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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办教育综合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9 02:49:37 民办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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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办教育综合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调查省政府2017年“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我省民办教育近一年来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唐之享会长提议,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了3个调研组,于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分别对怀化、湘潭,长沙、常德、衡阳和永州等6个样本市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中,各组听取了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情况介绍,实地调研了6市下辖近20个县(市、区)的民办教育机构;与48所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管理者、教师进行了座谈和交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了解了当地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动态。现将综合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湖南省民办教育综合情况调研报告

一、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省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8829所,共有在校(园)学生217.7万人,教职工17.9万人(见表一)。

表一:2017年末我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统计

我省民办教育的持续发展,不仅涵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专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各个领域,而且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多元化办学新格局,成为我省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朝着“讲求特色,内涵发展;规范行为,依法管理”的方向稳步推进。

1

1.我省民办教育的规模居全国民办教育前列。

由于历届、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我省民间“重教”传统的推动,我省民办教育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30多年的复兴与发展,无论是民办学校所数还是在校学生数的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二)。

表二:2017年湖南省与全国的民办教育统计数据对比

2.优秀民办学校的不断涌现标志着我省民办教育已进入内涵发展期。 我省民办教育目前已进入到以办学质量、办学特色为追求的内涵发展期,特别是近些年涌现的一批优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果显著,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为我省民办学校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见表三)。

表三: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对我省教育发展所起作用及特点

2

二、我省民办教育在教育强省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自2000年以来,我省民办教育进入了相对快速发展期,不论是办学规模还是办学效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我省“教育强省”的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湖南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而有益的贡献。

1.增加了我省教育经费的投入。

截止2017年底,我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不含幼儿园)占地面积76152.47亩,校舍建筑面积1901.09万平方米,图书藏量2712.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逾20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196.4亿元;出现了一批投资逾10亿元的民办高校和投资过亿元的民办中学、中职学校。近3年来,我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毕(结)业学生(不含学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近80万人,仅按生均培养经费3000元标准计算,3年就为我省财政节约教育经费支出24亿多元。自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省民办学校历届毕(结)业学生达320多万人,累计为国家节省教育经费 3

近100亿元。

2.推动了我省教育体制的创新与改革。

民办学校在办学体制和机制上的探索与创新,客观上加快了我省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如:办学经费的多渠道筹措,办学形式的多样化,绩效挂钩的管理机制,与企业用人标准零距离对接的“订单”培养模式,“以生为本”的精细化教育服务机制,等等,大都源自民办学校的主动探索,开拓了教育理念、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发展之路,也促进了公办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大幅提升。

3.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选择与需求。

我省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2017年招收各个层次学生达24.3万人,满足了20多万个家庭的子女教育需求;民办培训机构所从事的专业特长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提供大批熟练专门人才;民办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当地的学前教育“学位”,使“入园难”得到缓解。

4.拓宽了就业岗位。

截止2017年底,我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有教职员工17.9万人(不含临时性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间接提供服务的就业人数则更多,对缓解我省社会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5.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2017年底,我省民办学校所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727所(不含教育培训机构),资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加49.48亿元,这表明我省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仍在逐年稳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建筑、物流、交通、餐饮、印刷、出版、零售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全省200多万名师生,每年可拉动内需和城乡居民消费9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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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动了教育为“三农”服务并帮助贫困家庭迅速脱贫。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学生(员),尤其是民办中职学校、民办高职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学生(员),90%来自于农村,其中约20%来自于老少边穷地区,他们经过职业教育培训后,赴沿海发达地区或我省中心城市就业,帮助家庭迅速摆脱贫困;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兴起,满足了农村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农村民办寄宿制中小学的学生中,留守儿童占了70%以上,为化解留守儿童的教育、监管缺失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弥补了我省农村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促进了农村教育事业的进步,为推动我省教育强省战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民办学校的性质定位和法人登记问题

省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湘政发20171号)中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但时过近三年,民办学校的这一定性至今尚未落实,法人性质因此而难以明确,仍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民办学校不能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一些关键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民办学校在人事制度、社会保险、税收等方面很难落实“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很难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更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由此引起的而又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有4点(见表四)。

