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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2-04-12 14:57:40 整改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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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写食品安全方案需要列出详细的过程。现在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区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吧。

区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一:区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区“两会”精神,围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区”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深入发动基层、动员群众,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查处和侦破一批涉及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消费信心。具体目标是:

  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大宗食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率达到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各街道分别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处以上;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立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加大抽检力度,提高综合监控能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清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整治任务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整治重点: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1.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严查、严打在蔬菜、果茶生产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2.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对禁用物质实施查禁和监管,严防向牛、羊等养殖领域扩散和蔓延。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

  3.继续以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和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督促水产养殖企业严格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依法、科学使用水产用兽药及加药饲料,建立规范的养殖销售档案。集中开展用药执法检查,依法清缴禁用药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整治重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登记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黑业户。

  2.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帮扶基础较好的小作坊尽快转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生产报告承诺制度,建立小作坊基本信息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机制,列入监督抽查计划。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食品流通环节。

  整治重点: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突出批发市场及周边、小食杂店,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食品集贸市场管理和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抓住流通环节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部位,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

  4.加强流通环节食用油监管,突出散装食用油的清理规范,维护流通环节食用油安全。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餐饮服务环节。

  整治重点: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

  1.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台帐登记及验收制度,监督企业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及废弃物定点回收制度。

  3.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和小饭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餐饮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经营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教体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点领域。

  整治重点: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非法入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活禽、生猪、肉牛、肉羊等畜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查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销售等行为。

  2.加强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严格猪、牛、羊、禽类入市备案管理制度;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和业户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销售提供追溯小票等管理制度,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食品相关领域。

  整治重点:无证照从事食品包装物生产、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占路经营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1.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行为。

  2.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3.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4.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广告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疗效的行为。

  5.清理取缔食品摊贩占路经营行为及非法食品早夜市。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行“四分三连一前置”监管模式。

  1.分类管理。根据《市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基本掌握全区大宗食品供应来源的基本信息,为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按照风险程度对区域内食品进行分类管理,强化对高风险

  品及质量不稳定食品的监管,实施源头控制;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梳理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分类管理,相互补位,有效消除监管盲点。

  2.分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管“一专三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会监管作用,形成区、街道(部门)、社区“三位一体、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组织监管体系,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防线;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部门和街道监管职责并责任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责任明晰”的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3.分区管理。针对农村大集、非法早夜市、批发市场周边食品经营业户、游商浮贩等的临时性、流动性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通过分区、分时段、“零点”执法等方式,实现重心下沉,消除监管死角。各街道要加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力度,年内确保完成集中园区一处以上,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入园生产,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市,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4.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经营各领域,根据企业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能力、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济户口档案,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根据A、B、C等信用等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扶持一批,升级一批,淘汰一批,着力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通过分级管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类管理、分级评价、信用披露、责任追溯和失信惩戒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监管机制。

  5.实行“连锁、连保、连控”。

  一是推行“连锁”经营。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街道连锁超市和社区放心店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内,着力抓好17处新型农家店的建设布局。各街道要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在社区发展生鲜连锁超市、便民连锁菜店,方便群众消费。

  二是建设“连保”服务区。探索建立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于一体的社区食品经营综合保障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推行10-15户一组、组长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食品生产经营相互连保机制,建立团队责任制,强化各经营企业(业户)的.自律意识。

  三是探索“连控”机制。建立由街道牵头,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农技服务站、兽医站等政府派出机构及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等组成的群防连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基层食品安全隐患,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

  6.实现“责任前置”。加快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采取专家风险分析与部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分析,在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布控,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责任前置,严防死守,把好食品入市关口,最大程度地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快建设以职能部门权威检测机构为龙头、企业检测室(点)为基础、社会第三方为支撑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力度,尤其加大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情形情况下的专项检测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和交流,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二)实施居民绿色消费保障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兴快餐连锁行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绿色早餐工程,扩大绿色早餐的覆盖范围和惠及人口,不断提高早餐行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放心的后勤保障;拓展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覆盖面,深入开展“绿色消费社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服务业发展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监分局。

