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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时间:2022-04-07 05:58: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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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而制定的。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一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 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 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 不准随地吐痰、 乱丢东西, 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进入室内要穿拖鞋, 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 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 100 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 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 避免浪费水电。

  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吵闹、 大声播放收 (录) 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 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

  下水道因卫生不清 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 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团结一致、互谅互让、 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 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 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员工个人财物 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 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 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 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 幅度为 10—200 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 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 100 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 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 100 元/次。

  1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 不得违反。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二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 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

  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 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 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 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 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 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 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 占)。

  2、 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 并按时限返回。

  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嫖娼、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 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 50-200 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 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50-200 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 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 24 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 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住宿员工不得在 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 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 100 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 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 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 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 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 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 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三

  第一条:严禁在寝室内高声喧哗、起哄,午休和晚间熄灯后,在寝 室不得吵闹和将电视机声音开到“20 分贝”以上影响他人学习、休息,不听 劝阻者罚款 5 元/次。

  第二条:严禁在寝室内打扑克、下棋赌博或搞一些其它变相赌博活 动,违者罚款 50 元/次,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第三条:不得在寝室内私接电线、私用电炉、电炒锅、电热杯等其 它电器,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并罚款 10 元/次。

  第四条:每天寝室值日人员应按要求将内务整理规范,并坚持卫生 的保洁工作,其他人员不得乱扔垃圾,必须按规定摆好自己的生活用具, 注重卫生,讲卫生。

  每周星期二晚上由全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 由各小寝室人员负责维护该寝室的卫生, 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维护大厅 (小 厅)、厕所、厨房等公共区域,对破坏寝室卫生人员给值日人员(或管理 层)提醒未立即打扫或拒绝打扫者,由值日人员报寝室长处理,罚款 5 元/ 次,并罚值 3 天班。

  第五条:寝室内所有物品请大家共同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 立即上报寝室长。

  如有不主动承认或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加倍惩罚,如 查不出责任人或无人承担举报的,由全寝室人员均摊。

  第六条:寝室内所有水、电、气费用由该寝室人员均摊,请大家互 相节约,交费日期为每月 10—13 日,期将收 50%/天的滞纳金。

  第七条:寝室关门时间为:夏天 00:30,冬天 24:00。

  关门后严禁 敲门和开门,违者罚款 10 元/人.次,特殊情况除外。

  关门后由寝室长清点 未回,寝室人员名单,没有请假未回寝室者罚款 10 元/次,每月有三次以上 未回寝室者(特殊原因除外),将取消居住资格。

  另外,值日人员每晚必 须在规定时间熄灯(夏天 1:00,冬天 00:30),拒绝熄灯或故意打开者 罚款 10—50 元/次。

  第八条:要清洗的脏衣服在上午 11:00 之前放在寝室指定位置,收 衣服请于当晚收回(未晒干的除外)。

  不按规定乱扔乱放衣物的将作垃圾 处理,对自己的.臭裤、臭袜、脏内衣服或报废品未及时处理者,除扔掉外, 将对责任人罚款 10 元/次。

  第九条:未经许可擅自留宿他人(非本寝室人员)入住寝室者,当 事人罚款 50 元/次,知情不报者罚款 10 元/次。

  第十条:寝室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能相互 吵闹、打架、违者罚款 50 元/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对外来“入侵” 寝室人员不共同团结对外,萎缩、退让者,罚款 50 元/次,并取消寝室居住 权。

  当有已离店员工或不认识的人员进入寝室时,全寝室人员都有权利和 义务将其请出寝室外,违者在场人员罚款 10 元/人。

  第十一条:当公司领导检查寝室时,全寝室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并 注意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第十二条:每天早上 8:30 前必须起床,由各寝室长和寝室值日人 员负责叫醒各寝室员工,8:45 前必须离开寝室(休假人员除外),由寝室 长检查床上用品及其它物品摆放,折叠情况,未按标准(相片)整理者, 一次罚款 5 元。

  备注:以上罚款金额一律作寝室费用开支!!!2

  另附: 寝室值日事务及次序表 事务:每天晚上 23:30 以前把大厅、厕所、厨房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 物品摆放整齐,由寝室长检查。

  在熄灯以前检查各门窗是否已关闭好,并负责在规定时 间内熄灯和电视,每天由两个床位的人员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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