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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制度_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6 22:08: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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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制度_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应该制定规范的小学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_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篇1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结果向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5、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教育股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实行校园安全“日查制度”,校委值周人员每天巡视校园1次。

  2、每月专门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填写好安全台账,严重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3、每学期初、末组织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

  4、对于重点部位要做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县教育局。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安全工作作为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定期进行查验,并纳入村校长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2、安全领导小组应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县教育局。

  2、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向上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经过、结果及处理情况。

  3、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立即向上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育工作者都是安全工作者。

  2、安全工作分工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在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者,由县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条例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

  5、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或县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校委值周人员应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六、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应忠于职守,上课期间(包括早、晚自习)关闭校门,实行封闭管理。

  2、严格限制校外人员随意来校,要做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必须要在登记薄上注明。

  3、严禁坏人,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和无事者进入校园。

  4、严格限制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出校门。

  6、门卫值班时,不做私事,遇到紧急情况,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护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认真负责,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八、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1、校舍建筑由专人设计、施工,竣工后通过鉴定验收后方可启用。

  2、总务处和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经常对校舍、校产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

  3、教职工经常检查自己工作范围内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4、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大检查,寒假小修,暑假大修。

  5、固定资产分类造册,逐步实现办公现代化。教师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好手续,期末总务部门清点一次,办好报废、赔偿的手续。

  6、损坏、遗失公物照价赔偿。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在离校门口百米处设置交通警示牌。

  2、师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

  3、组织师生外出和师生往返学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

  4、上学、放学期间,由当天值班校委和值日教师在校门口进行交通护导。

  5、放学采取“清场制”,即不准在放学时间让学生滞留在校。

  6、严禁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追打玩耍,严禁儿童在马路上骑车上下学。

  十、接送学生制度

  1、学前班或低年级学生(家长自愿接送)尽量由家长按时送至校门,放学回家时由家长在校门口接。

  2、学前班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护送校门口,组织好路队纪律,

  3、凡应被接送却未被家长按时接走,要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

  4、告知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确实要留学生的,要首先安排好学生的回家事宜。

  十一、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2、不得擅自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4、不组织未成年学生抢险、救灾等危险活动。

  5、组织学生进行自然、科学等实验时相关教师应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6、体育教师和学生应按照运动规则和有关项目开展体育活动,体育设施必须安全牢固。

  十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规范食堂程序,特规定如下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应以校为家,尽职尽责,关心爱护学生。

  3、爱护食堂财产,保护和管好食堂内的一切设备设施。

  4、严格规范操作,蒸锅内的蒸饭水要做到一餐一换。

  5、保持厨房内清洁卫生,注意餐具清洁,每天要打扫清洁地面、灶台、案板等。

  6、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防蝇、防鼠。

  7、注意用火、用电安全,节约用电用水。

  8、每天负责帮教师打好开水。

  十三、防毒防暴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2、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3、使用化学药品时应严格按实验要求规范操作。

  4、严禁学生携带、使用危险性器械和物品(如刀、枪、剑、鞭炮、毒药等)。

  5、严禁学生进入黄、赌、毒场所和观看有害于身体健康的音像、文字作品。

  6、加强食堂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7、有情况要早作处理,并及时上报街道办政府和县教育局。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积极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教室、食堂、学生住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是防火重点场所,当日值班人员加强巡查。

  3、加强用电管理,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电着火等事故发生。

  4、班主任及相关科任教师向学生介绍必要的用电知识及用电安全知识。

  5、严禁学生使用教室内的插座充电。

  十五、不良学生或学困生帮教制度

  1、及时掌握我校学生的基本情况,防患于先。

  2、建立学校领导联系帮教责任制度,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都要联系帮教一名不良行为学生,坚持做到“三定”:即定帮教对象、定每周帮教时间、定帮教责任。

  3、继续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学生档案,完善帮教责任制,落实帮教措施,积极主动争取家庭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进行帮教。

  4、要及时了解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同时要重视对异常行为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除心理障碍,及时进行心理沟通。

  5、加强道德法制教育,将学生的违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控制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学困生要由任课教师确定人员,有计划的对学困生进行辅导。

  十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设兼职网络管理员一名,负责网络管理维护和资源管理等,及时排查隐患,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要求,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和管理服务。

  2、学校应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学生上网时,必需有教师进行监督,严禁进入黄色、反动和自由化过重的网站。

  3、不得在计算机校园网信息系统中查阅、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违反党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学校和他人利益与形象的信息、个人隐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一旦在网络上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清除;

  4、严禁利用校园网炒股和在上课期间开放网络给教师玩网上游戏和娱乐。

  十七、卫生防疫制度

  1、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好学生和幼儿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检查。

  2、制定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学生常见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3、抓好学校饮水管理,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饮用水。

