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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制度_舆情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8 20:11: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舆情管理制度_舆情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络舆情管理,保障广大公民的身心健康,应制定规范的舆情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舆情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舆情管理制度_舆情管理制度办法

  舆情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公司作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可能突发“物流通道被堵、硫化氢泄漏、烟囱排放不达标、职业病危害”等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生产安全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或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条 舆情事件若不及时解决或得到有效疏导,就会产生敏感话题或爆发重大危机,导致民众在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各种评论,甚至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恶意攻击、扩大事态,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声誉带来严重的影响,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或毁灭性的打击。

  第三条 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司舆情具有放大、扩散、连锁效应。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股东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BBS、QQ空间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企业商务可持续的重大事件,如马场坪“11.1”爆炸事件、常吉高速“10.6”爆炸事件。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组(下称舆情工作组)

  (一)主 任:董事长

  (二)副主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三)成 员:公司高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负责人。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舆情专业人才培养,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舆情桌面推演或应急演练,组织舆情典型案例交流会,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理业务能力。

  (二)安排兼职人员监测舆情,密切跟踪媒体言论,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研判和评估风险,视情况将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报送股东或政府职能部门,视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进展情况。

  (三)完善舆情分析研判体系,对舆情进行分类、分级和定位,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开展专题性、综合性分析,研判舆情走向、发展趋势和网民关注点、关注热度。

  (四)遇舆情发生,根据舆情发生的时期(潜伏期、爆发期、解决期、恢复期),分析舆情严重性、损失相关性分析,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五)主动提升平台建设,努力形成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总体协调、实际工作部门主动应对、重点新闻网站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网上舆情应对工作格局。

  (六)建立与省、州、市政府和省内主流媒体建立应对舆情协调联动机制,动态更新媒体管理信息,逐步形成全天候、一体化、立体式的工作态势。

  (七)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

  (八)负责做好向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工商局、证监局等职能部门的舆情信息报送工作;

  (九)负责提升网络舆情监测、预警、评估、模拟等能力,根据舆情应对需要,组织采购舆情管理软件并实现功能升级。

  (十)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八条 舆情发生后,公司声明、高管回应、股东答复、监管部门意见等内容都要第一时间在官网发布。

  第九条 新闻发言人分工与职责

  新闻发言人是能够对企业公共关系事务进行专业处理的职位。

  (一)涉及公司治理、监管机构、信息披露、内外协调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担任新闻发言人;

  (二)涉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或生产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三)涉及综治维稳等内容,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四)涉及重大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等事件,由总经理担任新闻发言人。

  总经理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后,由董事长出具声明,或要求总经理重新表述。

  (五)董事长一般不作为新闻发言人。董事长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后,董事会应出具声明,要求董事长重新表述。董事长发布有损公司的言论,轻者董事会提醒告知,重者董事会决议。造成损失的,监事会可提请罢免乃至追究责任及损失。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设兼职人员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管理技巧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会细节

  “三同一不”:同一个声音,口径统一;同一个态度,真诚、谦虚、谨慎;同一个形象,着装统一;不讲专业术语,避免媒体错误解读。

  第十二条 声明(回应、讲话)细节

  “两不四讲四慎”:“两不”即不讲假话(不等同真话、真事;定性很重要);不忙着说绝对性的话(说话留有余地);“四讲”:即讲对待问题的态度、解决问题的立场、正采取的行动、当前的状况;“四慎”即慎讲原因(当事人讲原因没有公信力)、责任、过程、影响等。

  第十三条 内部舆情处理技巧

  居安思危,培养全员舆情意识;未雨绸缪,及早进行舆情培训;防范未然,建立舆情预警系统;防微杜渐,第一时间排除险情;弥补过失,勇于承担责任;总结经验,谨防舆情事件重演。

  第十四条 外部舆情处理技巧

  关心政策,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统一口径,策略应对媒体;诚心沟通,赢得各方谅解;低调处理,暂避上访诉讼对抗;转危为安,寻找契机重获市场;积极公益,再塑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五条 媒体沟通三原则

