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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29 00:28:50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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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大宗物资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保证物资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物资招标管理主要由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招标的具体事宜,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条 公司招标流程为:

(1) 招标邀请;

(2) 物资质量评定(初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 对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递送书面邀请函;

(4) 供应商投标报价,评标小组定标;

(5) 试用期考核;

(6) 签署合同履行双方职责。

第四条 采购招标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节约原则。任何项目或个人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申诉、举报和批评权。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物资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为采购部,评标小组的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公司副总担任,成员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品

管部、财务部等)、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量聘请公司外的相关专家参与。

(一)公司采购部在招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 对公司大宗物资供应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需要重新选定

供应商的,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发起招标;

(2) 对需要招标的物资进行初步市场调查,做好招标工作的前

期准备;

(3) 对初评合格的供应商递送书面邀请函。

(4) 组织招标事宜。

(二)评标小组在招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审议公司物资采购有关招标文件;

(2)负责开标、评标、定标;

(3)受理招标工作的投拆。

第三章 招 标

第六条 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委托招标或根据项目实际议定的议标、多轮报价等招标方式。招标方式由公司领导会签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被邀请的投标人不能少于3人。

第七条 采购部组织实施招标物资的招标工作,对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采购部根据招标物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物资的名称及数量、送货地点、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标价含义、投标开标定标的日程、评标原则、付款结算方式、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的

编制要求严谨、科学、合理,使投标单位的投标具有合理性和可比性,以便评标和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 属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部应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标通告,不得有意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取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为审查投标人的资质、供货能力和服务情况,应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信证明;

(五)主要业绩表;

(六)评标小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一)提供虚伪资信;

(二)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三)三年内有不认真履行合同、质量信誉差等记录;

第十一条 评标小组应严格审查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价格及遵守合同的信誉情况。凡采取违法、违规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则予以否决。凡在公司内采购中有较差信誉的投标人不再具备参加公司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情况。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三条 招标小组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一般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投标人不到人或者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不到人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六条 评标小组应由使用单位、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具体人员在开标前3小时内由公司在拟参加评标的人员中抽签确定。

第十七条 开标时,由评标小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标小组成员审阅投标文件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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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评标小组先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全面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然后按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函公布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实行记名打分,对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综合得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可以建议确定几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供选择,如选择两家以上中标候选人时,应按排出的先后顺序,由招标小组当众宣布结果。

评标小组成员对评标程序、评标文件的理解、评标方法等产生重要分歧的,由公司领导负责协调处理。

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评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第十九条 评标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拟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在评标小组成员中指定,考察人员须包括使用(部门)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经考察了解,如拟定中标人或候选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条件,应当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择。

第二十条 采购部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签订试用书面合同。中标人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的采供合同。

第二十一条 采购部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果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要督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禁止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采购部应根据招标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对信用评价好的单位,将作为今后参与投标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三条 采购部对招标项目过程进行记录,整理所有招标文书资料,并将项目资料全部存档。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招标过程和结果。所有招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招标工作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评标小组应根据招标项目按规定程序秉公办理招标事项,处理各种分歧,积极落实招标项目合同的实施,组织招标事项验收。

第二十六条 采购部门分管领导应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领导应协调、处理有关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检查督促招标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未按合同执行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017-01-16 10:41 | #2楼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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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

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

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

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

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 (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017-01-16 10:43 | #3楼

1 总则

1.1为了规范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1.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1.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1.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1.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1.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成员企业、河北中大控股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1.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 招投标组织

2.1 成立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2.2采购供应部在公司招投标委员会领导下,组织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3 招标流程

1

3.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3.2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报备

3.2.1 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2.2凡通过采购立项流程的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方必须将中标结果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备、报批。

3.3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成员企业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3.3.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3.3.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工程建设项目等。

3.3.3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3.3.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3.3.3.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3.3.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 2 组织招标公示

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3.3.3.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3.3.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3.3.4 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3.4.1 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3.3.4.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3.5 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3.3.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3.3.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3.4组织招标

采购供应部在接到手续完备的《采购立项申请表》(附件二)后,组成5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并进行招标分工,报总经理确定。基建工程由基建办为主成员;生产设备材料等由生产单位为主成员,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

3.4.1采购供应部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公司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招标会议。

3.4.2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生产部门负责提供);

3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4.3招标费用

(1)标书费用,根据招标标的额确定每份标书定价100-500元之间;

(2)招标保证金,根据标的额确定每项招标保证金在1万-10万之间。

3.4.4公示

3.4.4.1所有符合资格和邀请的投标方名单需要作投标方名单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招标方才能发售标书。投标方名单公示格式见附件三。

3.4.4.2 公司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中标方后,需在七日内进行预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单。预中标公示格式见附件四;中标通知单格式见附件六。

3.4.4.3 公开招标的需在公司对外网站上公示或在标的物对应-招标网站上公示。

3.4.4.4 采用其它方式采购可在公司OA系统中进行公示。

3.5开标、评标、中标

3.5.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3.5.2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5.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人,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五。

3.5.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4

3.5.6所有招标采购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多方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5.7职责分离

招标方、采购执行部门、标的物最终使用部门、标的物技术文件准备单位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职责分离。采购人员不得参与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对标的物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协同使用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4 投标规定和罚则

4.1投标规定

4.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4.1.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2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4.2.1 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4.2.2 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2.3 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 5

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3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4.3.1 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4.3.2 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4.3.3 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4.4 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4.5 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5.1 本制度由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5.3 本制度与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三:投标方名单公示

附件四:预中标公示

附件五:评标报告

附件六:中标通知单

6

附件一:

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徐德茂

成员:温鸿、周克生、王剑英、晏和平、侍浩浩、满树军、张伟伟、

7

附件二:

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机密文件注意保密

投标方名单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投标方名单(包含资质): 1、 2、 3、 4、

单位: 日期:

预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中标单位(包含资质):

单位: 日期:

评标报告

依据《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过招标委员会认真研究、分析和比较,现决定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 。

中标通知单

(项目名称) 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议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单发出之日10日内,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请贵单位派代表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我方洽谈合同或协议,贵单位中标条件如下:

1、 中标范围和内容:。 2、 中标价格:。 3、 中标工期:。 4、 中标质量标准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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