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考勤制度

时间:2023-04-19 13:26:14 王娟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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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考勤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班级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班级考勤制度(通用15篇)

  班级考勤制度 1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学。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接送的学生在校园内等待,直到家长来了,否则不能离开学校。

  二、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必需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可以打电话通知。未经请假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

  三、任何人不能因阴雨、刮风而私自在家不上课。

  四、迟到、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五、因无故旷课一次的、事假三次的、病假超过一周的都不能参加本学期的评优活动。

  六、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班主任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班级考勤制度 2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进一步健全学生的考勤制度,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必须在每个学期开学时按学院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并缴费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生产劳动、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晚自习、早锻炼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席,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系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授课期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体活动(指实习、生产劳动、军训、形势教育、学习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活动)旷课一天,按每天六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个学时计;早锻炼旷1次,按1学时计。学生旷课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各系按下列规定报批、登记:

  1、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两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

  3、请假两天以上,十天以内者,由系主管领导批准;

  4、请假十天以上者,由学生处批准;

  5、学生请假期满,应向系或学生处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须凭学院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回农村的要乡镇一级医院)证明;经批准请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到系登记。

  七、根据考勤,学生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包括旷课、病、事假,迟到、早退折成的旷课时数。公假可不计)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由教务处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学生一学期累计缺课时数超过该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作休学、退学处理。

  八、学生经过批准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其免予听课的时间不作缺课计。

  九、各系学生的考勤由各系全面负责,学生每天的考勤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打击报复、虚报等行为。

  考勤程序是: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做好考勤登记,每周将考勤情况报系。

  2、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每天按课程节次、早锻炼和集体活动进行考勤,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须每周将考勤名单报班主任,班主任签名后,将名单上报系。

  3、各系应在每月的第一周内汇总上月本系考勤情况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同时对已经达到处分规定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4、考试前各系汇总考勤情况,将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十、考试期间需请假缓考的,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十一、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班级考勤制度 3

  为规范学生的考勤,确保学生考勤真实准确,依据国家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条目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学生的考勤管理。

  一、班级考勤由各班班长记录在《班务日志》中,每周末班主任审核后交学生工作科审查。

  二、班长每天要与班主任联系,通报本班当天出勤情况。

  三、全体教师均应在上课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并在每次课(2节)后填写《课堂考勤登记表》。

  四、学生工作科负责每日回收、放置《课堂考勤登记表》。每周进行各班考勤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报校办、教务科、各系并公示。教务科负责组织晚自习下班辅导教师对晚自习进行考勤,每周进行各班考勤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报学生工作科公示。学生工作科每月填写《班级考勤汇总表》,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体系。

  五、学生上课(含示范课、练功课、自习课)、早操、班会、劳动、集会、实习和所有规定参加的活动,都须考勤。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到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考勤中,一天按8节课计(周日点名计2节课);早操按1节课计;集会、劳动等以时间折算成节数;迟到四次算旷课一节,早退三次算旷课一节;迟到、早退超过二十分钟的一律作旷课一节处理。

  七、五一、国庆、元旦、寒暑假期等节假日未到规定放假时间,不准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必须按规定时间回校。凡违者计旷课并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需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请假手续

  (1)由请假者本人填写一式两份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去向、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证明或医院证明。

  (2)根据批假权限,按班主任审批→学生工作科科长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逐级签字报批。

  (3)凡请假离校回家,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4)获准请假后,由请假者本人把一份请假条交给本班负责考勤的班干,粘贴在《班务日志》上,一份交班主任、学生工作科或分管副校长审批。

  (5)学生在请假期间,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假期已的'满而不能按时返校必须提前1-2天打电话给批假人申请续假。如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申请续假的,回校时必须持有关证明证办理续假手续。

  2.批假权限

  (1)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生工作科副科长或科长审批。

  (3)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3.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及时向班主任销假。未销假的,超过批准假期的部分每天按旷课6节计。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生考勤制度》作废。解释权归学生工作科。

  班级考勤制度 4

  为了端正同学学习态度,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完善班级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活动氛围,创建优良班风、学风。特拟定班级考勤制度,规范化管理班级,以便更好地服务班级同学。决定对班级学生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班级全体学生。

  二、考勤范围:

  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

  三、考勤要求:

  1.班级学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如违反三次则提出警告并上报辅导员,如违反五次则取消该同学本学年度得评优资格。

  2.校、院级活动中,要求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须按时到场、不得缺席、不得无故请假,需服从组织安排;

  3.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必须去班长、团支书那说明原因。

  4.班级同学上课请假必须先给辅导员发短信说明,如辅导员批准,则向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假条,本人需在假条上写明请假原因及时间,并需辅导员签字。最后交给学习委员统一保管。

  5.、对于班干部无故缺勤、逃课等现象,给同学们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班干部进行公开批评,并要求其做检讨。

  班级考勤制度 5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班级考勤制度 6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班级考勤制度 7

  1.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和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来校迟到者要自觉向校门值日生或门卫(凭出入证、学生证并着装校服)登记。各班考勤员必须把学生考勤情况及时记录,每周五下午放学后送交思教处办公室。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需办理请假手续。校内须经校医诊断同意并出具证明并分别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汇报。校外须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并出示医院病历,经班主任批准后由考勤员附帖在《课堂教学日志》后送交思教处。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须用电话或假条书面请假。事后,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补假手续,假满应及时销假,若还不能来上课应续假。

  4.请假不超过3天者由班主任核准,3天以上由思教处核准,一周以上须向主管校长汇报。班主任不在校可向思教处请假。

  5.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补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未到校者,作旷课论处。上课后迟于老师进入教室(或集会场所)作迟到论处;老师未宣布下课(会议活动未宣布结束)而离开者作早退论处。无故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1节论处。

  6.一学期全勤,不迟到、不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表扬;无故旷课1节以上学生予以行政处分;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课一节;全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一周以上的,作自动退学论处。具体由班主任、思教处操作。

  7.旷课超过一定数量或办理休学手续,按阳贵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班级考勤制度 8

  国际交流学院补考、重修和留级规定

  补考、重修和留级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事先由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提交教务批准后方可做缓考处理。(Redo无缓考机会)

  2、学生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准参加该科目的考试,该生将参加该科目的补考。

  3、凡擅自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该课程一律作旷考处理,成绩以0分记录,不予补考。

  4、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修。

  5、国际预科阶段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作为考试不合格处理。

  6、国际预科学年学分未达标者及升学考未合格者,将不能升入专业课一年级学习。

  7、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期间,若有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学生须在毕业前重修该门课程。

  8、学生在专业课学习阶段,经过补考,一学年累计取得的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60%的学生,作留级处理,学生将重新学习上学年的课程,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班级考勤制度 9

  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九、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全学期出勤情况抄入学生档案或成绩报告单并告知学生家长,且与评优相结合

  班级考勤制度 10

  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九、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内,应说明情况,班主任签字同意后,送分团委书记处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

  十、学生请假七天以上(含七天),应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后,交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并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学生每学期旷课1/3以上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十二、每月学习部考勤汇总后,在团学周报上公布。旷课人员全院通报批评。

  十三、课堂考勤由学生会学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班级考勤制度 11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xx、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班级考勤制度 12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班级考勤制度 13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班级考勤制度 1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3、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

  4、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教导处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

  班级考勤制度 15

  每学期开始,学生报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长开始考勤。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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