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时间:2023-03-17 08:41:08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1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度进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负责人,主管及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单双休制(一周单休,一周双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况公司另行调整排班。

  2、上班时间:每日8小时,节假日放假时间以及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拟定上报财务部。特殊情况需调休则须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财务部及总经办。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钉钉打卡考勤,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员工应在次日内钉钉填写补卡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并审批,逾期无法补卡;

  3、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按迟到或早退记录(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等外勤打卡,到外出点定位签到。

  三、迟到/早退罚扣说明及标准:

  1、员工当月允许三次10分钟内的迟到不扣罚薪资,超过3次每次罚款20/次

  2、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次;

  3、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60分钟的,罚款80/次;

  4、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事假计算;超过2小时,按1天事假计算;

  5、月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累计满5次,或超过30分钟累计满3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四、旷工罚扣说明及标准:

  1、旷工日不计发薪资,扣除当日工资+罚款2日工资;

  2、一个月累计旷工天数超过3天以上者或1年累计旷工6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五、全勤:

  当月出勤记录正常,未出现任何延误的,视为全勤。

  (注: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齐全等行为的,但出现上班开始后10分钟内签到的,不能视为全勤)。

  六、请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须持二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请假,在钉钉上向上级提交病假申请单。无休息证明或者超过证明中时限的按事假处理。病假请假5天以内的,扣发50%工资;超出5天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需请假时,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实际时间扣发基本工资。

  婚假、产假及其它假别: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七、员工出勤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不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扣罚的资金用于项目部团队活动经费使用,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A、元旦(1月1日)一天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考勤管理规定3

  为严肃考勤纪律,规范考勤管理,现对员工考勤刷卡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管理要求

  人脸考勤

  1、刷卡时间:每个出勤日要求刷卡2次,上午上班前1次、下午下班后1次(具体刷卡时间以各部门上下班时间为准)

  2、刷卡地点:

  (1)、办公楼六楼各部门人员:六楼门口考勤机、门卫处考勤机

  (2)、办公楼二楼(储运)、三楼(检验)、五楼人员(裁剪)、电商及礼品仓库人员:一楼食堂处考勤机(位置可能会有变动)

  (3)、成功车间人员:成功车间门口考勤机

  (3)、老大楼无纺车间、包装车间:无纺车间门口考勤机(位于新大楼与老大楼交接处一楼,原来的大门将被封掉)

  3、检查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考勤机处进行检查

  方案一: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未主动刷卡或忘刷卡导致无刷卡记录的员工,每月前5次不扣款,从第5次开始,每增加1次未刷卡,罚款20元;

  (3)、每位员工必须按出勤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款50元。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5)、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方案二: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当月5次以上未打卡,罚款30元/人;

  (3)、每位员工必须按出勤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当月5次以上迟到早退,罚款20元/人;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5)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方案三: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未刷卡的员工,罚款5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未刷卡的员工,罚款100元/人,以此类推;

  (3)、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3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60元/人,以此类推;

  (4)、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10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150元/人,以此类推;

  (5)、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6)、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备注:请未办理考勤登记的员工及时至人事办理登记

考勤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5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 12:013:0---- 16:00

  晚班: 19:0---- 23:024:0---- 03:3(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 12:013:0----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 12:00;

  每周休息一天;

  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考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考勤管理规定6

  为更好的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人脸考勤。

  1、工区管理人员考勤:采掘工区及运搬工区主管区长上大班时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时按小班考勤;副区长按上小班人员考勤,必须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资支付按下井个数,基数28个)特殊情况需经矿长批准。其他工区管理人员及各工区文书按大班考勤。

  2、矿副总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时间:

  大班:06:00—07:30 17:00—19:00

  夜班:19:30—21:30 06:00—09:00

  早班:03:30—05:30 14:00—17:00

  中班:11:30—13:30 22:00—01:00

  圆班:06:00—07:30 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规定不变。

  二、各单位所有出发单、请假单必须在交考勤室的同时到办公室(地面)、调度室(生产)、进行登记以便查对。

  三、各单位下井考勤每月26号必须与人员定位核对,由调度室核定下井个数,确认后由生产矿长签字报企管科。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核对,否则不计考勤和下井。

