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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7 19:51:38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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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近年来,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在探索中一直没有间断过。那么关于管理国有企业有哪些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规定

  一、国有资产财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概念和范围

  1、有关部门,包括:A、财政部;B、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C、行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的专业经济部门)。

  2、有关机构,是指行业总公司(直属国务院的总公司)

  (3)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活动。

  (4)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范围仅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

  (5)国有资产分为三大类:1、经营性资产(投入企业的);2、非经营性资产(投入行政单位的);3、尚未开发的矿藏、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

  (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原则

  (1)政府的职能和企业职能分开

  (2)政府的经济管理者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

  (3)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1、财产所有权是指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

  2、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指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没有收益权)。

  (4)投资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用于资本再投入,形式包括:1、留给企业;2、国家收缴后再投入。

  (5)资本保全和维护所有者权益。

  (6)企业独立支配其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国有企业财产的分级管理和分工监督

  (1)分级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重点掌握: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清偿核算、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都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措施都必须建立在此基础工作之上。

  清产核资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查资产,核实国有资金,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工作。

  产权界定是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的归属进行确认的一种法律行为。这里讲的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不包括债权。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进行评议估价。资产评估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其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价格清算法。在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中,还有一种工作叫资产价值重估。资产价值重估是指企业、单位对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新估价。制定企业财产保值指标体系,从总体上考核国有资产经营状况。

  要注意掌握指标体系的内容: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00%,为国有资产增值。

  在考核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还要参考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指标。具体包括: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所有者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资产总额)×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了解分工监督

  国有企业发展历史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

  国有企业的普遍出现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一般垄断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的干预和调节。同时,在新科技革命的浪潮推动下,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纯粹靠自由竞争维系的市场经济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从 1945年开始,英国将一系列基础工业和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法国将能源部门、保险部门、金融部门和一些大公司改为国家接管。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从战争结束的7个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个;美国政府也创办了一些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部门、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公共产品部门和科技开发部门。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推动本国工业化,掀起了两次国有化高潮。

  第一次在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而出现的,主要矛头对着殖民企业和殖民地的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原殖民者拥有的足以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企业。这次国有化高潮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继续。

  第二次在20世纪70年代,这是在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主权的斗争取得胜利的鼓舞下,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主权的潮流。在这一潮流中,一些国家把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并使一些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回到本国手中。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奠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建立较完整的市场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等方面的国民经济体系,带动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推动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都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国有经济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高度垄断,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等多种弊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针对本国具体情况,采用各种各样的措施,对国有经济进行整顿和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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