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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时间:2022-04-08 11:20:46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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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考勤是如今各个公司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部分,也是保证接下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得到了现代企业无论是私营或是国营企业的强烈重视。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一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 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 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 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 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 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 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 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 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可 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 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 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 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 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 ,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 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 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 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 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 小时(不含)以下 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 小时至 8 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 超过 8 小时可申报加班 1 天。

  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 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 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 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 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 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

  加班可按 1:1 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3.2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的考 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 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 , 《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 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

  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 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 日 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 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 人员履行。

  3.2.4 倒休 3.2.4.1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 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 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 ,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 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 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 0.5 天计算。

  3.2.4.3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 员工倒休天数。

  3.2.4.4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 各类假期规定 3.3.1 病假 3.3.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 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 天上午 8:00 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

  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 3 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50%,超过 3 日以上,在 7 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70%。

  超过 7(含)日以上的,从第 7 天开始,执行医 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 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 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 6 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3.3.2 事假 3.3.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 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 天以上 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员工。

  二、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a.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8:00实行 8 小时弹性工作制, 员工在保证工作时长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需要适 当(不超过 30 分钟)错时上下班。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确定出勤天数, 市场部和其它部门的部分员工每 月出勤 22 天,其余员工每月需出勤 26 天。

  26 日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自 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在周一到周日中任选一天休息。

  (2)打卡制度 a.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 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到公司或离开公司也需指纹录入打卡。

  b.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 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1

  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个人忘记打卡、停电、指纹 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各部室指定人员处填写《补签 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 准后,月底由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 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e.手工考勤制度 ①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 差) ,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 经主管副总批准后,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②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 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 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5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③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 实填报相关表单。

  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手工考勤记录;如遇 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各类假期规定 ①病假 a.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 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 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b.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 应在 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所属部门领导或行政部门请假,并在上班后 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 3 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50%, 超过 3 日以上,在 7 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70%。

  超过 7(含)日以上的, 从第 7 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80%;2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 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公司以法定程序解除劳 动合同。

  ②事假 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 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内 按旷工处理,3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b.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 《请假申请单》 , 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 需提前三天申请。

  c.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 100%.带薪年假根据《劳动法》第 45 条和 2007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 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凡休年假者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 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正常休假。

  注: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在享有年休 假;旷工 3 天,取消当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 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④.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e.临时调休: 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 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3

  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f. 职工因私事需要调休的,销售岗一次调休最多不超过 10 天,其余岗位 一次调休不得超过 7 天。

  (4)请假制度 a.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到考 勤员处。

  b.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 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 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 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d.请假的核决权限 1天(含)以下 天数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3天(含)以内 4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 话许可后,交由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部门考勤员(文员)需与主管/经理 电话确认,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4

  e.对婚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 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f.《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 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

  g.员工请假、 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 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h.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 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5)缺勤规定 a.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上 班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到岗者, 按迟到论处; 超过 90 分钟的, 按缺勤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不计早退;超过 30 分钟按早退论处;超过 90 分钟, 按缺勤半日论处。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 20 元, 迟到或早退超过 90 分钟的扣半天的基本工资。

  b.旷工扣款规定: c.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d.每无故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e.凡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七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 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6)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 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 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后交考勤员留存。

  未经批准, 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5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考勤员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 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 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副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 发工资。

  (7)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8)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三

  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 考勤管理

  三、 作息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

  四、 打卡制度

  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30分钟后到2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2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5、忘记签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

  五、 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六、 奖惩规定

  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

  1、迟到、早退

  员工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部门经理审批。

  (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5、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

  (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婚假

  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3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7、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产假、计划生育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

  (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

  (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

  (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

  (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9)

  9、年假

  (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请年休假须提前5天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冲抵事病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2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3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4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10、其它假

  (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

  (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八、 加班加点

  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

  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

  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

  (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50%。

  (2) 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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