表四:民办学校的“民办事业单位”尚未落实而引发的问题

2.我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偏少的问题。

目前,我省省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仅500万元(经济规模不如我省的云南省和贵州省,省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别为3000万元、1500万元);13个市(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600万元,最多的常德市600万元,最少的怀化市50万元,市州平均仅124万元;31个已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县(市、区),资金共计566万元,最多的武冈市为200万元,最少的县(市、

区)仅5万元,县(市、区)平均仅18万元。已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省本级以及大部分市(州)、县(市、区)由于专项资金数额太少,基本上只能用于对民办学校的象征性奖励,难以起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作用。

3.对发展民办教育仍缺乏正确认识。

归纳起来,主要有“五论”:一是“多余论”,认为公办学校都“吃不饱”,还发展什么民办教育是“多此一举”;二是“冲击论”,认为民办学校的存在影响了公办学校的发展;三是“营利论”,认为所有民办学校都是为了赚钱;四是“添乱论”,认为发展民办教育只会给政府添麻烦,不能给政府增光彩;五是“误人论”,认为民办学校师资弱、质量差,发展民办教育是“误人子弟”。由于这些认知的错位,导致对民办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对民办教育的公益属性和产业属性不能正确对待,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一视同仁。主要表现在(见表五):

表五:对民办教育缺乏正确认识而导致民办学校受歧视的五个方面

四、对持续发展我省民办教育的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尽快稳妥解决民办学校的定性问题。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民办学校的“民办事业单位”的法人性质落实问题,建议省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联合协商,制定落实“一号文件”的实施细则,认真贯彻“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这一规定,规范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鉴于民办学校多样化实际情况,可分类规范,逐步完善。根据此次调研听取的意见,特提供两种方案供参考:

(1)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为企业法人,从事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其他类型的民办教育机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2)加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研究,开展试点探索,明确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非营利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

只要民办学校的“民办事业单位”的法人性质得到落实,一切都按相应规定进行管理,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编制等问题才能得到更好落实。

2.制订“十二五”民办教育专项规划,以科学规划促科学发展。

目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颁行,建议根据《纲要》精神和我省的具体情况,对“十二五”期间的民办教育发展作一个统筹考虑,制订发展民办教育的专项规划。在制订规划过程中,特别注重对已有的资源在整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以发挥更好的效益。针对目前民办中职学校的现状,建议对中等职业学校的优势专业、办学特色认真地作一次评估,在评估基础上进行规划,对那些有条件、有特色、有发展前途的重点专业和学校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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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

建议、省政府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民办教育,每三年召开一次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恳请、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民办学校调研,解决民办学校实际问题和困难。民办教育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建议设立全省民办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民办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措施来抓。同时,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和督查制度,逐步消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歧视民办教育的错误认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督查省政府“一号文件”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力者实行问责追究。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教育管理职能机构,核定并配足工作人员,人事编制应确保省级不少于4人,市级不少于3人,县级不少于2人。并明确规定其他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相关民办教育的工作职责。

积极鼓励地方政策创新,条件成熟时,可总结推广“常德经验”,以促使我省各区域民办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4.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

建议在1—2年内,将我省省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提高到3000—5000万元,5年内增至8000万元到1亿元,加大对优秀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以奖代补”,引导民办学校积极创新,提升办学水平。同时,明确规定市(州)一级和县(市、区)一级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最低标准,用于奖励优秀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校长,培训教师。由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规范该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规定对不当使用、挪用实行问责追究制,以确保用于民办教育发展。

5.强化对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系统培训。

当前,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正处于关键的转型调整期,对民办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的继续学习和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提高,重视对民办教育规律的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的具体指导。建议省教育厅将民办学校的校长、董事长和教师的培训列入整个教育的培训计划,统一部署,分期安排,以强化对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系统培训,大力推进民办教育的自身建设。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01-22 12:34 | #2楼