  四、调度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发现脱岗、考勤不实等情况,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严肃处理。

  五、对考勤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按山高矿字【20xx】83号文件执行。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7

  下达部门:董事会、总经理

  抄发部门:销售部、生产部、供应部、财务部、质检部、机修部、

  安保部、办公室

  为维护公司工业园区秩序,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访客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卡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使用打卡机进行打卡登记,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时严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进行打卡登记。

  打卡迟到者,职员级员工执行2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5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

  未打卡者,职员级员工执行4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200元/次的负激励。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3次的,除实时交纳负激励外,另在月底工资给予全部负激励总额的二次扣款。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5次的,除按“综合达到3次”的情况处理外,另转为试用期员工,除基本工资外,本月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津贴项目。

  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考勤说明申请》,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原因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因卡机问题,未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③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行补报;会议情况,允许向会议主持人提前口头通报,但回司后仍需补填、补批本单。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接受本申请。

  二、请假规定

  需要办理各类事假、病假等请假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请假归来,须到办公室办理述职。

  ①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内的.,属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外的,属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门负责人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仅限个人婚、丧事宜的办理,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超过七个标准工作日的,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外出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出勤时间需要外出的,经主管上级签字批准后,持《出门证》,并在警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方可外出。办公室负责抽查警卫室的出门证和登记表。

  四、访客规定

  来司所有个人和车辆,均需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表》。各类货车的出厂,除了按要求登记,还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门证》或配货站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巡查规定

  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和警卫室的执行情况,发现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不符时,对责任人执行双倍负激励。

考勤管理规定8

  一、正常考勤管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由本人亲自考勤。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四次考勤制度,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必须签到,下班必须签退。

  二、指纹机使用注意事项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放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地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部反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6、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综合部。

  7、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试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坚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

  8、指纹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问题(如手指指纹破损)可到综合部找管理员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摆弄机器。

  9、员工上午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一次计算。

  三、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调休、病假、事假、婚丧假等),必须由本人根据公司制度填写相应表单,由领导审批后及时交到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处留存备查。

  2、确因工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综合办公室考勤员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次日主动填写《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部门员工需各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需分管副总签字,以此确认未考勤异常事因的真实性。无负责人签字者,按未考勤处理。

  3、各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一12:00之前将上周签字证明的《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报至综合办公室考勤员处进行统计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

  四、缺勤处理规定

  1、全天未打卡,又未履行考勤手续的,记为“旷工”,一个月内第一次扣工资30元,第二次扣40元,超过两次者,每次扣工资60元。

  2、因工作或业务原因全天未能打卡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考勤凭证,未有登记的,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准时签到、前腿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准,未有登记的按“缺勤”处理,记为“迟到”,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4、一个月内异常考勤记录不能超过四次,超过四次者按“缺勤”处理,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管理规定9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杜绝各种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使用考勤机进行辅助考勤,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和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建议,现从20xx年2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考勤机考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工程公司维保人员)。

  二、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车间、部室考勤管理的执行情况。

  3、负责员工信息登记、人像采集及每月最终考勤结果的核实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填报的《考勤表》,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经查证属于谎报的单位有退回和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

  5、考勤机定期擦拭专人负责、定向擦拭,由综合办办公楼门卫每天进行一次。

  (二)、设备管理部是考勤机的设备维修和保养部门,负责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其他各车间、部室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考勤管理,其主要职责为:指定专人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设备部下放一定权限后,由考勤员按照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班次安排,人员设置情况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班次设置和临时班次的调整。负责检查各班组考勤情况,负责本单位每月出勤情况的汇总和缺勤情况的说明及上报工作,在次月2日下午16:00点前将本单位

  《考勤表》、缺勤汇总说明交综合办公室,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超过一天扣罚50元。。

