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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5 11:11:36 食堂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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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为切实加强机关职工食堂的卫生和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干部职工,,应制定规范的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机关食堂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机关食堂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及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为省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以及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级机关所属单位食堂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 省级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同时可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四条 省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省级机关食堂的主办单位是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食堂协办单位或搭伙单位应遵循主办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省级机关食堂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省级机关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新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变更的,应及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省级机关食堂的选址、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定期对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明确食堂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食堂协办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抓好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合理配备厨师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 省级机关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 省级机关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 省级机关食堂应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食堂从业人员须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具备防范和处置消防事故的基本技能。

  第三章 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 省级机关食堂根据供餐人数,划分为500人以上(Ⅰ类)、100—500人(Ⅱ类)、100人以下(Ⅲ类)三个管理类别,执行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 食堂主办单位根据分类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细则开展日常管理。

  第四章 厉行节约

  第十七条 省级机关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的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加强水、电、煤、气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或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省级机关各单位应当加强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条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配餐。

  食堂主办单位应建立食堂巡视检查制度,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 省级机关单位应加强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节约粮食、文明就餐警示标识,因地制宜开展节约节俭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章 服务社会化

  第二十二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承办和经营机关食堂。

  第二十三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对引进对象实行资格审查。引进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

  3、具备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并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1年以上从业经历。

  4、有完善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第二十四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五条 进入省级机关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堂主办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继续在省级机关单位经营:

  1、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

  2、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不及时整改的;

  3、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

  4、转包他人经营的;

  5、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对引进的餐饮服务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前,应当告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签订正式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就餐安全。

  对引入的社会餐饮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加强管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违约而中止合同的企业,食堂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报。

  第二十九条 省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食堂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以书面形式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三十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业务管理和执法机构,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管理规范、服务和经营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善的单位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2

  一、物资采购。

  餐饮部物资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强化质量、效益观念,按照政策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大宗物资运用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定点采购等方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结算,以增加采购全过程的透明度,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尽量压缩采购费用,不断提高经费的采购效益。

  (一)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由采购处与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物资采购工作事宜。

  (二)采购物资的种类主要包括:粮油类、禽蛋类、肉类、水产类、果蔬类和调味品及其它。

  (三)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餐饮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经中心研究确定后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与分管局领导审核。

  2、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招(竞)标工作。

  3、餐饮部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定点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采购要求:

  1、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相关规定。

  2、采购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税务登记手续,必须提供物资的相关检验数据。

  二、卫生管理。

  (一)就餐大厅(包厢)卫生:天花板、墙面无蛛网灰尘,无污渍、水渍、掉皮、脱皮现象;地面边角无纸屑、杂物,无卫生死角;门窗、玻璃无污点、印迹,光洁明亮;餐桌、台布无污渍,整洁干净。

  (二)餐具用品卫生:餐具、茶具、酒具等每餐消毒,表面光洁明亮,无油滑感。托盘、盖具每餐洗涤。

  (三)员工卫生:食堂员工每年体检一次,持健康证上岗。有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者不得继续上岗。员工要勤洗澡、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内衣,身上无异味。服装整洁干净,头发清洁无头屑。工作期间不吸烟:不嚼口香糖,不在工作区域梳理头发、修剪指甲、洗涤个人用品,不面对食品咳嗽和打喷嚏。

  (四)厨房卫生:厨房每天清扫,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无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废料、下脚料堆积。地面整洁防滑,无油污积淀。墙面无灰尘蛛网,边角、地漏处无卫生死角。炊具、厨具每餐洗涤消毒,保持清洁、明亮、无油垢。案板、刀具每天清洗,定时煮沸消毒。各种盖布、盖帘、抹布每天清洗,专布专用。室内无积水、无异味。

  (五)操作卫生:严把好饭菜卫生质量关,每餐工作前洗手消毒。装盘、取菜、传送食品使用托盘、盖具,不用手拿取食品。厨房内有各种虫害防治措施,定期组织开展虫害防治。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害严格按照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执行。

  三、设备管理。

  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制定餐饮部设备管理规定:

  (一)蒸汽设备(包括蒸汽蒸厢、蒸汽灶、电蒸厢)

  1、为确保安全,必须专人专用,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2、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3、搞好设备保养、卫生。

  4、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先关闭气阀门,后开高压阀,放气后再 检修,凡有破损或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

  5、装入食品或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以防止气流堵塞出现意外。

  6、勤擦洗,保持设备清洁和食品卫生。

  (二)生加工类设备(包括合面机、压面机、碎肉机、炉灶等)。

  1、为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对各类设备要责成专人使用。

  2、使用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器,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不准戴饰物工作。机器没停稳前不得把手伸入机内。

