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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2-04-08 11:26:12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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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大全

  在现代企业中,考勤是管理工作中最基本但又是很重要的工作之一。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新的考勤方法不断出现。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大全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一

  1、 工作时间 1.1 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 8:00-17:00; 1.2 生产管理人员和车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 8:00-20:00; 1.3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当月内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调休;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 休的可实行月度累计,本年度内安排调休或视年度绩效情况给予奖励。

  2、打卡 2.1 员工上、下班均需刷脸考勤,每日共计 2 次。

  2.2 员工考勤实行二级考勤, 即部门考勤与公司考勤相结合, 部门考勤以纸质记录为依据, 公司考勤以刷脸为依据; 2.3 公司每月设立全勤奖,除公司放假外无请假者全额发放全勤奖。

  请假当月累计 1 天以内(含 1 天)的全勤奖扣 除 20%,1 天以上 2 天以内(含 2 天)全勤奖扣除 50%,2 天以上全勤奖全部扣除,每超出 1 天处罚绩效工资 1%。

  2.4 上班时间 8:00(含)以后到达视为迟到,请假除外;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因公事或擅自提前离开公司 者视作早退。

  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扣除 10 元/次,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按请假处理。

  2.5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6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到人事部办理补签手续,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7 漏打卡扣 10 元/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到人事部填写“出勤异常单” ,每月不得超过 3 次,超出每次扣 30 元。

  3、请假 3.1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并依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必要 的工作移交/职务代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申请的,当事人应在发生日上班后 1 小时内亲自(或委托他人)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内为部门最高主管)报备,并在假期结束上班当天补办 申请手续。

  未办理手续的以旷工处理。

  3.2 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至二天(含二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 人员都须在人事部备案。

  3.3 请假申请程序如下:当事人向人事部考勤员领取个人“请假单”→填表→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二天(含) 以上公司领导审批→请假单”交回人事备案。

  调休申请手续同请假手续。

  3.4 请假的最小单位为 1 小时,不足 1 小时以 1 小时计。

  3.5 病假: 3.5.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 病假条请主管或经理签核后交给人事部核查存档,每月累计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3.6 事假: 3.6.1 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九点以前请示部门领 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6.2 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公司处理的,需按照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按旷工 处理。

  3.7 婚假: 3.7.1 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事部审核并备案。

  3.7.1 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 25 周岁、女方 23 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 10 天。

  3.8 产假: 3.8.1 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 98 天(包括产前 15 天)产假,难产可增加 15 天。

  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 30 天产假。

  3.8.2 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 15 天妊娠假,怀孕四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 42 天妊娠假,怀孕 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98 天产假。

  3.8.3 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方可休假。

  3.8.4 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 7 天。

  3.9 丧假: 3.9.1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 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 5 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 2 天。

  在外地的父母、 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9.2 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3.10 旷工 : 3.10.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 2) 假期已满但未续假擅自不到岗的;3) 当班内无故迟到、早退在 1 小时以上的; 4) 伪造出勤记录。

  3.10.2 旷工一天扣 200 元,连续旷工 3 天及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视为旷离,旷离扣 600 元。

  4、加班、调休 4.1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批准后, 转至人事部备案。

  4.2 车间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加班的, 由部门、 生产部和人事部记录加班时间, 按月总结核算以工资形式兑现。

  4.3 加班如需调休的应提前一天向部门领导申请,由部门领导填写《加班调休单》 ,每月月底转至人事部备案。

  4.4 员工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5、节假日放假: (1)元旦:放假一天; (2)春节:放假三天; (3)清明节:放假一天; (4)劳动节:放假一天; (5)端午节: 放假一天; (6)国庆节:放假三天; (7)中秋节:放假一天;具体由人事部公布放假安排通知,出现特殊情况由部 门自行调整。

  6、 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7、 本规定由人事部起草并解释、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实施。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

  业形象和工作氛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集团总经理和指定人员除外) 。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冬季为 8:10--12:00,13:30--17:30 夏季为 8:10--12:00,14:00--18:00 公司执行单休制度,每周日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况按照 各部门工作安排商定,法定节假日休息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上班期 间, 集团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主, 部门记录为辅。

  2、指纹考勤机使用及注意事项。

  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提示“谢谢”即 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刷指纹成功后,不得 重复、随意乱刷。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指纹考勤机采取刷指纹或密码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每日四 次。

  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时,应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填写《集团公司员工 外出签退签到表》 ,作为出勤记录,月底统一交到考勤员存档。

