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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时间:2022-04-07 17:20:32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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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考勤管理是人事管理系统的核心模块,电子技术的不断成熟,帮助企业实现了考勤的自动化管理,有效避开了传统考勤方式的诸多弊端。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 本条例适用于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同制所有在岗员工。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考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五条 第六条 率。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刷卡、记名、指纹等方法进行考勤,每位员工应主动配合。

  缺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负责监督、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并负责填写月度考勤报表,次 勤员工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表及相关证明一并交总经理审批。

  如公司采用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负责监控,如发现有漏报、错报、代刷现象按照考勤规定进行每次 50 元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考勤管理细则,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年度的出勤 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因素。

  公司实行每周四十二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实行定岗定员,须严格控制加班。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计划与控制力度,提高工作和生产效 另行规定。

  可以实行一个月的休假集中休息(调休)。

  第四章 第十条 下: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节 日 元 旦 春 节 清明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妇女节假 期 一月一日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清明一日 五月一日 端午节一日 中秋一日 十月一、二、三日 三月八日(半天)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休员工 全体女员工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休假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薪资照发。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项目部员工在节假日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所在单位事后应对节假日未休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假。

  第五章 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员工因事需请事假,须事先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卡》,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全年事 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在 30 分钟以上的,按假累计不可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事假半天处理;1 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2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事假天数。

  员工旷工,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旷工天数×120% 标准工作天数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标准工作天数为每月 26 天。

  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 考勤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调查, 并及时反馈。

  经常旷工的员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六日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

  一年内有两日旷工 行为的本年度不享受业绩考核奖。

  第六章 病假及其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修养的,须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经公司批准后,病假天数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 未住院者 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 住院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病休时间计算: 一、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 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 上述病休时间的计算包含休假日、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二条 连续病假六个月或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假达六个月的人员,在医疗期内应定期进行病情复查, 复查后需提交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继续休息。

  第二十三条 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要求恢复工作时, 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试用期 (一个月) 试用后方可恢复工作。

  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旧病复发需继续休息治疗的,试用期前后病假时间合 并计算,视为连续病假。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扣发比例为: 1、未住院者,扣发比例为 50%;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扣发标准: 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本人累计病假天数×扣发比例

  2、住院者,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3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3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 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4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 扣发比例为 50%;凡住院或住院后修养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1000 元。

  超过 3 个月的 则停发任何薪酬。

  第七章 年休假及其处理办法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公司给予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假期核定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一)进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五天; (二)进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七天。

  (三)进公司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天; (四)进公司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五天。

  (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所在部门推荐,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本公司工作年限的限制延长其年 休假假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间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前一年的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

  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的使用规定: (一)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休假日期。

  年休假可视具体情况分段使用,当年的年休假在次年 3 月底前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提前返岗的,须奉命返岗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员工请年休假,填写《员工请假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 经理以上(含)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的年休假由所在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执行(逢项目停工时可办理员工年休假)。

  (四)员工内部调动时,《员工请假卡》随员工转至新部门,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用剩余的年休假假 期。

  第三十条 第八章 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婚假、产假及其他假期处理办法 试用期满转正以后的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享受婚假五天(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第三十一条年龄的)额外增加晚婚假五天,婚假须在结婚后(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一年内使用,过期作废。

  请婚假需员工提供结婚证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1)员工婚假五天。

  员工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额外增加晚婚 假五天。

  再婚员工不享受增加五天婚假。

  (2)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视情况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3)员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婚假的,公司给予补休部分的婚假,婚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 日。

  第三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员工, 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 公司按规定核给产前检查假; 妊娠满七个月后,每天可享受一小时休息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以上假期需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相关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产假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正常分娩者(包括提前和超期生育),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分娩时实施输卵管

  结扎术的,增加产假 14 天。

  (三) 妊娠二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十五天; 不满四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或引产的, 给予产假五十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男员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可享受五或七天的护理假(正常生育的五天,难产或多 有不满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一小时哺乳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可给三天丧假。

  胞胎的七天),由员工出示生育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死亡享受丧假一天。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另核给路程假 第三十七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公)负伤,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报告,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 具伤情证明,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核给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停工留薪期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 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工伤假假期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具体规定详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 (1)员工按国家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 天;取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 1 天;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7 天;单纯输卵管结扎的, 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1 天; (2)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章 请假、调休手续及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须按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相第三十九条应的证明材料。

