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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时间:2022-04-06 06:34:28 国家安全与人民防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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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文

    国家基本药物主要是面向基层的,选择疗效确定,价格相对便宜,能保障供应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供你参考。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文一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意义:

  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标:

  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文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构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

  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

  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

  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 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

  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

  (三) 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

  (四) 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

  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

  (五) 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看病就医的首选医院,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

  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

  度创新,是缓解群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 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设施

  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 强化政策宣传,医院要组织人员大力宣传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文三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发改、经贸、财政、商务、人劳、食药监七个部门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2010年)精神,结合省市规定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县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与远期制度建设目标相衔接,分阶段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标。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所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

  二、目录管理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全市统一确定的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站全部配备使用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不得使用非基本药物。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及县中医医院主要配备使用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临床不足药物在市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补充,使用率不得超过15%。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中药年采购金额占单位年总采购比例不得低于20%,县中医医院不得低于40%。

  三、采购配送

  在全市药品“四统一”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前,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采购药品应坚持以下原则:采购数量应坚持集体研究、保障临床的原则;采购价格应坚持两个原则:现行采购价高于省上中标价的,严格执行省上中标价,现行采购价低于省上中标价的,执行现行价;采购方式: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及县中医医院所有非基本药物全部在甘肃省卫生厅网上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不得标外采购,不得网下交易。基本药物在全省采购平台信息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各医疗机构按原渠道采购。

  全市药品“四统一”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后,采购方式如下:

  (一)县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任务的落实与监管,审查辖区医疗机构采购计划,向配送企业转送配送单,督促完成配送工作。

  (二)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县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药品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配送费用、供货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执行周期与招标采购周期保持一致。

  (三)规范采购配送程序。

  1、制定和报送药品计划。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用药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报县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

  2、采购配送药品。县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各采购单位上报的药品采购计划审核后,向全市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发出采购计划。药品配送企业接到采购计划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

  限向各医疗机构配送药品。

  3.结算药款。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于药品采购完成后30天内与药品配送企业结清药品款。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精神类药品、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治疗用药品(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等)、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药物采购配送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备使用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完善医师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并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

  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同时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药品的日常使用管理,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分发。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设立中心药库,建立村卫生所药品库存明细账,签订销售协议,保障药品供应。

  五、价格管理

  (一)完善和规范政府调控与市场作用相结合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

  (二)县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配送企业的招标情况和确定的药品价格,定期监督、检查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三)在完善补偿机制、落实补助政策的同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省级限价。

  六、补偿报销

  (一)补偿。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采取多渠道补偿的方式。

  1、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保证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

  2、经核定后医疗卫生机构其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通过财政补助、医疗保障基金、采取购买服务等多渠道予以合理补偿。

  3、对中医医院及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列较高的'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比例。

  (二)报销。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并全部归入医保甲类药品目录,报销比例应高于非基本药物。

  七、质量监督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的药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八、考核评估

  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本效益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估,把基本药物价格降低的程度和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及医生行为造成的影响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体系。以基本药物使用和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实行以奖代补。医疗卫生机构应以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和医德医风考评为核心,对职工个人进行考核,个人工资性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医改文件,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要站在关注改善民生的高度,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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