为深入了解我区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区民办学校健康、持续发展,2017年9月14日—16日,区教育局领导到大良一中附小、大良实验小学、嘉信西山小学、养正西山学校、勒流育贤实验学校、乐从岑松江夫人小学、龙江实验学校、陈村碧桂花城学校、北滘美的实验学校、北滘明阳学校、容桂新蕾学校、乐从颖林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专题为:〔一〕校园“四化”建设及室场管理情况;〔二〕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情况;〔三〕法治校落实情况;〔四〕财务运作及后勤管理工作情况;〔五〕校园安全工作情况。通过听取校长自查汇报,进行师生问卷调查、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实地检查学校功能室场及设备设施、查阅相关的档案资料及对师生个别专访等,全方位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重视和关怀下,我区民办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不论在数量上、办学条件与规模、办学效益上均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大部分民办学校办出了明显的特色,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区教育的一大品牌,得到了社会和广大家长的认可。三所外工子弟学校之一的北滘明阳学校也有较大的进步,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都得到明显的提升。民办学校为促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表现为:一是具备了优越的办学条件。不论是校舍建设、环境的设置、教学常规仪器及现代教学配备设施的配备均满足学校持续发展和师生发展的需要;二是有一个充满活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专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80%以上,师德高、业务精,服务意识强,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学校依法办学的观念不断增强,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不少学校办出了较明显特色。董事会架构完善,校长具有办学自主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规章制度完善,层级管理落实,较好地发挥工会、教代会和家委会的作用;严格 执行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时,并根据实际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没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生一天的作息基本符合上级规定要求,没有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按月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为教职工办理医疗、工伤、养老、计生保险,个别学校还设立了住房公积金和退休基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逐年增加,平均年薪达7-10万元;四是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后勤工作质量较高。财务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合理,没有发现抽逃资金的行为;后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服务质量较高。五是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经验与成效

(一)优良的育人环境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大部分民办学校在重视高起点的校舍建设,同时,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及教育主题设置内容,充分体现其教育性、知识性和艺术性,并各具特色。如大良实验小学以“放飞理想,灵性飞扬”为主题建设多彩校园;一中附小把握时代持色,以“激-情、理念”营造深厚的校园文化,开放式的图书阅览设置,丰富多彩的设施,希望建立一个打破学校围墙和-谐、融洽的立体教育体系;养正西山学校以“蒙以养正”的传统思想,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着力创建书香校园;嘉信西山小学校园文化有较深厚的元素,其书法、美术〔特别是版画〕,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特色;勒流育贤实验学校确立“以和孕和,以和育贤”的理念,规划建设校园文化,充分利用一切空间,着力建设“文化廊”、“文化墙”、“诗廊”、“画廊”、“书法廊”,把学校打造成书香校园;乐从岑松江夫人小学以“精、美”的特色营造文化氛围,其英语的氛围尤为突出;龙江实验学校建有大型的校园雕塑群,形成了一定的格局且有一定的品位。有专题、有针对性地开设感恩教育、养成教育、安全教育、名人名言等专

栏,既重视传统教育,也注重与现实世界相结合,传统与现代融合;美的实验学校引入国学教育,高水平、高起点规划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以美的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阳光少年,文化养人、特色立人、活动育人”;陈村碧桂花城学校浓郁的国学氛围书香横溢,其暑假“十个一”活动的展示让人耳目一新,颇具 特色;北滘明阳学校也能充分利用原有校舍的资源如系列名人塑像对学生进行传统教育,重视班级文化建设。

重视室场建设与管理。绝大多数学校配备了充足的功能场室,课室与教辅室之比超1比1;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按省一类标准配齐,各课室与功能室均配有教学平台,有较完善的校园网络,并不断充实、更新设备设施。养正西山学校和碧桂花城学校每个班都配置了电子白板,养正西山学校最近还斥资三百多万元建立了两个“数字化教学创新实验室”,值得一提的是,北滘明阳小学最近也加大投入安装了41个电教平台,设立了有50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配置了10台教师办公电脑等。

优良的育人环境,先进的现代教学设施设备,为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调研的12所民办学校中,大部分学校都有一个很有活力的领导班子,他们学历高、理念新、能力强,他们懂得要办好学校,必须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让教工有归属感,在制度管理的同时,重视情感管理,多关心教职工,多想办法为教工谋 福利,帮助教工解决后顾之忧。如为教工购买社保,教师工资逐年提高,教师年薪平均达7—10万元,部分学校还设立住房公积金和每年发13-14个月工资,养正西山学校、一中附小、嘉信西山小学还设立了教师退休基金。

大部分学校能配齐配足专任教师,师生比均达到1:18以上,其中美的实验学校和岑松江夫人小学分别达到1:13,碧桂花城学校达1:12,部分学校还实现了小班额教学。如:碧桂花城学校32人/班、岑松江夫人小学35人/班、美的实验学校36人/班、养正西山学校40人/班等。

