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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洋镇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19 20:58:4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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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洋镇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各村委会:

桂洋镇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开展抵御干旱灾害工作,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依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抗旱工作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提高抗旱救灾处置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用水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桂洋镇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成立抗旱救灾领导组,负责全镇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供销社、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

各村相应成立抗旱领导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旱抗旱指挥体系。

(二)工作职责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镇防旱抗旱工作由镇长负总责,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抗旱责任人。

镇抗旱救灾领导组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全镇防旱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控和调度全镇抗旱供水、供电,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工作,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五、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水库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水力发电、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轻旱)、中度干旱(中旱)、严重干旱(重旱)、特大干旱(特旱)。按照现有的观测和统计数据,本指标体系采用12个单项干旱指标(见附表)。

七、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 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应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队伍准备。各村应建立专业性抗旱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八、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旱情影响程度分四个阶段应急响应。

(一)轻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

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地区旱情、水库、山围塘蓄水情况;部署并督促各村对渠道进行全面清淤、防渗;将全镇的水库、山围塘蓄水状况维持在一个相应合理的水平,保障抗旱水源;向县防汛办填报旱情报表。

(二)中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中度干旱)

①组织召开由水利、农业、林业、电力等部门参加的旱情会商会,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旱抗旱具体措施;②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③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对供水等抗旱重点水利工程实施统一调度和管理;④协调灌溉、供水、发电等部门,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保障抗旱用水;⑤部署指导受旱地区开辟水源,调配抗旱水源,;⑥协调抗旱服务队投入抽水抗旱,提供抗旱技术指导,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

农业服务中心:每旬的第一天向镇抗旱救灾领导组填报旱情报表,报告旱区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部署旱区做好农业抗旱工作,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推行节水耕作技术,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电力公司:科学调度地区电网,落实各地用电指标,保障抗旱电力供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缺电情况,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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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部署造林地和苗圃的抗旱保苗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收集林业受旱情况,并向抗旱救灾领导组报告,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广电站:加强防旱抗旱宣传报导和媒体管理工作,根据县防汛办提供的旱情材料,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受旱和抗旱情况。

(三)重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重度干旱)

①组织召开各村抗旱紧急会议,部署全镇抗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②组成工作队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③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④加强水资源统一调配,调整农业灌溉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维护灌区供水秩序;⑤及时协调供需水矛盾,防止重大水事纠纷事件。

镇政府办公室:协调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援各村抗旱工作,督促各村落实抗旱各项对策措施,及时向镇政府汇报旱情和抗旱情况。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抗旱资金,并下达安排的抗旱经费;向县防指、财政局、水利局申请特大抗旱经费。

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各村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剂旱作物种子、种苗,帮助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抽水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

(四)特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特大干旱)

在落实重旱时各项抗旱救灾工作的基础上,把防抗特旱工作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研究部署防抗特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确保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旱情及防抗特旱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九、定期会商制度

(一)发生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每10~30天会商一次。

(二)发生重度干旱、特大干旱时,每5~20天会商一次。

(三)发生重旱、特旱时,或启动本预案后,镇防指组长负责坐镇指挥协调。

十、应急保障工作

(一)工程与调度应急保障

坚持“先用江河水、地下水,后用水库、山围塘工程蓄水”的原则,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以及重点企业的生活生产供水。

1、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确保农村人畜饮用水;

2、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重点抓好水库、山围塘的抗旱用水调度;

3、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山围塘死库容;

4、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5、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以镇政府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成立抗旱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和销售抗旱物资,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预测预警保障

1、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制订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各村应储备一定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和数量可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由镇抗旱救灾领导组负责调用。

2、物资调拨。(1)抗旱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各村抗旱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抗旱需要的情况下,再调用镇的抗旱储备物资。

(3)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旱需要时,向县级抗旱物资申请调拔。

(五)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应协助镇政府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和调拨有关部门使用。

(七)供电保障

供电所应保障抗旱救灾和救援现场的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必要时调度应急供电设备,为抗旱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十一、信息报送制度

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上级政府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一)旱情报告制度。

1、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及时收集旱情。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包括动员部署、领导组织抗旱救灾工作、落实防抗责任制等情况。

2、旱情统计上报。做好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特别是要协调好水利、建设、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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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报送

1、报表报送。平时信息报送一般以表格报送,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004年6月17日《关于修订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

表制度的通知》国汛[2004]12号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04年7月5日《关于印发新增抗旱统计报表的通知》国汛办旱[2004]30号的规定要求进行填报。

2、书面材料。旱情严重时,除正常填报旱情统计报表外,应另报书面材料。

3、报送要求。一些重大抗旱举措或行动要及时上报;受旱地区出现较大范围降水过程,要及时上报降水情况;整个降水过程结束后,要尽快上报累计降水情况及对旱情的影响;无旱情时,月报、旬报可暂时停报。

农业服务中心:每月的1、11、21日旬报《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每年的12月25日前年报《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农业旱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

