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制度

时间:2022-03-28 20:41:10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档案保密制度大全

  在档案保密制度中,有规定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相关人员使用,各办公室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档案保密制度大全,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保密制度大全

  档案保密制度篇1

  为了确保档案的.机密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时刻注意保护档案的机密安全,严防失泄、窃密事故发生。

  一、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家庭生活、亲友聚谈、通信、公共场所谈话涉及机密事项,更不能擅自携带机密档案出库。

  二、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材料。机密档案材料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

  三、收回在密级档案材料时,要认真清点有无缺页,询查有无复印和摘抄机密材料,是否抄录在保密本上,应在借阅单上填写清楚。

  四、不能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能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五、经常检查借出去的密级档案的保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发现有泄密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保密制度篇2

  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档案保密制度篇3

  一、负责统一管理镇政府的档案归档工作,认真执行档案法。

  二、负责档案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负责主持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四、负责档案库房各项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落实。

  五、为镇政府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

  一、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相关人员使用,各办公室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机密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四、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

  五、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

  六、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

  七、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要延长,可 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有案卷归还档案室。

  档案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主要限于不宜扩大阅知范围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携带文件档案回家、探亲、访友和去公共娱乐场所。

  三、机密档案应放在保密设施较好的箱柜中,不得随意乱放必要时可加锁密封。

  四、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抄、传播机密事项。

  五、借阅机密档案和资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在指定场所阅读。
 

【档案保密制度】相关文章:

机关档案保密制度_机关档案保密制度规定04-05

档案的保密制度04-22

档案保密制度04-22

档案馆档案保密制度04-22

档案局档案保密制度04-22

档案室档案保密制度04-22

人事档案档案保密制度04-22

审计档案保密制度04-22

测绘档案保密制度04-22

测量档案保密制度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