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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时间:2022-03-19 10:17:42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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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1712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1749号)规定,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和范围

考评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考评范围主要是各市局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个别项目延伸到县(区)局。

二、组织形式及分工

考评工作由省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另行确定。

考评小组第一组负责广州市局和各市局网站,第二组负责深圳、河源、梅州、惠州市局,第三组负责珠海、中山、肇庆、云浮市局,第四组负责佛山、韶关、东莞、清远市局,第五组负责江门、阳江、湛江、茂名市局,第六组负责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市局。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中下旬,考评小组赴被考评单位考评。具体时间由考评小组组长与有关市局商定。

(二)11月上旬,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向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综合评价建议分。

(三)11月中旬,确定被考评单位考评等级。

四、考评内容和分数组成

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对外公开情况;对内公开情况;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情况等(详见附件1:广东省国税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汇总表)。

考评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考评总分由考评内容分(60分)、被考评单位干部职工测评分(15分)、纳税人测评分(15分)、省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分(10分)组成。考评内容分(60分)其中:组织实施情况11分、对外公开情况42分、对内公开情况7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五、考评步骤和方法

(一)对各市局进行实地检查。由考评小组检查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核查见证材料,并对照考核的分值对被考核单位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内公开情况进行评分(详见附件2: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内公开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评分一览表)。

被考评单位需提交政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0份,考评小组不再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汇报,直接开展核查。

(二)开展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测评(详见附件3、附件4:政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单)。对干部职工满意度的测评,由考评小组从被考评市局机关科室抽人进行测评,被抽人员不少于20人。对被考评市局纳税人的满意度测评,由考评小组随机抽出一个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进行测评,被问卷人数不得少于20人。

对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测评评分方法为:将满意程度分为满意100分、较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各打分

相加后除以打分人数,得出被考评单位满意度测评的平均分,然后将平均分乘以该项内容在总分中的比例(15%),得出被考评单位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测评分。

(三)查看公开载体、内容。由第一组在省局查看21个地市局的外网,该组各成员不记名打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被考评单位对外公开情况得分(详见附件5:被考评单位对外公开情况评分一览表)。

(四)综合评价各市工作成效。各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交叉阅审各市局书面汇报材料,在对各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评价的基础上,考评小组全体成员对21个市局无记名打分,加权平均后得出考评小组给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综合评价建议分(详见附件6:考评小组成员给被考评单位综合评价建议分评分表)。综合评价建议分经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省局综合评 价分。

(五)汇总出各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得分。将每个被考评单位各项考评分登入《广东省国税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汇总表》(详见附件1),得出总分。最后形成《各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得分一览表》(附件7)。

六、考评结果处理

考评结果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规范外网政务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外网公开内容。各市按照附件一“对外公开情况”部分(详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粤国税办发201730号)要求,全面规范各市局外网政务公开目录,补充尚未上网的内容,更新已经过时的内容,使对外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准确。

(二)认真准备和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局要认真准备、及时提交见证材料(详见附件8:被考评单位提供见证材料一览表)和政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0份给考评小组。汇报材料内容包括: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成效;主要措施或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设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三)尚未开展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市局,请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今年内完成对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考评工作。

附件:考评资料附件1-8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主题词:监察 政务公开△ 考评△ 通知

抄送:局内各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校对:监察室 陈 东

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17-03-13 20:01 | #2楼

各乡镇纪委: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公开规范和阳光透明地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近期省、市将对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进行检查,我县已在政府门户网页(中国〃怀安)设立了《行政权力公开》专栏(“专题专栏”下子栏目),分别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服务热线、公开承诺办事指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公开、权力动态运行表、收费依据和标准、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表、行政职权流程、本级职权目、工作动态、工作机构及职责”10项内容(省市检查重点是本级职权目录、政府本级班子成员目录及廉政风险评估表、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监督举报电话等),各乡镇务必于5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报县政府办网络中心,并及时充实其他相关内容,以迎接省、市检查。

二、各乡镇要在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要每月更换一次。政务公开栏内容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201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 1

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2、本乡镇2012年度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级惠民惠农政策安排、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承诺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3、本乡镇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举措,干部下基层承诺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怀安县纪委监察综合室 

21012年5月7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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