  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使用时应先检查试机,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5、工作结束要及时清洗干净,盖好防尘罩,以免设备生锈和污染。

  6、离开岗位时,应将工具放回原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三)冷藏设备(冷藏柜、冰库、保鲜柜等)。

  1、由保管员或责成专人使用,严格按食品要求进行生、熟区分,并予以标示。

  2、勤检查、勤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

  3、每月清理冰箱一次,防止异味。

  4、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定时存、取,不随意开关。

  四、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卫生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工作制服上岗,并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女同志的长发要盘入头顶,戴好工作帽);

  2、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发现有患肠道或传染性疾病者一律不得上岗;

  3、所需配备的原材料必须按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并设定专人把关,以确保进入食材的质量与卫生安全;

  4、原料的拣洗、切配、烹调等相关步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

  5、当天的餐具、用具要规定流程清洗、消毒、储存;

  6、生、熟、海鲜半成品等原料必须要按规定采用专门的容器存放,且不得混放,如若发现变质,不可再作食用;

  7、食堂所涉工作场所及卫生包干区要定时按期地打扫干净;

  (二)安全常识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交接制度,切实杜绝因此而造成工作脱(空)岗带来的意外安全隐患;

  2、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严格规范操作,防止设施设备因人为责任而无端损坏;

  3、下班后按规定关闭水、电、蒸气、燃气等开关,仔细检查门窗关闭情况;

  4、遇有突发或意外事故(如漏电、起火等情况)时,不得临阵脱逃,要及时采取报告、报警等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五、例会讲评。

  餐饮部每周召开例会,主管、班(组)长汇报上周工作运行情况,安排本周工作。部长通报上级要求和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提出工作要求;收集、整理部内工作的全面情况,参加服务中心工作例会。

  六、考勤管理。

  餐饮部每年均实行严格、规范的请(有请必销)、销假和上、下班时间,交、接班工作制度,以及相关劳动纪律的规定要求等考勤管理,具体细则可参见《湖州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服务中心有关服务管理制度。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加强局职工食堂的卫生和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干部职工,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卫生管理

  (一)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持卫生、整洁。要求做到室内墙面洁净、无蜘蛛网、浮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污水;厨房工作间无油污,餐厅桌面、凳子无油迹,地面无污渍;食品原料放置整齐,炊具随用随洗,灶面、案面无脏迹。

  (二)所有餐具必须每天清洗、消毒,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食堂工作间及餐厅纱窗要保持紧闭,防止苍蝇等有害物进入。努力做到厨房、食堂无蟑螂、无苍蝇、无鼠害。

  (三)食堂工作间的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

  二、食堂电器、家具管理

  (一)食堂餐厅内的饭桌椅必须规范摆放,饭桌椅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家具及有关设备不得私自挪动及外借。

  (二)餐厅内配置的空调、电视要根据开膳时间按时开启,就餐结束要及时关闭。

  三、食堂的.消防管理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正确、安全使用各种厨具,对各种厨具用电开关、插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厨具使用情况,发现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防止触电、漏电。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厨具电器的操作方法,认真操作,使用电器时严禁离开岗位。

  (四)非食堂工作人员或非经食堂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食堂的厨具、电器。

  四、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食品加工的健康条件。

  (二)炊事人员必须做好“四勤”工作,即:勤漱口刷牙;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洗衣;勤剪指甲。

  (三)炊事人员操作时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带病上岗操作;不准边吸烟边操作;不准边吃东西边操作;不准着不整洁服装上岗操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保持衣服整洁。

  五、食堂的膳食和监督管理

  (一)食物(品)采购和保管的要求。食堂采购人员要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货源渠道,保证食物、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采购来的食品要按品种、生熟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人踏、鼠咬、混放等现象,不得采购、贮存、制作、出售霉变食品,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要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二)食堂订餐采取刷卡登记,需要订餐的人员请于每日上午9:00前刷卡,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刷卡人数、份数确定采购食(物)品的数量。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开膳用餐人员的监督,虚心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色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四)规范食堂食(物)品的采购,执行食堂工作人员与财务驻食堂管理工作人员联合采买制度,每天采购的食(物)品,采购人员要进行登记记录,注明食(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购进的食(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必须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字验收入库及出库。

  (五)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要对食堂采购的食(物)品及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食(物)品采购中的不良行为和安全卫生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环境。

  (六)办公室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对食堂日常进销物品的监督和财务帐务管理职责,财务要做好日常的结报工作,做到食堂帐务日清月结。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4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5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

