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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05 10:10:0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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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切实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JCI标准中医院设施管理与安全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信息系统管理。

  2、本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科负责监督实施。当存在本院计算机网络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威胁时,信息科主任负责及时上报行政总值班或分管副院长,设备科、后勤部和保安部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3、每3年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修订本安全制度

  二、信息科员工安全职责

  1、信息科员工应当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的相关业务知识和防火防盗安全规定,掌握防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防盗工作。

  2、每3个月检查计算机软、硬件的状态,使之保持完好。

  3、安全培训:信息科新员工应参加全院岗前培训,并通过消防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信息科员工应当完成年度安全培训。

  4、安全操作规定:

  (1)维护带电设备时应拔掉电源,确认处于无电状态,并释放手上静电。

  (2)带电测试电脑时,不得接触内部电线。

  (3)进入医疗区域维修时,应带好相应的防护设备,维修结束后注意进行消毒处理。

  (4)维修时防止利器刺伤。如被刺伤应及时到医疗部统一处理。

  5、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应急电话畅通,应答及时。

  (3)保持计算机室清洁无尘,机房内严禁吸烟。

  (4)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乱丢杂物,及时清理工作台上的磁盘和书籍等物品。

  (5)正确操作、使用各类计算机设备,杜绝不必要的设备损坏。

  (6)保持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查询数据原则上由责任部门执行,任何非程序查询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特殊数据查询遵循医务科批复流程。

  (7)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计算机室。

  (8)下班前关闭办公用电脑、电源。

  6、巡查与报告:

  (1)每天巡视机房,检查服务器性能并签名。

  (2)每月巡视交换机房,检查交换机房环境。

  (3)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本院计算机安全评估。遇有灾害性天气或特殊情况,加强防范。

  (4)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问题严重性上报分管院长。

  三、终端用户安全职责

  1、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工作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除信息科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严禁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的软件。

  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分为:

  (1)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部门(科室)公开的;

  (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7、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因特网,必须提交经科主任审定后的'申请报告,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科负责实施开通。

  8、联网用户必须使用由信息科分配的IP地址,严禁私自设置IP、盗用IP地址。

  9、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的内容必须经科主任审核,由科主任签署意见,需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办公室(宣传科)备案后,由信息科链接其对外的信息。

  10、员工应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四、网络运行监控、防病毒、防入侵、桌面管理措施

  1、为了保护我院数据与网络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络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墙将内部网络、Internet外部网络、DMZ服务区、安全监控与备份中心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与外部网络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墙建立网络各终端和服务器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利用防火墙对来自外网的服务请求进行控制,使非法访问在到达主机前被拒绝。

  5、利用防火墙使用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加强终端用户的访问认证,同时在不影响用户正常访问的基础上将用户的访问权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6、利用防火墙全面监视对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墙及服务器上的审计记录,形成一个完善的审计体系,建立第二条防线。

  8、根据需要设置流量控制规则,实现网络流量控制,并设置基于时间段的访问控制。

  9、对网络边界点的数据进行检测,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对服务器的数据流量进行检测,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坏和篡改;

  11、监视内部用户和系统的运行状况,查找非法用户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12、对用户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入侵行为的规律;

  13、实时对检测到的入侵行为进行报警、阻断,能够与防火墙/系统联动;

  14、对关键正常事件及异常行为记录日志,进行审计跟踪管理。

  15、进行统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监控。安装防病毒系统,支持在WindowsLinux和MSExchange等各种主流系统上实现防病毒保护,实时监视系统病毒活动全面查杀病毒、蠕虫、木马、恶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灵活多样的病毒修复和处理方法,其病毒检测处理技术处于业界领先地位。

  16、内外网物理隔离,在内网客户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储设备。

  17、制定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见: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章节。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 网络管理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 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根据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加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处理。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凡登记在案的IT设备,由信息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原则上由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第十四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电脑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经信息中心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的资金交医院财务入账。同时,由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十五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医院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医院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十七条 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usb设备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usb设备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四章 操作管理

  第十八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IT设备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协助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信息中心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第十九条 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由信息中心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医院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信息中心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院网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第六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

  (一).医院的计算机与网络由网络管理员管理维护、其它部门和个不 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的系统软件。

  (三).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 游戏、看电影、看小说等。

  (四).各部门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需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 的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不得将 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未 按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

