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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2 14:56:57 整改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写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需要列出详细的过程。现在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吧。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达到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年2月9日开始,至**年2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2月11日)

  镇食安办联合镇生猪办,与县食安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整治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整治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月12日—2月13日)

  认真总结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休闲食品、米面制品、膨化食品、食用油、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品、肉品、蔬菜、酒类、饮料、糖类、糕点、水果、腊货、腌制品、食用菌、年夜饭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

  (二)重点环节

  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摊点街市、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四)重点部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农村聚餐、“五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详见附件)负责我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清查巡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镇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禽生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巡查对象,全面净化我镇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镇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小组要重点查处过期、腐败变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生产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限定整改时间,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要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

  当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领域“三打”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春节前后食品供应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并适时组织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公开投诉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组织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时报道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诚信守法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二:食品安全整改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全市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深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使全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为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具体目标

  农产品生产环节:通过整顿,使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每年增长5个以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每年增长2个以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数量每年增长2个以上。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通过整顿,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得到落实,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检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销售;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确保不下降的基础上每年有所提高;探索建立有效监管的新制度、新措施。

  市场流通环节:通过整顿,使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面建立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档案,销售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得到落实;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标志(QS)、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市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区)、行政村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通过整顿,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市区餐饮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管理基本规范;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认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畜禽屠宰环节:通过整顿,使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市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猪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整顿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主要任务:

  (1)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2)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料的.使用情况、产品标签;在经营环节,重点监督检查食品添加剂批发市场、农村或城乡结合部,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情况,核实食品添加剂来源;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查处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收集、分析、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向社会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2.进度安排:

  (1)20**年8月底前,制定食品添加剂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添加剂类别,启动专项整顿。

  (2)20**年年底前,完成重点食品添加剂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完成食品添加剂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清查。

  (3)20**年上半年,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4)20**年年底前,完善治本措施,初步建立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机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在市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到位前,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畜牧局等部门落实。在市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到位后,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畜牧局等部门落实。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主要任务:

  (1)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2)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

  (3)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4)以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为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检测。

  (5)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组织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和违禁药物监测,加大对猪肉、禽肉和蜂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力度。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7)扩大市区、乡(镇、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2.进度安排:

  (1)20**年8月底前,制定生鲜乳、蔬菜、水果、猪肉、禽肉等农产品和饲料的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启动专项整顿。

  (2)20**年年底前,完成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

  (3)20**年上半年,完成农产品、农药、饲料、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任务,加大对三聚氰胺、瘦肉精、高毒农药等违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缴力度,杜绝其流入农(畜、水、林)产品生产环节。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任务。

  (4)2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生鲜乳收购站,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取缔。

  (5)20**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以上工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落实。

  (三)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4)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5)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6)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整顿,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2.进度安排:

  (1)20**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年下半年,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小麦粉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排除食品企业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秩序,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关键点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质量溯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原料采购、出厂销售台账等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20**年年底前,完成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

  (4)20**年上半年,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不符合生产条件的无证生产企业,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单位和个人。

  (5)20**年年底前,初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以上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落实。

  (四)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和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

  (2)以农村市场和杂食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2.进度安排:

  (1)20**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年年底前,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组织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开展辖区外小麦粉生产企业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农村集贸市场推行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示范点。

  (3)20**年年底前,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

  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五)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3)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2.进度安排:

  (1)20**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启动专项整顿。

  (2)20**年下半年,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

  (3)20**年年底前,食堂和餐饮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20**年年底前,达到餐饮服务环节的具体目标。

  在市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到位前,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工商局、畜牧局落实。在市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到位后,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工商局、畜牧局落实。

  篇三:学校食品安全整改方案

  重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1) 学校在食品采购方面,严把质量关。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

  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食堂肉食制品、米面、油采购,坚决做到定点采购,索取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对蔬菜水果每日抽检,由专人验收,由xxx负责,验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数量,不合格的及时向供货商退货,合格产品依据《学校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入库登记,杜绝不合格食品、未经验收的食品进入学生灶房。

  (2) 依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类食品及原料不能直接放到

  地面上,要分类离墙(30cm)、离地(20cm)存放,对于易腐易变质食品做到防腐存放,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离,生熟加工工具分离,生熟容器分离,熟食工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刷及消毒,各种炊具做到勤消毒。加工前保证菜肉水果必须洗净,加工中保证食物要煮熟。

  (3) 每天对餐具、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时行清洁消毒、

  食品橱、冰柜等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餐桌椅用后及时擦干净。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每日进行清洗清扫。加强防蝇防鼠措施,门口挂门联,安装挡鼠板,窗户包纱网,排污口设挡鼠网,做到食堂顶棚、墙壁、地面无灰尘、蜘蛛网等。经常打扫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及时做好清洁和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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