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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时间:2022-04-11 19:59: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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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现金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资产,它虽然流动性最强,但是获利能力却是资产项目中最低的。因此,公司对现金的管理至关重要,而持有现金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我公司现金及费用报销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 现金及费用报销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现金使用范围。

  2.严格按国家财经、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所报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核其规范性及有效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和阻挠”。

  第三条现金与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管理

  1、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现金收支由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库存现金除日周转需用外,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不准以白条抵库。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5、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

  6、资金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核实、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 1

  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资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则上公司领导一人签字即可报销,超过支付限额的支出,200元以上由两位公司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8、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9、财务印鉴实行分管,由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财务部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发生通过银行收款、付款业务时,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并汇总。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收付日记账。

  2、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3、出纳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出纳应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款及原因。编制、审核银行调节表。

  5、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票据必须进行登记。

  6、支票签发必须填制支票领用单,由领用人填明支票使用用途,并签字。经资金管理负责转账支票的借用,必须在资金计划以内,同时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用途及金额。严禁私自涂改支票,凡有以少改多或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支票者,财务部将按涂改金额多少,以银行规定罚款金额的5%进行罚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支票使用必须妥善保管,凡不慎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负责。审核及核对金额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并设置支票签发登

  记簿进行记录。

  7、支票领用人领用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按损失程度赔偿。

  二、货币资金对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货币资金收支由财务部负责。

  2、所有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制“借款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借款时需副总经理签字。出纳依据填制的凭证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办理上述对外付款时,属于对外股权投资、向外借出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债券投资等,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3、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首先审核“借款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付款的内容、金额是否正确。在签发银行支票或填制银行汇款单的同时,会计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据实填写“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4、投资业务的付款需附上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其他业务如有合同或协议的,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也应附上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为保障公司对外付款的及时、准确,各业务部门在付款时间前务必办理好“借款单”的批准签字手续,送财务部。大额付款必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公司资金金额,保证款项的及时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须赁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加盖收讫和付讫印章。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7、业务费开支,应本着合理、廉洁的原则,从严控制,严禁用

  公款到高级餐厅、舞厅、等处消费。正常业务交往的招待费用,须书面说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数,由公司主管审批,严禁“先斩后奏”。

  8、业务费的报销必须在三日内报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 借款及审核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严格自报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时,必须事先填制出差任务单。同时,填借款单,由公司总经理或付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出差借款,由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依据出差地点、时间支付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凭与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相符的车船票、住宿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退还余款。凡长期不来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其实发工资中扣款抵还。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罚金。

  2.职工因公出差或探亲、疗养时,必须按最近线路乘车,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及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不得已出差或疗养之机游山玩水,观光名胜,凡不按任务单所指的地点、时间完成出差任务或超出规定的开支,财务部拒绝报销。

  3.各种支出款项,报销时必须有对方单位的正式发票,据以填制的费用报销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时,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需两位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

  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

  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

  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

  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

  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

  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

  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

  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

  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

  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

  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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