  (五).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的.完整。

  (六).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医院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 (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

  (七).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备 注:如有私自拆卸或更换被发现,会请示经理或主管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设备丢失,以设备的当前折算价格,责成 使用人与该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九).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医院信息设备,不 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

  (十).未经计算机使用人许可,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医院计算机。 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十一).禁止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现有设置者,办公室有权 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况下给予清除。

  (十二). 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 法网站,以免造成系统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装外来文件或下载互联网上 的文件,请联系网络管理员申请审核。

  (十三). 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并检查外配设备是否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等)。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

  第七章 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二) 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三) 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四) 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五)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六)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备案;

  (七)工作时间外使用医院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八)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九)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范围,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1.1、目的

  为安全管理各种软硬件资源,提高医院所属各部门信息处理和业务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种故障造成的业务中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各部门。

  2、术语

  3.1、IT设备:包括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等。

  3.2、计算机产品:包括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等。

  3.3、计算机硬件:包括光驱、软驱、刻录机、声卡、显卡、网卡、CPU、电源、内存、主板等。

  3.4、网络设备:包括核心三层交换机、二层可管理交换机、二层普通交换机、硬件防火墙、路由器等。

  3.5、信息:指与医院业务相关的所有电子资料档案、数据和报表。

  3.6、网络:指医院的整个局域网络及INTERNET接入端网络。

  3.7、数据库:指医院各部门电子版信息、数据集合,如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人事档案等。

  3.8、网络安全:指预防网络遭受病毒、木马、黑客等攻击,通过网络泄密或其它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

  3.9、病毒:本制度中特指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数据,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职责

  3.1、信息人员

  3.1.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与检修。

  3.1.2、负责医院上网等相关涉及信息安全的权限管理工作。

  3.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医院计算机安全、规范使用等情况。

  3.1.4、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数据导出与日常安全备份工作。

  3.1.5、负责主要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介质及其他设备的指导购买;

  3.2、财务部

  负责收取本制度中涉及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开具罚金收据。

  3.3、各部门

  3.3.1、负责对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及外观清洁。

  3.3.2、负责报修本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

  3.3.3、负责全力支持信息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检查。

  3.4、各部门负责人

  3.4.1、负责审核所在部门成员相关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权限开通的申请。

  3.4.2、负责确认所在部门成员向信息部提出数据需求的申请。

  4、工作程序

  4.1、信息设备维护与保养

  4.1.1、信息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信息设备硬件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与管理。

  (2)对于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由相应的信息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计算机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由信息人员安装,特殊软件使用,必须提交申请,并通过本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特殊应用还必须得到所属医院相关高管批准。

  (4)计算机使用人要确保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系统软件,修改计算机配置。、(5)信息中心实行定期巡查机制,检查各个工作区域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计算机设备故障,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6)在上班时间内,使用人发现计算机故障后,应立即向信息人员报修以恢复正常使用。

  4.2、医院网络使用

  4.2.1医院网络的接入与使用必须遵守医院网络使用制度,以确保办公网络安全畅通并提高其使用效能为基础,其它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用途,具体制度参考附件一《医院网络使用细则》

  4.2.2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附件二),并标明申请接入互联网原因。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对《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信息人员并最终通过主管院长审核,如果申请人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直接填写《计算机使用权限申请表》交主管院长审核。

  (3)信息人员执行通过审核的《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的具体内容。

  (4)信息人员将修改后信息反馈到申请人,无误后由信息人员将《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归档。

  4.2.3、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人提出的需求与医院信息安全存在冲突,信息人员及主管院长具有否决权,特殊情况报院长审批;

  (2)、接入互联网权限开通后,不得违反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后续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根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3、信息设备硬件安全管理

  4.3.1、病毒防范与处理

  (1)所有客户端必须安装杀毒软件。

  (2)对于内部网络上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和存储介质需由信息人员监督使用,防止病毒通过内部网络传播。

  4.3.2、网络文件读取与下载

  拥有上网权限的计算机,其使用人如从网上获取资料(如下载、接受邮件等)要严格杀毒,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部处理。

  4.3.3、数据读取与存储要求

  各计算机使用人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存储介质(如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使用前应先进行病毒扫描,如不确定是否含有病毒或木马等恶意程序,须经信息部确认安全后方能使用。