  (三)实施学生食安保障工程。以学校餐饮保障为重点,加快推进“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步伐,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扩大网上招投标规模,促进供需单位加强日常对接;建立健全供方严格准入、校方严格把关、各方广泛监督相结合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新模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培育壮大新兴配餐帮厨、快餐连锁行业,发展学生营养餐等系列工程,切实解决在校学生的午餐难等问题,力争在校学生放心午餐覆盖率达到100%;完善“黄牌警告、红牌退出”机制,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基本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学生的餐饮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教体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猪肉市场监管模式,探索牛、羊肉备案入市管理,在标准化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场厂挂钩”三方协议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肉类流通可追溯系统。鼓励规模生猪入市备案屠宰企业加快“放心肉”专卖店建设。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构建“智能食安”电子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食品安全电子化综合监管系统,优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门的证照信息、检验检测结果、行政处罚记录、现场巡查记录、举报投诉情况等资源,并将监管终端覆盖到街道、社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发动(5月底前)。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周密安排部署,制订严打整治方案,通过集中动员、媒体宣传、社会发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部署,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二)拉网排查,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6月底)。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并及时录入“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对食品安全网格化点位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7月1日—10月底)。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点位为重点整治目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整治重点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积极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上水平。

  5月31日前,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县直校(园)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安稳办,并于10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

  篇三:学校食品安全整改方案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了尽快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并且在以后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管理单位要求,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现有在学校食堂用餐的人员:学生000余人,教职工000余人。主要存在的问题: 1. 学校重视不够,没有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人,学校监管检查不到位,定期检查力度和频次不到位。

  2. 规章制度不健全,专项档案资料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应的台帐,食品采购索证落实不够,进货查验及采购台帐无记录。

  3. 灶房卫生环境较差,餐用具消毒不到位,防蝇防鼠等卫生措施不足,定期清洁消毒力度及登记记录不足。

  4. 对储存的主副食品位没有进行分类、离地存放,对于存放的`食品没有定期检查登记。每餐食品(饭菜)没有留样。 5. 灶房人员进出管理不到位,随意进出。对灶房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意识不足。 二、整改方案

  2015年8月22日政府相关管理单位检查组检查结束后,我校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根据政府相关管理单位对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后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并制定出如下整改措施: 1. 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务主管,食堂专人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学生食堂监督小组要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 学生食堂监管工作小组

  组 长:xxx(总务主管,负责学校学生食堂监管全盘工作) 成 员:xxx(负责学生食堂具体监管工作和陪餐)

  xxx(负责学生食堂具体监管工作和陪餐)

  (2) 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全盘工作)成 员:xxx(总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的情况调查及协调善后工作,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

  xxx(负责向各级部门回报及联系家长相关工作,保护现场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xxx(负责组织人员在医院或学校协助医生对中毒者或疑似中 毒者进行治疗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到人重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1) 学校在食品采购方面,严把质量关。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

  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食堂肉食制品、米面、油采购,坚决做到定点采购,索取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卫生许

  可证等相关证件,对蔬菜水果每日抽检,由专人验收,由xxx负责,验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数量,不合格的及时向供货商退货,合格产品依据《学校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入库登记,杜绝不合格食品、未经验收的食品进入学生灶房。

  (2) 依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类食品及原料不能直接放到 地面上,要分类离墙(30cm)、离地(20cm)存放,对于易腐易变质食品做到防腐存放,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离,生熟加工工具分离,生熟容器分离,熟食工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刷及消毒,各种炊具做到勤消毒。加工前保证菜肉水果必须洗净,加工中保证食物要煮熟。 (3) 每天对餐具、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时行清洁消毒、

  食品橱、冰柜等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餐桌椅用后及时擦干净。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每日进行清洗清扫。加强防蝇防鼠措施,门口挂门联,安装挡鼠板,窗户包纱网,排污口设挡鼠网,做到食堂顶棚、墙壁、地面无灰尘、蜘蛛网等。经常打扫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及时做好清洁和检查记录。(4) 发现腐烂变质或有异味的食品、餐厨垃圾及时处理,剩饭剩菜 要加热透再食用,各种饭菜要保证24小时留样,并留有记录。

  (5) 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提供健康证明,合格上岗,讲究个人卫

  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工作时须着统一工作衣帽、口罩。学校定期组织对其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对食堂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原料间。

  (6) 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

  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7) 学校设意见箱,由总务处定期收集师生对饭菜、卫生、服务态

  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学生代表进行测评、检查饭菜质量及数量。 3. 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经常利用活动会,校会以及宣传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一不喝生水,二不随意在外购买食品,并且要注意食品三期,三不吃来原不明确的食物,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4. 克服工作不足,努力再上台阶 今后,学校将以这次食堂工作的失误和政府相关管理单位的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改善,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乃至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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