大部分学校重视教师学历进修和专业培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80%以上,其中大良实验小学还达到100%。各校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走出去参观学习交流,如一中附小足迹遍布全国各地,深圳、上海华东师大等,还与英国的学校联系交流。大良实验小学与香港、嘉信西山小学与新加坡等来往交流;请进来,通过邀请名家、教授前来讲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各校还通过校本培训,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平台,让教师获取了成就感。

各校工会、教代会发挥了良好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教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做到了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待遇留人。督查组所到之处,教师精神面貌良好,队伍稳定,教师反映,他们幸福指数较高。

(三)人性化的管理建造了和-谐、活力的校园

大部分学校重视情感管理,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班子成员关心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为教工解决后顾之忧;积极开展教工各种文体活动、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和旅游,活跃了教工的身心,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和集体的荣誉感。如:大良嘉信西山小学的老师反映,他们的校长对人宽厚,具有很好的人格魅力,在该校工作像找到家的感觉,学校是他们的福地,在嘉信西山小学工作感到荣幸、快乐和幸福,不愿意离开,并乐意接受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工作做好。年青教师进步很快。他们感谢学校给他们搭建了专业成长的平台,他们带着感恩的心情做好工作。乐从岑松江夫人小学等学校的老师也有同样的感觉。普遍教师精神面貌都很好,人性化的管理建造了和-谐的校园,让校园充满了活力。

(四)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发展

学校都十分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

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绝大多数学校配齐门卫保安且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建立了出入管理制度并做好登记工作,不少学校还实行“刷卡”出入制度,把好校园出入关。

加强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有些学校还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和电子围墙,多数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比较落实,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逃生知识与技能。 各校加强对饭堂、宿舍、小卖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校车 管理工作也比较落实,定期检测车辆,制定较完善的校车管理制度,每次接送学生均安排教师跟车护送,各校均无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开设特色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开设特色的校本课程,重视校本课程的研究,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如书法、美术、英语、国学、体艺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升了学校的形象和社会效益。

三、问题和建议

调研发现,个别学校收费偏高、班额偏大是较普遍的问题,民办教师待遇的保障机制,特别是退休待遇保障还要进一步完善,以进一步解决其后顾之忧。

(一)部分学校办学的有短期行为的现象

个别外工子弟学校办学的短期行为较为严重,表现为:

1、办学条件不能满足现代教育的需要。承办者投入力度不够,教学设备设施陈旧、奇缺,不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功能室场不足,仪器设备缺口大,信息技术设备落后,而且使用率不高,设备设施无法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2、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观念淡薄。一是学校董事会形同虚设,校长没有办学自主权和人财物管理权;二是岗位职责层级管理不落实,没有设立和完善工会、教代会及家委会等组织;三是班额偏大;四、教职工配备不足;五、教师工作量大,教师任课多,上班时间长 ;六是教师福利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二)民办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尽管个别学校民师待遇机制初步确立,但大多数学校民师待遇保障机制仍须进一步完善,如逐年给教师提高工资待遇的比例,与公校教师工资的比较,设立住房公积金及教师退休基金等仍须妥善解决,以利于队伍的稳定。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的观念,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度,落实董事会章程,真正做到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让校长享有办学自主权和人财物的管理权,配备足够的行政人员和专任教师,为教师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严格控制班额人数,按规定班额不超46人;按规定建立工会、教代会及家委会组织,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督导的力度,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建立和健全区、镇两级民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及规范招生行为,尤其是对问题较多的民办学校进行经常性督查或重点帮扶,让其尽快克服存在问题,既给压力,又给出路。

(五)进一步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和健全帮扶制度,让我区民办学校校进一步健康发展,为我区教育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01-22 12:33 | #3楼

8月25日至30日,在市人大会主任洪永世的率领下,由市人大会副主任苏文金、市人大会秘书长郑庆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杨益坚及市人大会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同志组成的市人大会考察组一行8人赴新疆学习考察。考察组就加强人大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增强代表素质、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的内容与新疆人大的同志进行了学习交流。下面,我们着重从教科文卫委工作角度介绍本次新疆之行所获取的民办教育方面的工作经验,并结

