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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员工招聘及工资发放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5:49:32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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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员工招聘及工资发放的通知

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关于规范员工招聘及工资发放的通知

为规范分公司人员面试招聘流程及分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特下发此通知。

一、人员面试招聘流程

办公室→职能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办公室:收集应聘者的基本证件,包括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岗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并查验真伪,由办公室主任对应聘者进行初步面试,了解员工基本情况,与应聘者就劳动关系、试用期、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沟通,并在面试意见表中填写办公室面试意见。

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员工的基本岗位技能进行初步了解,并就应聘者的专业水平进行初步判断,

填写职能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做进一步判断,并填写分管领导意见。

党委书记: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了解,重点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应聘者的业务综合素质,对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做严格的把关,填写党委书记意见。

总经理:对面试者进行全面了解,参考上述意见决定人员是否最终录用,并在面试意见表上签署是否同意试用意见。

面试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人员的面试流程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意见表填写好后交给办公室或者由办公室去取,不得交给应聘者并且不能向应聘者透露面试意见。

2、办公室、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填写面试意见时不能写同意录用或者不同意录用,只能写建议录用或者不不建议录用(建议担任XX岗位)。

3、对于应聘项目领导班子职位或者分公司机关部室副部及副部以上职位的要经分公司领导班子集团讨论决定是否试用,待员工试用期过后再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聘任,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办公室正式下发人员任命书,试用期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辅岗位或者与员工解除劳动

4、贵州片区的人员招聘要提前与办公室、职能部门、

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总经理进行沟通。鉴于路途遥远,当场面试存在很大的困难,要求贵州片区项目部将推荐人才的基本资料(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证、职称证扫描件)传到分公司办公室,并将项目经理签字的建议录用的书面报告传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找领导填写意见,待分公司总经理签署同意录用意见后项目部方可录用,未向分公司打报告或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予入职,无法录入到人事系统和工资系统(未进入工资系统的人员不能做工资),对于发现项目私自招人的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员工工资发放

按照集团要求,工资在每个月20日前发放。发放围: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经分公司面试同意录用并录入到人事系统和工资系统中的员工;服务人员由各项目部与其签订小时工协议(分公司办公室提供合同书样板,签订的小时工合同项目部存档),服务人员费用不做在工资表中。工资发放以工资系统人员发放实力为准,未经过分公司招聘不能录入人事系统和工资系统的不在工资发放的

2011年11月20日

主题词:人事 规范 招聘 工资 通知

抄送:分公司领导、存档。

中铁建设集团长沙分公司办公室

2011年11月20日印发

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2017-03-13 17:11 | #2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

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59号)的精神,现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7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此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设站单位(含接受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下同)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常增加工资,各设站单位应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从2017年起经设站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期满出站,并被聘用到事业单位后,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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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单位应将其在站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考核情况介绍到接受单位。在明确岗位前,博士后研究人员仍执行在站期间的工资标准;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原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起点薪级工资标准,原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被聘用在管理岗位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凡在做博士后期间中途退站、自动离站或每一站工作时间少于二十一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特殊情况,经人事部批准的除外),均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上述情况发生在第一站工作期间,其出站后的工资待遇按博士毕业生对待;发生在第二站期间,则按做完第一博士后的人员对待;发生在第二站以后的,以此类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常见问题答疑 1、在职人员是否可以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17149号的规定,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办理进站手续时,必须由在职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具是否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2、 博士后的工资待遇如何执行?

答:按照《》国人部发201789号的规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此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设站单位(含接受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后如何评定职称?

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17149号的规定,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前,设站单位可以根据其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对其提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意见或建议。

4、留学人员进站如何办理?

答: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后直接(未回原单位报到)进入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有在职单位的留学博士回国后直接申请做博士后研究,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5、博士后子女可否在进站当地中考、高考?

答:可以。博士后人员可以凭全国或授权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在进站单位所在地为其子女办理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

按照北京市教育局的规定,凡准备在北京市报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博士后子女需在距报考时间半年之前转入北京市的市属中学,否则,不能报名。

6、北京地区博士后出站后出国,其户口、档案如何管理?

答: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未分配工作出国,其本人户口(已为居民常住户口除外)、档案应由设站单位迁回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之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办理其子女、配偶在国内的户口迁落。

7、博士后出站后回原单位,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如何迁落?

答:博士后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如果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与其不在同一城市,可享受户口随迁政策,将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与博士后落到同一户口上。

8、博士后出站后分配到新单位工作,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如何办理? 答:博士后出站后分配到新单位工作,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可以随博士后迁落到工作地。但如果其配偶或子女是在校大中专(职高)学生身份则不能随迁。

9、博士后出站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如何办理工作分配手续? 答: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出站博士后人员在出具接收单位接收函的同时,还需出具该单位与人才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0、现役军人出站后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如何办理手续? 答: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需出具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其户口须先落到入伍前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再按照博士后的政策将户口迁到出站工作所在地。

11、各类型博士后进站、在站期间和出站后的待遇、政策是否有区别?

答:无论是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还是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12、退站人员的户口如何管理?

答: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17149号的规定,博士后人员退站后“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退站人员的户口应迁回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配偶及子女不享受户口随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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