  4.4服务器硬件管理

  (1)对于信息机房的服务器,要求信息人员每天定时进行备份、监控和检查,确保服务器的稳定运行。

  (2)对于信息机房以外的服务器,由相关信息人员负责此类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并定期对此类服务器进行检查;

  相关操作人员发现服务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信息人员处理。

  4.5、数据安全管理

  4.5.1、数据备份

  (1)各服务器信息人员对于数据更新频繁的数据库,要求每天进行一次完整备份,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日志备份;

  备份操作时尽量不影响服务器正常的业务处理,避开业务高峰时段。

  (2)重要的数据库(HIS数据库)的备份,应同时备份到本地硬盘和异地硬盘上,并定期检查完整和安全性。

  (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将数据备份后,应定期保留在稳定介质上,定期将备份介质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4.5.2、数据恢复步骤

  (1)每月对数据库进行至少一次的数据库一致性检查,发现一致性错误,及时处理,防止恢复时出现逻辑错误;

  (2)、核对服务器时间准确性,确保信息维护人员的手机时间和电脑时间跟服务器的时间一致,误差不得超过二秒;

  (3)将备用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用户及口令、数据库代理任务等相关内容与生产服务器保持一致。

  4.5.2当数据服务器发生问题时,采用如下步骤恢复

  (1)第一时间记录故障出现时间,以便于作恢复时点还原之用;

  (2)将事务日志还原至故障出现时间的前10秒钟;

  (3)还原成功以后,修改网络设置,让数据库可访问;

  (4)根据正式服务器故障情况,迅速做出判断,最短时间修复正式服务器,在业务停止之后,再将备用服务器的相关内容恢复至正式服务器。

  4.6应急预案

  4.6.1机房必须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应能提供大于6-8小时的后备供电能力。当发生断电时,不间断电源自动发电,工作人员应立即检查断电原因,处理故障。

  4.6.2当发生网络故障时,检查核心交换机是否能正常工作,确认网络问题的原因,采取解决措施。

  4.6.3目前数据服务器采取双机热备,当主业务服务器发生事故时,立即将业务系统切换至备份服务器上,切换过程控制在5分钟内。检查服务器故障原因,如果是硬盘故障,检查服务器RAID,尽早更换坏的硬盘,让RAID进入正常状态。

  4.6.4当数据发生丢失时,通常是由于硬盘损坏又没有相应的数据冗余才会导致数据丢失,这种情况只能恢复时间最近的备份,丢失的部分要手工补齐。

  4.6.5服务器软件故障,由于病毒导致不能开机或不能访问数据库,这种情况要重装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

  4.6.6不同数据库同步问题,由于不同数据库应用的程序或接口程序出现故障,导致两个系统都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止业务系统,排除故障完毕后同时启用。

  5、处罚措施

  5.1、处罚细则

  (1)各部门使用网络交换、传递、发布和利用信息的各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医院安全、泄露医院秘密等活动。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处分;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给予开除和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擅自拆装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私自更改、架设路由设备,私自动用网络设备、网线、交换机设备、重装系统、安装及卸载与工作无关计算机软件。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医院将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人为造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损坏的,由信息部评估损坏程度,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对于鼠标键盘等外围耗材设备,如果是新的,自使用当日起,1年内人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或购入等价相应商品,使用1年以后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部门内的相关数据需求申请,如因个人审核不当,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

  (5)各计算机相关设备使用人要严格保守本人的相关密码,如因个人密码泄露,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按法律程序追偿经济损失。

  (6)、各部门需更换电脑使用责任人的,请到信息部登记备案(特别是有网络权限的电脑)。对于私自更换者,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将给予其部门负责人100元一次的罚款。

  (7)、为保证医院各部门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处理的高效性,医院将在工作时间对员工电脑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

  a.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网页

  b.大量下载占用带宽

  首次给予警告,再次将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次。

  5.2、处罚程序

  (1)信息人员在信息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处罚细则中涉及的行为,将直接发出《处罚通知单》至相关责任人。

  (2)相关责任人接到信息部发出的《处罚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将罚金交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处罚通知单》出具相关收据。逾期未交者,财务部将报主管院长审批,并直接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相关款项。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机房实行管理员值班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2、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用户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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