(三)报送方式

值班电话:23961001 传真:23962669

桂洋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抄送:县防汛办,镇党政领导,存档(2)

景古镇抗旱救灾及供水应急预案2017-04-04 20:35 | #2楼

为有效开展抵御干旱灾害工作,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全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根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景古镇抗旱救灾及供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抗旱工作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提高抗旱救灾处置能力,。

二、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优先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镇各村区域内干旱灾害。

四、抗旱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抗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为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

各包村干部、各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镇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石亚文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抗旱救灾及供水工作。

各村相应成立抗旱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抗旱救灾及供水指挥体系。

(二)工作职责

抗旱救灾及供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镇抗旱救灾及供水工作由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书记为本村第一抗旱责任人。

抗旱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全镇抗旱救灾及供水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控和调度全镇抗旱供水、供电,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救灾及供水工作,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镇抗旱供水日常工作,制订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供水工作部署,落实抗旱供水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负责重要水源工程的供水调度,为镇党委、政府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

办公室(武装部):负责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减轻季节性缺水,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镇蓄水和缺水情况。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执行重大抗旱任务。

农技站: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并实施农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争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适时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作物旱情。

林业站和畜牧站:负责做好退耕还林,种草养畜,保持生态平衡和气候的良性循环,做好林业的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的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的损失。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应急物资运送及时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负责旱灾区饮用水质的化检确认,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派出所:维持灾区正常秩序,确保抗旱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组织调用农用车运水。

广播站:负责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抗旱救灾工作信息。重大旱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

财政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

拨付。

供电所、电信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和抗旱信息畅通并保证灾后电力、通讯设施的抢修。

农机站:负责全镇各类提灌站的维修和保养,油料的提供,确保各类机具在旱情需要时拉得出、用得上。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赋予的任务。

五、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期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供水情况;灾害对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轻旱)、中度干旱(中旱)、严重干旱(重旱)、特大干旱(特旱)。

七、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生产生活用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部、各村、镇属有关单位应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队伍准备。各村应建立专业性抗旱供水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八、应急保障工作

(一)工程与调度应急保障

坚持“先用泉水、河流水,后用地下水”的原则,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的生活生产供水。

1、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确保农村人畜饮用水;

2、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协调实施人工增雨工作;

3、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重点抓好全镇自来水源的抗旱用水调度,必要时由镇防部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4、在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5、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二)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1、以镇政府、村委会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完善抗旱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和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同时,支持、发挥镇抗旱服务队作用和村民自购抽水设备的抗旱功能,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抗旱体系。

(三)预测预警保障

1、抗旱指挥部及各村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制订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抗旱指挥部及各村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抗旱指挥部及各村防旱领导小组,特别是干旱频发的村,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和数量可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由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

(五)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应协助镇防部和各村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资金保障

镇政府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调拨各级及各部门使用。

(七)技术保障

建立旱情监测系统。建立全镇旱情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全镇土壤墒情、蒸发、地下水位等动态信息,对旱情作出宏观分析评估和趋势预测,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抗旱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八)供电保障

镇供电所应保障抗旱救灾和救援现场的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必要时调度应急供电设备,为抗旱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九、信息报送制度

各村应按照规定向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受旱情况。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统计汇总本系统的旱情,同时报抗旱指挥部,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汇总后向上级政府上报受旱情况。

(一)旱情报告制度

1、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各村要及时收集旱情并上报抗旱指挥部。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

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动员部署、领导组织抗旱救灾工作、落实防护责任制等情况。

2、旱情统计上报。抗旱指挥部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特别是要协调好水利、农技、林业等有关部门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二)信息报送

1、报表报送。平时信息报送一般以表格报送。

2、书面材料。旱情严重时,除正常填报旱情统计报表外,应另报书面材料。

3、报送要求。一些重大抗旱举措或行动要及时上报;受旱地区出现较大范围降水过程,要及时上报降水情况;整个降水过程结束后,要尽快上报累计降水情况及对旱情的影响;无旱情时,月报、旬报可暂时停报。

十、旱情的监测及预报

镇设立旱情监测站,村设立旱情监测点,直接提供降雨、土壤墒情、受旱面积等信息。轻度干旱每10日报一次,严重干旱每5日报一次,逐级上报。

农业、民政、水利等部门定期向镇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蓄水、降雨量、天气变化、农作物受旱面积、成灾面积及村缺水等信息。 指挥部对所获信息经过整理分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商,讨论确定干旱等级和对策意见。

十一、旱灾信息预警发布

(一)预警

镇抗旱指挥部、各村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旱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Ⅳ),中度干旱(Ⅲ),严重干旱(Ⅱ),特大干旱(Ⅰ)。 预警信息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评估和确认,由指挥部组长审定后统一发布。

十二、预案的启动

旱灾发生后,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立即向镇抗旱指挥部报告初步灾情。镇抗旱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灾情,应立即向县防办报告。

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各村、镇属各单位、所有与抗旱工作有关的部门,在特大旱情出现时必须无条件服从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其承担的抗旱工作。

十三、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中共景古镇委员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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