  4、校内不得摆摊设点。

  5、搞好厕所卫生,实行定期清扫制度,定期消毒消臭,保持清洁干净。

  十八、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制度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应对恶劣天气的安全工作预案。

  2、发生暴雪、洪水等恶劣天气事件时,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县教育报告。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上班期间由门卫和值勤人员轮流值班。

  2、夜间由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和部分住校教师守护值班。

  3、节假日由校行政领导带班,部分教师值班。

  4、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由专人值班守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不迟到、早退或脱岗。

  2、对各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失窃,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传达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4、保管好值班物品,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5、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负责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处罚措施

  1、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制度,按本校考勤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发生了案件或事故,对缺岗、迟到、早退、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防火安全责任,有效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防火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实行三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㈠三级管理机构

  1、学校指定一名处级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领导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各处、组、室、馆、食堂的负责人及班级的班主任为本单位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领导本单位、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3、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生活楼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㈡学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一级)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标,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

  3、负责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火险隐患。

  5、负责规划消防设施,组织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的情况。

  ㈢各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二级)

  1、各部门的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的防火负责人,负责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并保证本部门的防火安全。

  2、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安全保卫制度。

  3、每日上下班时应先认真检查本部门及责任区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异常现象。

  4、合理使用电器,不超负荷;不乱拉、改搭、迁线和安装灯头插座等。

  5、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器材。

  6、发现火情,应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㈣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三级)

  1、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部门直至学校领导报告。

  3、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督促师生员工管理好消防设备器材,保证有效使用。

  ㈤用电防火安全制度

  1、学校内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或自行搭线,电器设备和电线设备及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3、不准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应经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制定制度,专一保管。住宿人员在使用电器时应认真检查电器是否安全合格,不合格的杜绝使用。使用时不得超负荷,使用后不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电线除每月检查一次外,每年进行两次绝缘检测,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次。

  第五章、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管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如果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第六章、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章、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第八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第九章、家校联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个体行为易群体化,家长要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担负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各自的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定期向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三、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家长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情况,双向沟通。

  四、学生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为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在受教育期间的安全提供必要条件,对其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十章、危险品收缴制度

  一、学校成立刀具等危险物品收缴组织,建立从学校到班级、到学生个人的监控收缴机制,夯实收缴责任,确保及时收缴。

  二、学生不得携带匕首、棍棒、弹簧刀、水果刀、弹弓、雷管、炸药、有毒气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坚持经常性的收缴制度,发现一起,收缴一起,处理一起。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监督的作用,对检举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收缴的刀具等危险品概不返还,重要危险物品上交公安部门。

  第十一章、班级安全公约

  一、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二、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三、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四、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五、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六、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七、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八、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九、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十、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十一、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十二、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十三、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十四、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十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第十二章、教学安全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

  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学生实验安全制度

  1、实验、实训场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三、体育活动、体育课安全制度

  1、体育教师应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2、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做好保护工作。

  3、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教师工作的学生,体育教师应事先对其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铅球、铁饼、标枪使用后应立即放回体育室,不准放在体育场地。

  4、学生长跑练习,体育教师要分别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必须加强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游泳训练。

  7、遵守体育课、体育活动所规定的其它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

  8、学生在体育课着装时衣服上不要别胸针、证章等,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能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

  9、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倍加小心谨慎。

  10、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

  11、体育课时,老师绝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学,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

  12、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

  第十三章、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月报制度,每月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一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二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三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学校食堂。五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设。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建立“学困生”档案。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第十四章、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导处申请。

  第十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五、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六、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每天的值日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及时报告火情。

  八、德育处、班主任等每学期均要用集体晨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九、年级组长、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专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交通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上学、放学不乘坐黑车。

  三、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四、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五、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六、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章、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二、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三、严禁在教室、宿舍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四、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第十八章、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拔去电源插座,排除不安全因素。

  二、教职工离校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各办公室、专用室、教师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三、假期值日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第十九章、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二、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四、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第二十章、食堂用餐安全

  一、按学校规定的餐桌就餐,不准随意调换。

  二、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三、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四、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五、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第二十一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第二十二章、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指导和管理。

  二、上岗时应穿保安服装、衣着整齐、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三、保安人员应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四、对外来人员来访,要有礼节,热情相待,并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填好会客单,持访客证进入校内,离校时收回。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五、执勤时不看电视(白天)、不打瞌睡、不下棋、不干私活。

  六、学生上学、放学时,大门口站立迎送。

  七、对物品进出学校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登记后准许进入。

  九、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经校方同意,方可放行。

  十、上课期间家长进入学校,须在课间得到校方同意后才能进入。且持访客证进入校内。

  十一、做好报刊杂志发放工作,重要信件必须接收后登记,再交本人签字后发放,做好校门口门前“三包”工作。

  十二、做好早、夜巡视工作及开、关好教室门窗。

  十三、做好设防、撤防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报“110”和学校领导。

  十四、积极处理好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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