合厦门的实际情况对如何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一些探讨。

一、新疆发展民办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人口1925万,面积160多万平方公里。新疆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至2002年,新疆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810个,其中民办幼儿园226所,民办小学34所,民办普通中学4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500多个,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4个,应该说,新疆的民办教育已初具规模,并在本地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新疆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新疆民办教育之所以能在短短的的几年里从无到有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与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是分不开的,其做法和经验有:

1、认真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

1996年,新疆民办教育刚刚起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设立与撤消、审批与管理、教学与行政管理、财产与财务管理、保障与扶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配套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内部管理的意见》、《社会力量办学综合评估标准》等文件,对民办教育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规定,使 2

新疆的民办教育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2、有针对性地下放审批权限并采取较灵活的招生政策 根据原国家教委规定,民办幼儿园、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初中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含完全中学)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日益高涨的“普高”热,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经济较发达地区下放了审批权,如乌鲁木齐的民办高中就授权乌鲁木齐市审批。同时,自治区还在招生范围上向经济较发达地区倾斜。按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批准其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区域,但乌鲁木齐市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经教育厅同意,可以面向全疆招生,从而确保了民办学校的生源,增加了民办学校的竞争力。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的发展。

3、坚持管理和扶持两手抓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区民办教育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根据这些政策和办法,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各级民办学校则坚决贯彻“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自治区也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支持和扶持,对办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予以规划, 3

并适当优惠。”对于民办教育机构创办的校办产业,明确规定“享受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校办产业的同等待遇。”根据自治区的这些要求和规定,一些地区还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新疆全区的民办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4、坚持与时俱进,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办法 作为民办教育起步较晚的地区,新疆的民办教育也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如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一些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不够、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需要改善等。对此,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9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了一套进一步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如:进一步营造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把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建立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现代学校法人制度、要求学校建章立制照章办事、建立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在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等;给予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等。

新疆民办教育的发展给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新疆同志的介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拓宽了教育投资的渠道,扩大了教育的规模,实现了教育的超常规发展;二是民办学校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对于缓解入学高峰和城镇化给公办学校带来的压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满足择

校、寄宿、特长培养等多样化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打破了国家包办教育的格局,使办学和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促进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四是有利于突破千篇一律的学校教育模式,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相信再过几年,新疆的民办教育会给我们一个惊喜。

二、新疆的经验和思路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启示

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我市现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412家,其中民办高校(包括筹办的学院)9所,普高、中职学校9所,初中8所,小学34所,幼儿园134所。较之新疆的民办教育,我市的民办教育起步早,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出现了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倾资兴办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的光辉典范。改革开放伊始,我市便有7所民办教育机构。1999年,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倡导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我市的民办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人们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缺乏发展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有关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致使我市的民办教育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如出现立志小学举办者卷款逃跑、树德学校遭到学生家长集体投诉等事件。现阶段,我市的民办教育依然面临着较大的问题,如融资难、要地难、没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生源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进一

步发展。新疆的经验和思路对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着新的启示。

1、发展民办教育,必须加大地方立法步伐,完善法制环境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也进行了规范,澄清了人们对民办教育的模糊认识,但她没有、也不可能对具体问题作出规定。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虽然国务院的“实施条例”即将出台,但由于各地情况的差别,我市有必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或规章,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使鼓励、扶持民办教育的措施具体化,保证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地发展。

2、发展民办教育,必须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师生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师生无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影响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制约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现阶段我们一定要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为契机,认真落实有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同时,要督促民办学校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

境,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3、发展民办教育,必须坚持管理和扶持两手抓的原则 一是要抓管理。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基本办学条件设置标准,把好审批关;要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把好质量关;要坚持对民办教育机构内部管理的审计制度,把好监督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办学。

二是要抓扶持。要把民办教育的设置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并在土地征用、配套费减免、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尽快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民办学校只能租房办学、学校建设用地难的问题;要设法拓宽民办学校的融资渠道,解决民办学校贷款难问题;要考虑改革现有的招生政策,允许电脑派位后的学生自主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同时理顺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就读公办高中的政策衔接,解决民办学校招生难问题;要做好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制度的衔接工作,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问题。

抄送:市人大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厦门市人大会办公厅印发 200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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