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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9-25 05:11:58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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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1.正式党员满3人可以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建在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在每年九月份完成各学生党支部调整工作并报组织人事处批准,同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

3.学生、支部委员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学生或教师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学生党支部自查和二级学院党总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组织生活会、组织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3.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评优等工作。

4.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搞好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 密切联系广大学生,了解分析学生群体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学生思想状况和诉求,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理论,组织党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2)组织党员对本支部党员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进行讨论,组织党员对热点思潮进行讨论并做出正确引导。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

(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5)结合时政、学习与生活实际,开展各类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

2、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每次组织生活会前确定主题,将其作为支部党员思辨与展示的平台,全体党员主动融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应带领、引导、鼓励支部同志发言,营造严肃认真的气氛。

(4)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学生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发现问题,剖析问题,以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团结的目的。

(5)要搞好整改,做好思想工作。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6)支部内同志可以通过QQ群、微信群等联络媒介讨论问题、讲学习、聊生活,促进相互沟通。

3、组织活动形式可以丰富多彩,内容可涵盖党员教育、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四、学生党支部党建常规工作要求

1、学生党支部每年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文字材料交二级学院党总支备案。

2、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要有相应文字记录,年终交二级学院党总支备案。

3、学生党支部要与二级学院党总支及学生工作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映情况、反馈信息。

4、学生党支部在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中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处相关制度执行。

5、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实行“三个一”工程,即“一项条件、一项指标、一项义务”。将学习动机和态度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条件,将学习状况作为学生党员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全体学生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学风建设任务。深入开展“1+1”活动,即一个学生党员带一名普通同学;一个党员带好一个宿舍;一个高年级党支部或党小组带一个低年级学生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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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优制度

(一)考核

1、考核程序:各学生党支部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指定考核表格(附件1),并将总结报告及考核表上交至二级学院党总支,二级学院党总支对各学生支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交学生工作处。

2、考核内容:考核应从各学生党支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组织管理”、“模范作用”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项目及要求如下表:

3、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支部比例不超过40%。

出现下情形之一的支部,当年考核为不合格等级:

(1)班子涣散,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2)党员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发生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二)评优

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学生支部考核的基础上,推荐一个“优秀”等级的支部参与全校评优。

1、名额:全校评定“先进学生党支部”9个。

2、评优对象: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成立需满一年)。

3、评优条件: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组织管理、模范作用”五个方面表现突出,在学院各党支部中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党员考核年份考试及格人数比例达到90%;

(2)学生党员获得奖励(各类奖学金、科技竞赛获奖、市级及以上个人表彰)人数比例达到60%;

(3)支部中大四学生党员英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人数比例达到70%。

4、评比程序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组成评选组,负责本党总支部内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并向学校推荐候选先进学生党支部1个,将相应表格及指定的支撑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党总支部推荐的候选支部进行复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三)考核及评优时间

每年考核及评优一次,一般安排在4至5月份进行。 (四)表彰和奖励

每年“七一”前,学校对“先进学生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五)考核及评优组织

学生工作处成立校级学生党支部考核评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成立学生党支部考核评比工作小组,依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选及推荐校级先进学生党支部。

六、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1日

党支部征求意见汇总2017-05-12 10:03 | #2楼

一、针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

1、平时安排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

2、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3、个别行政人员工作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早上上班点名,行政讲工作要求,要尽可能集中由一个人讲,不要人人都讲,以免耽误时间。

5、尽快硬化和绿化校门旁的空地,进一步提升学校形象。

6、进一步修订完善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方案,使其更趋科学合理。

7、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师资培训。

8、加快学生食堂建设,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9、工会要更加关心教职工生活,特别是外地来校工作的教师。

10、加大学校工作制度的执行兑现力度,避免过度人性化。

11、进一步加大学校特色打造力度,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1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学校周边安全环境建设。

13、强化学校教师、班级常规考核,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

二、对教职工个人的意见建议

1、极个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混同于一般群众。

2、个别教师对学生家长、特别是后进生家长服务态度不好,缺乏耐心。

1

3、进一步强化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教师要进一步落实家访,加强家校联系。

5、教职员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6、师德建设要注重细节,个别教师的师德形象有待进一步提升。

7、个别教师、个别班级的安全管理教育不过细,不落实。

8、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

9、个别教师应该少些江湖气,多些书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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