800平方米。主要是指在分场居住,符合危旧房改造标准的房屋,集中分布在各分场场部,由场统一规划,考虑到职工农机俱等的存放及居住习惯,重建以独立小院为主,院落面积0.3亩左右,建筑面积70平方米,除政府补助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建房户承担。

2. 异地新建。456户,改造面积36486平方米。可分为两部分,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且经济实力允许,可由总场规划集资修建职工住宅楼,居住面积90平米左右,除政府补助金外,按成本价由职工购买;另一部分主要是指部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后在原籍休息,住房困难,愿意在原籍建房者,办法是以自建为主,除补助金外,超支部分自理。部分职工如有实际问题愿意异地建房,且符合标准的,可向总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异地建房,且超出补助部分的费用自理。

(五) 年度改造规模与布局

1. 原址重建规模:据我们摸底调查,本次纳入原址重建的户数为211户,面积16800平方米。

2. 异地新建规模:异地新建户数456户,面积36486平方米。

五、 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方式

(一) 中央补助金额纳入第一批危旧房改造总户数185户,中央补助资金185万元。

(二) 省级配套金额:省级配套资金为185户,185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合计370万元。

(三) 林场和职工自筹金额:全场危旧房改造户数667户,危旧房新建面积49366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面积16800平方米,费用1344万元,异地新建面积36486平方米,费用2918.88万元,总费用4262.88万元,需政府补助资金1334万元,林场职工自筹资金2918.88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领导保障。为保障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场成立了以场长吴景现同志组长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场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吴思崴、副场长李钦良、工会主席何志明、党委委员石立忠为副组长,各分场场

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各党委委员都明确了具体的分管单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政策保障。省林业厅危旧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后,场主要领导就危旧房改造工作向进行了专题汇报,与所涉及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与协商,并就土地使用、税费减免、审批程序及其他优惠政策与国土、税务、城建、发改委等有并部门领导进了沟通,取得了这些部门领导的支持,目前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资金保障。除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外,场领导在各种会议中要求全场职工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不误工期,按规定期限完成第一期危旧房改造工作,据和职工交流,大家已做好准备,可以保证工程所需资金。

(四)制度保障。在多次动员会议中,场领导多次强调,这次危旧房改造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是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实际工作中要以三部委文件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耐心细致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徇私情,否则,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从制度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五)宣传保障。自接到国家林业局有关棚户区改造通知之日起,民权林场即着手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宣传发动,使全场职工都能正确理解棚户区改造是国家拉动内

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改善林场一线职工住房困难的重大举揭措;二是通过宣传发动,使各主管部门都能理解并支持此项工作,在获得政策支持的前提下使棚户区改造得以顺利实施。

(六)其他。在广泛宣传发动和沟通的基础上,民权林场危旧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时机成熟即可实施。

七、产权确定。按照省林业厅动员会议精神,民权林场拟决定,住房户投资房屋建造费用超过50%产权即属本人,但5年内不得进行买卖交易。

八、效益评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做出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做好此项工作,对国家全面应对金融危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解决了国有林区多年存在的职工住房问题,对广大林业职工扎根林区、安心从事林业生产,推动国有林场经济建设,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低碳经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

商丘市民权林场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2017-01-08 9:45 | #2楼

第一章 总论

1.1项目名称:蓝山县南岭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县城南岭林场家属区内

1.3项目性质:异地新建

1.4建设规模:户数98户、建设面积8892平方米

1.5法人代表:李志军

1.6主管单位:蓝山县林业局

1.7项目建设期限:2015 年6月至2011年12月

1.8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项目建设需总资金76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3.25万元,林场干部职工自筹640余万元。

第二章 建设方案

2.1改造范围。在县城家属区余坪内新建98户(建筑面积共8892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

2.2参建对象。林场现有在册在编干部职工以户为单位参建。

2.3户型建设标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基本户型可根据当地居民的住房 1

平均水平作适当调整,我们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拟按105平方米左右(三室一厅)户型标准进行建设。

2.4改造方式。异地新建

2.5改造规模与布局。全部采取异地新建的方式在县城家属区内集中建设

2.6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15年6月底前)

2.选址、制定实施方案(2015年7月底前)

3.规划设计(2011年5月底前)

4.报批、报建(2011年6月底前)

5.政策争取和项目破土动工(2011年7月底前)

6.主体工程完工(2011年11月底前)

7.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办理和职工入住(2011年12月底前)

第三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

3.1估算依据及标准。蓝山县南岭国有林场危改工程建设标准为砖混结构,根据县城同等位置的平均地价、工程建设费用、建材价格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税费用的收取标准,新建的干部职工住房预计平均造价为860元/平方米。

2

3.2投资估算。工程总造价764.7万元(含杂房、附属工程建设费用)。

3.2资金筹措方式

1.中央补助71万元(1万元/户)

2.省里配套资金53.25万元(0.75万元/户)

3.干部职工自筹640余万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组织保障。在县危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林场相应成立由总支书记谢中利任组长,场长李志军,副场长李国旺、刘本武任副组长,各组室、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岭林场危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本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2政策保障。林场将严格遵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积极与发改委和城建部门协调争取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享受危旧房改造的职工范围,鼓励职工自筹资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3资金保障措施。 林场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配套资金的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措林场应筹措的资金,并及时收取林业职工个人的应缴纳的资金,保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对资金设立专户,单独建账核算,

通过审计、稽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对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资金,要严肃处理。

4.4制度保障。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建立相关制度,严禁将本次保障住房按商品性住房进行买卖。项目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住房档案。使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5宣传保障措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确保危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整个工程的规范有序阳光运行,我们将通过各种工作会、专题会、座谈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住房相关政策,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经验,善于总结发现问题。

4.6产权确定。按照林计发[2015]135号文件精神,严格界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对象,采取由项目单位落实,林业局党委把关,县政府批准,最后张榜公布的办法,将建设指标落实到人。危改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职工意愿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产权的改革,明确产权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将新建房屋产权100%落实到人。

2011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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