  3、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忘记打卡者,情况属实,需要本人补签 《考勤打卡补签审批表》 ,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签字,月底统一上交考 勤员存档。

  补签没有通过者,视为迟到。

  每位员工月超过三次忘记打 卡,每超过一次按迟到或早退处理,部门经理酌定。

  4、各部门领导及集团办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勤员需 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 月考勤报各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并报工资核算员。

  五、考勤类别及处罚 1、 迟到: 超过规定时间 15 分钟以上视为迟到; 迟到 60 分钟及以上, 未跟上级领导请示,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2、早退: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 30 分钟视为早退;早退 60 分钟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3、旷工:没有刷指纹记录、未写请假条,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 4、月迟到 3 次以下(含 3 次) ,警告;超过 3 次,每超过一次,扣 10 元。

  月早退 1 次,警告;早退 2 次及以上,每超过一次扣 30 元。

  旷工半天, 扣当日工资; 旷工 1 天, 扣 3 天工资; 旷工 3 天及以上者, 属重大违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六、请销假制度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五种。

  公司执行逐 级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执行请假条制度,特殊情况必须先打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回到岗位后要及时补交请假条。

  2、审批权限:请事、病假 1 天,部门经理审批;3 天以内(含 3 天) , 集团总经理审批;超过 3 天,董事长审批。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 目的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1. 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2. 上午上班时间: 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13:30~18:00 午餐时间区域: 12:00~13:30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在 12:00~13:30 时间区域内,自由选 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外出就餐时间限定为 30 分钟,可在休息区自由活动、休息,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条 考勤的时间单位1. 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一个月”为当月的 1 日至月末。

  第五条 考勤计算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 1 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 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1.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

  如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由有审批权限领导同1

  意后方可休假,并在 3 日内补办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无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20 个工作日, 取消年终奖励, 并不参与下年度调薪。

  4.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三年以上(含 三年)可享受婚假及丧假。

  相关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 四条。

  第七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视为早 退。

  2.迟到、早退扣款: 迟到时间 迟到、早退时间≤30 分钟 30<迟到、早退时间≤1 小时 1 小时<迟到、早退时间≤3 小时 迟到、早退时间>3 小时 每次扣款金额 10 元 20 元 30 元 视为旷工3.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 3 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

  如一年 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 3 次以上(含)”情形, 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

  4.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每月进行公示、通报。

  第八条 关于旷工的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但未获 批准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续假未获批准的;单位 、部门或职位调整,逾2

  期不到岗的;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 的;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当日迟到超过 3 小时的。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计算公式为:扣款金额=旷工天数×3×当月的 日基本工资。

  1.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取消年终 奖励,不予评优、评先进,且不参与下年度调薪,旷工累计达到一周 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公休假日及节假日2. 公休日:每周周六或周日轮休一天。

  3. 法定假日:共计十天,分别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另三八妇女节下午女员工休假半天。

  4. 第十条 公出1.因公内或异地出差无法出勤的,应提前或在返回后的第一天告知办公 室或人力资源部并核对考勤。

  2.工地考勤应由工地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严格考勤、认真记录,并在次月 的 3 号以前报至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加班1.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

  2.加班应提前向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获批后执行。

  3.获得批准的加班可申请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调休,未安排调休的按照公 司规定给予加班费。

  3

  4.原则上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加班时间自 19 点以后开始计算。

  5.加班时间大于 4 小时的,给予一次餐补。

  6.加班人员当月请假、休假大于等于 4 小时的,取消餐补。

  调休的除外。

  7.加班人员当月迟到超过两次的(含两次) ,加班不计。

  第十二条 带薪年假1.员工加入公司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的天数 部门 计算 工作年限(年) 1 项目部、工程部 2 ≥3 1 设计部、办公室 2 ≥3 年假时间(天) 10 15 20 3 5 73.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4.工作年限指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满一年指从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5.员工休年假需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6.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

  却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员 工休年假的,可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

  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未休完的年假 天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

  7.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起不再享年4

  假,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三条 婚假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婚假。

  2.婚假 3 天,晚婚者可另享有奖励假 7 天(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晚婚指: 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

  3.休婚假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件,要求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不休者不予补偿。

  4.婚假期间,享有最低基本工资,不计奖金补助等。

  第十四条 丧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丧假。

  2.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允许申请带薪丧假。

  3.丧假为 3 天,外埠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 不超过 3 天) ; 4.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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