  舆情处理的黄金法则:说正确的'话,做正确的事。

  (一)以我为主提供情况:公司根据专业性质指定一个与媒体的信息沟通联络人,即CEO或指定新闻发言人。

  (二)提供必要的情况:企业领导者保障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比媒体了解信息要快、要多,并为受众或媒体提供了解的全部事实。对于无法回答的猜测和疑问,尽快调查清楚,准确作答。

  (三)尽快提供情况:舆情处理的黄金时间24小时。

  第三章 舆情报告与处理原则、措施

  第十六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知悉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员工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

  (二)办公室负责人视舆情信息的重要性报告舆情工作者,舆情工作组视情况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安排专人跟踪舆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三)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四)若发现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或商务不可持续时,需立即报告股东。股东认为有必要时,报告省国资委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舆情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应对舆情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八条 舆情处理措施

  (一)舆情被主流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沟通,并在公司官网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报送股东或监管部门,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或监管部门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加强与安全、环保、税务、路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政府公信力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民众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扩大、扩散形成“蝴蝶效应”。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舆情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舆情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舆情知情人员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舆情工作组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舆情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监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和处理工作。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兼任,副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助理、团委书记、副书记兼任,成员有专业部团总支部书记、专业副主任和行政部相关处室、传播中心、信息中心人员。

  二、内容与范围

  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舆情关注范围为各大网站,及其论坛、贴吧和微博,或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址,现阶段主要有:

  (一)奥一网(奥一网络问政、奥一报料、奥一论坛);zz新闻网(zz论坛、网络问政、投诉直通车);zzXX网(XX论坛);社区--天涯社区、猫扑社区、百度校园贴吧。

  (二)新浪、腾讯微博,及各大媒体官方微博。

  三、程序与方法

  (一)实时监测

  网络监评工作小组成员须每天监测网络舆情动向,根据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分析、评定舆情等级。评定舆情等级应根据相关信息的围观度(跟帖)、跟帖量(率)、发送目标地址的.敏感度进行评定。

  (二)敏感度评定

  1.A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次以下的。

  2.B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50次,或围观度、跟帖率已达到A级条件,但发送目标地址为各主流媒体发帖平台的。

  3.C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达到50次以上,或由此引起网络发帖平台上网民高度关注。

  (三)做好舆情备案

  网络监评员必须每日了解各网站舆情,做好《舆情日志》(附件)记录和备案(附相关截图),并根据以上要求,及时研判、评定舆情等级,下午4:00前报传播中心汇总,报组长。

  (四)上报舆情报告

  网络监评员应负责跟踪有关舆情,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组长,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五)引导舆情方向

  针对相关舆情应视等级,借助学生、家长、兄弟单位相关人员、网站管理方等渠道,迅速采取说明、澄清、控制和非指向性引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如研判为重大舆情的,还须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为保护学生隐私,不提倡组建学生网络监评员队伍。

  四、有关要求

  (一)网络监评工作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以及良好的信息素质和研判、危机处理能力。

  (二)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反应迅速、步调协调、应对有力、化危为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矛盾与问题。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29日起执行,由zz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XX职业技术学校网络舆情日志

  舆情管理制度篇3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建设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小事整改、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四个岱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

  成立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黄宇平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沈保华、大队办公室徐光处任副组长,凌王女、邬小波、彭晓明、黄文飞、张杰、费杰英、丁艳华、陈志华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等市县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建设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板、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局、大队办公室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局、大队办公室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以《网络舆情抄告单》形式,经局、大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科室(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科室(单位)收到局、大队办公室批办的《网络舆情抄告单》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大队办公室。需紧急处理的网民留言,所涉单位在接到《网络舆情抄告单》后,2天内予以明确答复。

  4.跟踪督办。局、大队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科室(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局、大队办公室把关并报局、大队相关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局、大队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局、大队办公室对各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科室、单位及网络舆情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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