  三、考勤方式

  (一)、员工考勤使用考勤机,考勤机为人像识别考勤。

  (二)、考勤(人像识别)次数为全天两次,即上、下班各一次。

  (三)、考勤机设置及人员分配 公司目前设置三台考勤机进行考勤,两台设置在一线办公楼一楼大厅,一台设置在二线中控室一楼。 所有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分成两组进行第一次人像识别录入,人像资料录入完毕后,正式考勤开始后,分组人员在对应的指定地点进行考勤,特殊人员(指化验室、磅房、发电等在两条线均有工作或串班的人员)经申请批准后在两个地点均可考勤。

  (四)、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要求

  1、上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八点班:7:30---8:00; 四点班:15:30---16:00; 零点班:23:30---24:00 说明:乘坐公司通勤车人员,遇途中堵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下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16:30---16:50; 八点班:16:00---16:50;(也可按常日班规定时间进行) 四点班:0:00---0:30; 零点班:8:00---8:30。

  3、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违反上述规定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有假条的按相应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提前离岗、在规定时间前30分钟内前考勤(人像识别)的按早退对待,早退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且无正当理由或书面说明的按旷工对待

  4、特殊情况下,考勤时间相应顺延,但须上报书面说明。

  三、考勤原则 考勤管理原则上实行车间、部室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的原则。车间、部室负责对员工的考勤,并将考勤记录及时反馈到综合办公室。

  四、考勤注意事项

  1、综合办公室每月3日,核对上月各单位考勤,根据考勤机信息数据,结合日常手工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综合办公室主任、主管经理审阅后转绩效考核员处作为计发工资与餐补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并将当日人员到岗情况在月初上报考勤表时一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出具书面说明,每月各单位书面说明汇总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无书面说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其他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的: ①倒班人员发生调班、连班现象的; ②遇通勤车原因整车人晚于规定考勤时间的,由车间汇总人员名单。

  5、检修人员等其他人员加班时,由车间书面汇总并记录到纸质考勤表中,不用加班过程中进行考勤。

  五、其他要求

  1、考勤表须由考勤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考勤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考勤员、班组长、部门领导分别处以100—500元的处罚。

  2、考勤机为公司固定资产,公司已加装视频监控进行监督 防护,任何人员不得出于各种目的进行私自破坏和损坏,如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 其他休假、考勤及奖惩事宜具体参照公司《员工问责制度(试行)》、《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见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七、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SY2—RL006—01)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10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下午为17: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指纹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扣除当天工资的处罚。

  3、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指纹签到,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勤表。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指纹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在上班前、下班后指纹签到的,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上班后指纹签到的按迟到记录;下班前(4:50前)指纹签到的`按早退记录;未指纹签到的按缺勤记录。

  6、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一天加班费,如本月累计请假八天以上则扣工资一天。

  7、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考勤记录证明单”,“考勤记录证明单”由领导批复后在当天或第二天交办公室按正常出勤对

  待;否则,以指纹采集记录为准。凡过期或末填写“考勤记录证明单”者按缺勤处理,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8、职工上班指纹签到后,即应到本职岗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二、请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一天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缺勤,但遇突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3、因病请假者,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请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4、员工填写请假单,由主管领导核准,转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请假时间的核准。员工在上班以后到办公室予以销假。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三、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部门科长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四、员工指纹签到管理规定

  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指纹签到

考勤管理规定1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稽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枝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印%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考勤管理规定12

  20xx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项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由于加班工资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比例日趋增长,为更好的规范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完成额外的工作,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三种形式。

  (二)工时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办法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进行年度用工总额管控。

  (四)加班的审批程序

  1、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总经理批准方可加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休;需支付加班工资的以部门为单位申报,经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支付加班工资。每月《加班申请单》

  须附在当月考勤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2、子公司因经营情况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呈报加班申请报告(写明加班事由及具体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

  (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2、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加班工资的计发要求及基数

  1、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加班须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当地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按约定标准办理。

  (七)加班补休及管理

  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补休办理,不计发加班工资。

  2、加点补休(延长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个月内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个月内补休。

  3、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规定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各单位自主选择考勤方式,并规定考勤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经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请流程,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附单据证明。

  (三)子公司应制订相应的人事规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规定:未按规定

  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以及迟到、早退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对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达到一定天数者就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补偿金(包括解聘)等具体标准。

  三、本规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考勤管理规定13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考勤管理规定14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可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考勤管理规定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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