  各类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如下: (一) 普通员工请假: 部门经理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部门经理 分管领导(3 天以内含 3 天) (二)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三)项目监理部员工请假: 项目总监核准 3 天,3 天以上需报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项目总监 分管领导(3 天以上) (四)项目总监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人员请假,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查相关请假手续,请假卡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存 查。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第四十条 各分纸机构/项目部员工请假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但员工请假需报公司人力资 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章 员工出差及请假外出的相关规定 员工出差,需提前办理出差手续,填写出差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考勤人员处备案。

  员工出差或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离岗一小时以上需在前台黑板上标明去向,并注明由职务代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理人代为处理临时性工作。

  第四十三条 员工无故离岗一小时以上,且并无去向说明及职务代理人处理工作的,以旷工论处;无故离岗 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出差和请假外出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并报公司人力 资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章 务。

  第四十六条 职务代理人一般由同部门工作性质相近人员或直接主管担任。

  第四十七条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主要代理简单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 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

  第十二章 加班与调休 职务代理人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休假或出差,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第四十八条 公司提倡员工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加班(或值班)的,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批准,以做日后调休依据,原则上不再核发加班工资。

  确实不能安排调休的,可按有关规定考虑核发加班 工资。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合计数作为基数标准计算核发。

  第五十条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月末需将员工当月加班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有事需调休,可根据加班申请单办理同等时间的调休,但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且应事前办 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可以调休。

  调休时间规定一次性只能申请 4 天加班或周末没有休息的累计时间,如 有特殊事情需延长请假时间,必须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未经批准进行调休的,按事假处 理。

  第五十三条 员工调休,填写加班调休单。

  没有加班的,可以填写请假单(指项目监理部员工(当月假期集 休)),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卡上备案。

  员工内部调动时,其未调休的加班可随员 工转至新部门继续有效。

  所有调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在当年春节前调休完毕,过期作废。

  第五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的加班调休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确定方案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章 工龄的认定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本企业工龄按以下标准认定: 2004 年公司刚成立入职的员工,其工龄统一从 2004 年 2 月 20 日起核算;之后入职的员工,以报到日期 为准核算其工龄。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表:《考勤登记表》 《加班申请单》 《加班调休单》 《出差单》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卡》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十五日 备注:《加班申请单》;《加班调休单》;《出差单》可购通用办公版本。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 班 申 请 单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加班申请人: 部门主管: 员工号 年 月 日 时 部门 分至 月 日 职务 时 分注:1、此单一式两联,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交考勤员,存根联由申请人保存,人事部备案。

  2、如需调休时,请员工出示加班申请单的存根联,并将存根交考勤员注销。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 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 (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 登记制度, 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 08:30 前(上班前) 和晚 17:00 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 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 ,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 100 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 200 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 (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 10 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 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 10 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第十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 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 3 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 7 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 ,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 ,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附: 《请假单》

  第二条批假权限普通员工 批准人 部门主管 分管领导 总经理(董事长) 上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批准人 总经理(董事长) 批准权限 审批 请假提前时间 需提前 5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批准假期的期限 1天 2天 3 天(包含 3 天)以 需提前 5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请假提前时间 需提前 2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需提前 2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 当日 10 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事后补办请假手 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 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 过 12 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12 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 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

  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

  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

  凡请病假者必 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 7 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 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 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 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 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 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 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 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

  4--7 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 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 7 天(不含 7 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 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 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 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 5 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 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三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 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 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 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 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 2 天以内的(含 2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7(含 3 天),由副总经理;7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 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为经批准而擅 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 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 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 七、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按旷工 1 天处理。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2 倍的基本 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3 天以上者(含 3 天),予以辞退。

  八、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 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 旷工 3 天处理。

  九、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 必须提前先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 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 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假手术假,必须凭有关证明资 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 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 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 1、 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2、 3、 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 10. 保洁员:7:30 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 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4、 5、二、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 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每次 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 1 小时的扣全体工资; 2、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0 分 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的,作 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开除处理; 4、 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的, 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 1、 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 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的 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 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 5、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 多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根本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 7、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 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 7 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 10 天四、 1、批假权限 病事假: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 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他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 理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写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 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含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 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六、 1、 外出 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是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 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 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部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 旷工。

  七、 1、加班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 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得,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 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 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 八、 1、行政部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 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 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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