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8 20:42: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颁布的关于计算机信息希望国际互联网的保密内容的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国际交流,同外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连接。

  第三条

  凡进行国际联网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八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 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九条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十条 凡在网上开设 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第十一条 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互联单位与接入单位、接入单位与用户所签定的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条款。

  第十三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有相应机构或人员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用户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对于没有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或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泄密行为。

  第十五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有关单位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八条 与 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军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新)

  计算机信息系统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和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无论是企业、工厂,还是机关、学校,由于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广泛,所获得的信息量也会越来越多。然而,如何从错综复杂的数据中获得最有效的信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重要的信息,这就需要信息管理人才大显神威了。

  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

  3、具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7、掌握软件设计流程,熟悉互联网产品开发流程。

  8、掌握HTML语言,CSS,JavaScript以及WEB标准思想。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员工保密管理规定04-19

保密人员管理规定04-19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03-03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04-19

客户信息保密管理规定(通用9篇)07-18

保密办公规定的相关制度05-05

计算机管理保密制度04-22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05-31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09-08

考勤管理规定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