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登记制度
一、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财物教育,全体学生都必须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使其不受任何损失。
二、课桌凳由使用人按统一编号负责保管。使用人不得在课桌凳上刻画,损坏桌凳面,如有刻画等,人为损坏现象,保管人应向班主任说明情况,班主任根据情况要求损坏人赔偿。
三、任何人不得在墙上挖洞、乱涂乱画、踢、踩,如有损坏现象,班主任应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四、教室门窗玻璃、电器设备,由全体学生保管,学生离校应关好所有门窗和电源,如有损坏,班主任及时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五、对于人为损坏公共财产的学生除承担所有修理费用外,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要在学校宣传橱窗曝光亮相,取消本年度三好生评比资格,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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