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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29 01:31:02 整改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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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整改报告

各部门、年级组:

经费使用整改报告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报告案例2015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

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2017-01-19 15:42 | #2楼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15)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11)33 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15年1月6、7日和2011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5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11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15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1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5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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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

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

(三)针对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食堂伙食发票不规范、发票与伙食日志票账不符的问题,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补助政策,防止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贫困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整改时间:2011年4月19日-4月25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四)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各中心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管,认真分析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马关县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操作。(整改时间:2011年7月5日-5月8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五)加强对各村中心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使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万大喆、黄兴政)

(六)学生生活费、公用经费入账有涂改时,不能在原处涂改,应用红笔划掉涂改行,另起一行重新入账。(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3月15日,负责人:黄兴政)

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

2011年4月14日

三公经费整改情况报告2017-01-19 15:46 | #3楼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财政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根据县政府办公室《XXXXX)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通报中指出的我单位“三公”经费XXXX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为了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在XXXX情况,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整改工作,我局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管理,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XXXXX强制结算目录,确保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三、加强监督,杜决代管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的现象

在2015年“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了XXXX列支招待费

和公务用车费,为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式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三公”经费的自查常态化工作,坚决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确保在今后的代管资金中不会出现列支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的情况。

XXXXXX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01-19 15:45 | #4楼

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5年至2015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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