  (四)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经常清理厨房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五)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食用油、肉类采购须定点,保证质量和安全。

  (六)工作日午餐时间:11:50—12:30。

  (七)本机关食堂概不对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堂就餐。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6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八、食堂每天所需食物由食堂负责人到定点超市购买,采购人要严把采购质量关,不得购买腐烂、变质和过期食物,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

  十三、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流水冲刷,洗涮干净后,存放在消毒柜中;要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十四、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餐厅始终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标准。

  十五、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午餐应在12:00—13:0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内、工作餐1小时内用餐。

  十六、维持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者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食堂工作人员应在供餐全部结束后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就餐。

  十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储藏室。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炉灶设备等。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每日应按炊事员所列菜谱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3日前公布上月帐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4)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5)经常与炊事员沟通交流。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6)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7)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原则上一周不得重复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定时喷洒消毒防蝇药液,做到室内无蝇无尘。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8)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厨艺,做出的饭菜尽量满足不同干部职工的口味,争取色香味俱佳。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零星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党政办并财政所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党政办与财务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审核和核销,并办理报账手续。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事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8

  一、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生、熟菜墩严格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志,防止污染。

  二、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工艺,荤素水池分开专用,洗过的蔬菜无烂叶、泥沙、杂质、昆虫。

  三、食堂仓库要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四、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到“三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

  五、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工作时不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七、工作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9

  1、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自觉遵守区政府和事务处的规章制度,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服从管理,虚心听取机关同志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肴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打菜,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打菜。

  4、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6、执行节电、节油、节水、节气规定。空调、电灯、电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少开勤关。

  7、树立消防、用电、用气、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机关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大扫,厨师负责厨房整体卫生、服务员负责餐厅整体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仓库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餐具及食品卫生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冰柜、储物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消毒机消毒。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加工时用具要消毒、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盆、分柜。

  三、食堂工作人员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健康证上岗。工作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机关食堂在乡办公室管理下开展工作……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须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尽可能做到让干部吃的满意,使来客吃得可口,又要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定制度如下:

  一、机关干部用膳制度。

  1、镇机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一律不接收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镇机关干部在食堂用膳实行包月制,20元/人/月,每月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2、食堂用膳时间,夏秋季早餐:7:30—8:00,中餐:11:30—12:00;晚餐:17:30—16:00;冬春季早餐:7:30—8:30,中餐:11:30—12:00,晚餐:17:00—17:30。

  3、就餐人员,应保持节俭原则,严禁浪费,不得将饭打出食堂用膳,更不能将食堂碗筷、盘等餐具带出,事务长要做好监督,发现了有此现象应对带出物品予以及时追回或阻止带出。对多次有剩饭剩菜用餐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4、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及时供应,并保持饭菜质量与新鲜,不得出售变质或隔夜饭菜,并保持每周一、三、五有(一大荤二素一汤),二、四(一小荤二素一汤),早餐有三个小菜。

  6、个别在镇办事需在镇食堂用膳的村委会干部,实行零用餐卷用膳制,用餐人员到办公室免费领取。对机关干部

  (家属)亲戚来访,可以到办公购买用餐卷,用餐卷5元/张。

  二、会议用膳制度

  1、凡镇机关召开各种会议,一律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即七菜一汤(两荤五素),原则上不拿酒(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临时待定)。

  2、会议用餐,由主持会议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需用膳人数凭派餐单通知食堂安排用膳。用膳人数在三桌以上的(含三桌),由办公室统一编桌用膳,非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用膳。

  三、来客招待制度

  1、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对口由接待的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原则上办公室按来客级别进行安排;科员级来客按工作餐标准;副科级来客按八菜一汤(三荤五素)标准;正科级来客按十菜一汤(四荤五素)标准;副县级以上来客安排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加菜的应与党政办联系)。使用瓶装酒和啤酒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原则餐桌上不发整包烟,如确实需要,由陪客人员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安排。

  2、来客陪餐,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由对口单位进行陪客(陪客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

  3、同时有多个单位来客,由党政办公室根据来客人数,

  来客级别,进行统一安排,尽量减少陪客人数,降低招待费用。

  4、有经济实体的.办公室来客,其主管(分管)领导可以直接到食堂安排用餐,并由各办负责结帐(已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用餐的除外)。

  四、用餐签单制度

  原则上遵照谁主持会议、谁接待客人、谁签单的原则(主要领导除外),需用餐的,应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签名并注明来客单位、人数,然后由党政办主管的人员把派餐单交给事务长安排用餐,餐后陪客主要在菜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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