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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_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9 22:15:46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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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_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快新农村的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应制定规范的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_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民主理财制度。各村必须建立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从本村村民代表、村党组织书记、离任村主干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长由非村委会干部的村民担任,负责组织村务监督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各村要按照村财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财务年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处置资产、收益分配等。财务年度计划的具体内容应经村两委会初步议定后形成报告,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各村财务年度计划要在当年元月15日前报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以便监督实施。年度结束后,财务要及时决算,于次年元月15日前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务审批制度 。村集体发生经济业务应取得原始凭证,支出项目内容要具体,须有经办人,证明(验收)人签字。村级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500元以内由村主任审批;500元至1000元须经村书记签章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至10000元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经村书记审核,由村主任审批;10000元以上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开支。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300元以内由村主任审批;300元至600元须经村书记签章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600元至10000元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经村书记审核,由村主任审批; 10000元以上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开支。

  四、凭证审核交接制度。 村集体购买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因公出差的车费和住宿费、支付利息和租金等,经办人员要取得外来原始凭证,取得的原始凭证填写要规范;干部工资和误工补贴,困难户、军烈属、助学等补助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30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公开招标并签订承包合同,要附有明细资料、设计图纸、预决算和验收证明;10000元以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维修,要附有明细资料说明和验收证明。村集体发生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支出项目内容要具体,须有经办人、证明(验收)人签字,并有审批人的签字审批。报账员在月底应将当月的收支凭证交给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凭证,报账员将该凭证退还给经办人并收回款项;对符合支出规定的凭证由村务监督小组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审核专用章。村集体各项收入应统一使用《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代理会计对报账员报送的原始凭证要逐张审核,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原始凭证退还给报账员,对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由代理会计加盖会计审核专用章。票据审核完成后,代理会计应与报账员办理现金结算单。

  五、现金管理制度 。报账员要管理好现金,对现金的收入、付出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报账员月底结账时应当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代理会计应每月检查一次村集体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各村要按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每月要核对账户的余额。村集体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禁止多头开户,公款私存,出租和转借银行账户。各种代收款,应在收款后10天内如数交给报账员入账,不得截留、侵占、挪用私分或抵扣工资、补贴及报销等。因公出差或购置物品需借现金的应先办好审批手续,出差结束,物品购置完毕后10天内结算清楚。属于工程款借款,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结算清楚,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票据管理制度 。设立票证专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收款票据统一使用《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实行领用、核销、造册登记管理。村集体使用的收款票据由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申领,并由村报账员领用。收款票据不得遗失、挖补,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按规定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票据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篇2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会计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乡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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