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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8 14:46: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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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培养的质量意识与规范意识,应制定规范的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延安大学颁布的《学生手册》、研究生处编制的《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文件汇编》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的目的是严肃校规校纪,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操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对研究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同加强思想教育相挂钩,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做好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

  二、研究生行为准则

  1.研究生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脚踏实地,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努力成为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专业过硬、开拓创新,适应现代社会激烈竞争,适应市场经济挑战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研究生不仅要尊重导师,也要尊重其他教职工和同学,虚心学习,真诚待人,乐于助人,绝不允许搞小集体、小团体,拉帮结派,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3.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科研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4.研究生不仅要搞好自己的课题研究,也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参加学校、学院规定的政治学习,强化集体感和奉献精神,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在各项评优推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体观念强、乐于奉献的同学。

  5.研究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注意角色转换,尽早进入状态。论文工作要尽早开展,论文选题要体现研究生应有的水平和价值。

  6.研究生论文工作必须踏踏实实,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学位论文要经得起同行的反复推敲,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册,供导师和指导小组随时查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给予退学处理,且两年内不得报考。

  7.研究生本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在读期间严格按照学校培养计划完成专业学习任务。

  8.研究生本人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做到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访问不健康甚至反动的网站。

  9.研究生本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导师,尊重权威,但不应盲信盲从,要敢于说实话、做真事,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0.研究生本人在学习期间,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参加与培养计划无关的课程学习、研究工作及其它社会工作。

  11.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要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外国专家、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2.研究生必须做好本研究课题的保密工作,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将研究计划、研究步骤及研究成果向第三者透露。

  三、研究生考勤办法

  1.研究生新生入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已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天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或注册,按延安大学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2.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学院等统一规定的其它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如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请假。研究生探望亲友、处理家务、购买车票困难等都不能成为请假的理由,直系亲属病重必须由本人护理,必须交验医生诊断和单位证明。

  3.研究生请假审批程序

  (1)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就诊时医院诊断证明。在校期间须凭校区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外出期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交验医药费收据。病假三天以内须经班主任同意,四天到七天须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一周以上(不含一周)须经研究生处审批。如突然发现急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或不能亲自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关证明补假。

  (2)研究生一般不能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程序同病假请假办理程序;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学院采用导师负责制,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对研究生考勤进行管理,研究生需离开学校进行实习等情况需在班主任处登记去向、在外停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3)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规定。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行动者,均以旷课论,对旷课的研究生,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待错误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2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

  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

  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 研究生学习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

  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课程成绩≥70分合格。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30-35学分、博士研究生修满13-15学分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此外,入学时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生还须补修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学习和考核方式按《河南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

  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规定。各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论

  文答辩前至少有一篇与硕士研究工作有关的论文以第一作者在SCI、EI源期刊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图发布的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至少有一项获得国家专利局公开号的专利。在毕业学术性研究生没有上述要求的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的论文(录用证明)或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公开证明),而答辩通过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但学位证只能等其达到上述要求时才能发给其本人。(对于不适宜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的研究方向,须有导师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

  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的规定。除执行《河南大学研究生学

  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定局 格式的暂行规定》外,学院还做出以下规定:①论文标题必须与论文内容一致;②单页中插图总面积一般不超过页面的一半,特殊情况时,如果插图的清晰度不够,可适当扩大插图面积;③论文正文总页数不少于60页;④综述引用部分约占正文的1/3,以不超过20页为宜,最多不能超过25页;⑤个人研究工作部分占正文的2/3为宜,最少不能少于35页。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时间为二年级第一学期学期末,中期 检查报告在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之前上交。各专业导师每学期需组织学生学术活动不少于6次。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所有成果(含毕业论文)应为自己工作成果,

  不允许抄袭他人之作,应讲究学术道德。如有问题,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以上规定若与学校相关矛盾,以学校文件为准。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培养的质量意识与规范意识,增强研究生教育的严肃性与培养环节的连续性,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请假与考勤

  1.研究生因事、因病离校均须请假,请假必须履行程序,首先填写请假条,然后由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并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管理,准假之后方可离校;

  2.请假3日之内者报导师审批,请假3-7日者报学院审批,超过7日者报研究生处审批,回校后须及时销假;

  3.请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请事假须注明具体、翔实的事由;

  4.各类考试、考核、开题、答辩等活动一律不准请假;

  5.每学期开学必须准时注册,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按研究生处规定准假);

  6.任课教师有随堂考勤的义务,学期末将无故缺课学生的情况汇总报研究生教学秘书,作为其是否参加考试的依据。

  (二)考试与考核

  1.研究生须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情况特殊必须请假者须提前向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报备并参加补考。

  2.我院对研究生培养实行导读制,至少每两周每位导师应组织本人所带研究生举行一次读书会。研究生须按时参加,向导师及时汇报自己的读书情况并作记录,每学期末将读书会记录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存档。

  3.研究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考核表由本人填写并签字,同时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不得请他人代替;

  4.凡是申请各类评奖活动的研究生,均须本人填写申请、提交成果原件并签字,不得请他人代填、代交。

  (三)开题与答辩

  1.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不得请他人代替,凡是未经审批、私自组织的开题,学院均不认可;

  2.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学位论文检测、送审及答辩,答辩时间、分组由学院统一安排,研究生不得私自调换。

  二、管理规定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正常补考,答辩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补考,补考成绩最高按70分计:

  1.在各类考试中作弊、替考者;

  2. 因事因病不能及时参加考试者,以各种理由擅自缺考者;

  3.连续2次旷课或每学期累计旷课4次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直至推迟开题与答辩,记入本人档案,同时取消其各类奖项的评选资格:

  1. 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离校者或未及时销假者;

  2. 新学期未请假又未及时注册超过3天者;

  3. 学期末提前一周离校者;

  4. 各类考试作弊者;

  5.未及时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者。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同时,推迟论文送审及答辩一年:

  1.一学期累计4次缺勤者或连续2次缺勤者;

  2.以找工作、兼职、应聘考试等理由擅自缺席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者或开题、中期考核未通过者;

  3.学位论文学术检测未通过者,送审未通过者,擅自缺席答辩或不服从答辩安排者,答辩未通过者;

  4.一学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

  三、附则

  1.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者,学术道德行为严重不端者,明显不具备培养潜力者,被确证为替考者,触犯国家法律者,除按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取消其参加开题、答辩的资格;

  2.由他人代填、代交各类评奖、评优申请表和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3.无故不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委托他人代填、代办、代领各类表格、人事与

  组织关系及学位证书者,学院不履行签章等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4.未及时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毕业信息表等各种表格,致使学校无法备案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不支持研究生在校外租房,执意租住者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承诺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6.研究生导师应通过课程讲授、学术例会或月会等形式切实承担起对学生日常管理及定期学业指导的职责,不应以各种方式为违纪的学生开脱;

  7.凡是符合本管理规定中任何一条者,取消其参加各类奖项与申请入党的资格。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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