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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_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11-29 12:20:3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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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_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运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应制定规范的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_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为了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配套设施构成的,按照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三、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是通过实施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等安全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主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从而达到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的目的。

  四、信息科负责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的划分和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 (注释:以下为身份认证)

  七、计算机入网运行必须经信息科批准备案,分配IP地址后,方可接入网络。

  八、要对重要主机的用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存取及加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安装等,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九、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注释:以下为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

  十、应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保密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

  十一、信息科定期对网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限制非法用户和非授权访问。

  十二、要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备份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要确保导出、导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做好导出、导人数据的审核工作和相应记录。 (注释:以下为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

  十三、加强边界安全的防护,应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需进行安全防护的边界,并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

  十四、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如严格的登录/链接控制,高性能的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防范、信息过滤、边界完整性检查等。

  十五、要实施必要的边界访问、违规外联的审计和控制。 (注释:以下为入侵检测)

  十六、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分析、网络取证分析等)对系统内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检测攻击行为并能发现系统内非授权使用情况。

  十七、应禁止系统内用户非授权的外部链接(如自动拨号、违规链接和无线上网)。 (注释:以下为防病毒系统)

  十八、应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网络病毒防范管理办法,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有效防范。

  十九、要制定文档化的明确的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策略,以及确保策略有效实施规章制度。

  二十、应在系统内关键的入口点以及各工作站、服务器和移动计算机设备上采取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措施。 (注释:以下为备份和恢复)

  二十一、应制定文档化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建立健全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十二、备份包括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关键业务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备份和电源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的关键设施(如服务器)采取热备份。

  二十三、应定期备份和对恢复策略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有效性。要有系统恢复的预案和演练。

  二十四、应根据业务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应的需求分析,确定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 (注释:以下为远程接人)

  二十五、为确保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运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情况下,实施远程接入。医院业务网(内网)与远程接入(外网)业务的`物理隔离。凡涉密的计算机主机不得与互联网(Internet)链接。 二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医院网络提供的远程接人服务必须向信息科申请。入网用户的用户名和IP地址是用户在医院局域网上的合法标识,也是对用户收费的重要依据,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二十八、所有入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医院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和其他用户。否则,医院有权停止对其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二十九、使用计算机机网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的规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 三十、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网上信息资源:

  2、私自转借或转让用户账号,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

  3、未经允许,对网上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删减或更改: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减或更改;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7、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上述违规造成医院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医院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服务器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

  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接诊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服务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门诊、住院科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 ),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 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 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 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 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医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负责人。医院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三、未经网络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医院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医院外单位网络.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配套设施构成的,按照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是通过实施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等安全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主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从而达到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的目的。

  第四条 信息科负责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五条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的划分和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 (注释:以下为身份认证)

  第七条 计算机入网运行必须经信息科批准备案,分配IP地址后,方可接入网络。

  第八条 要对重要主机的用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存取及加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安装等,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第九条 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注释:以下为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

  第十条 应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保密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 信息科定期对网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限制非法用户和非授权访问。

  第十二条 要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备份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要确保导出、导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做好导出、导人数据的审核工作和相应记录。 (注释:以下为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

  第十三条 加强边界安全的防护,应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需进行安全防护的边界,并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

  第十四条 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如严格的登录/链接控制,高性能的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防范、信息过滤、边界完整性检查等。

  第十五条 要实施必要的边界访问、违规外联的审计和控制。 (注释:以下为入侵检测)

  第十六条 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分析、网络取证分析等)对系统内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检测攻击行为并能发现系统内非授权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 应禁止系统内用户非授权的外部链接(如自动拨号、违规链接和无线上网)。 (注释:以下为防病毒系统)

  第十八条 应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网络病毒防范管理办法,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有效防范。

  第十九条 要制定文档化的明确的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策略,以及确保策略有效实施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应在系统内关键的入口点以及各工作站、服务器和移动计算机设备上采取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措施。 (注释:以下为备份和恢复)

  第二十一条 应制定文档化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建立健全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备份包括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关键业务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备份和电源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的关键设施(如服务器)采取热备份。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备份和对恢复策略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有效性。要有系统恢复的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 应根据业务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应的需求分析,确定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 (注释:以下为远程接人)

  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运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情况下,实施远程接入。医院业务网(内网)与远程接入(外网)业务的物理隔离。凡涉密的计算机主机不得与互联网(Internet)链接。

  第二十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医院网络提供的远程接人服务必须向信息科申请。入网用户的用户名和IP地址是用户在医院局域网上的合法标识,也是对用户收费的重要依据,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七条 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第二十八条 所有入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医院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和其他用户。否则,医院有权停止对其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九条 使用计算机机网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的规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网上信息资源:

  2、私自转借或转让用户账号,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

  3、未经允许,对网上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删减或更改: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减或更改;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7、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上述违规造成医院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以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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