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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学结

时间:2022-04-13 09:35: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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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学结

  公平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教师管理中实现管理公平也是极其重要的,它不仅有利于增强教师公平感,创造和谐的组织环境,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同时还能保障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满意度。 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学结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

  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教研工作,,并努力在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学科的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学期在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踊跃申报教、科研课题,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教研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交流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我校热情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他们参加培训、备课、授课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教师也要积极我配合学校管理,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2、教学基本规范

  (一)编制授课计划:

  每学期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新课标、教材,结合专业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对课堂讲演、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考试、机动等,做精心的安排,制订学期授课进度表。

  教研室主任、备课小组长有权随时检查室、组内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师应认真汇报。

  (二)备课与编写教案:

  备课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除研究新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备课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4)编写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教师在自备的基础上,应参加教研组、备课小组定期组织的集体研究活动(每月一次),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抓住关键讲清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

  在备课的.基础上,教师必须写出教案才能上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反映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课的类型、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等。教案根据教学经验和熟练程度不同可详可略,但要系统、明确、实用。

  教师要提前一周写好教案。教师教案必须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三)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应按下列要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教师必须按课程表的安排上课,并按时上、下课。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经学校同意,并提前办理调课手续,不得私自通知学生停课或调课。

  上课前要求教师熟练地掌握教案内容,带齐教具及演示实验仪器;并提前做检查工作,准时进入教室。

  教师要按预定的教案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上课不得拖课或提前下课,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教学内容。

  教师上课应做到仪表庄重、教态自然、语言文明。上课时学生必须叫"起立"教师回礼后坐下。教师应检查学生人数,做好考勤记录,然后才开始讲授,课后应填写课堂教学日志。课堂教学可采用讲授课、习题课、实验课等各种形式。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精心设计好每一堂课,要坚持课堂教学环节即复习旧课与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臵作业等,教师要根据现代教育学的观点,勇于改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教师授课必须力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语言生动,板书整齐,概念明确,重点突出,不要照本宣科;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提高讲课效果。要提倡教学相长,教师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教师要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按学校的规定互相观摩和上公开课,并通过评议,交流经验,共同进步。教师应欢迎其他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听课。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交学校存档。

  (四)课外作业与辅导:

  任课教师必须按新课标和教科书的要求,合理、恰当地给学生布臵一定数量的课外作业,布臵作业时应把作业的目的、要求、完成的时间向学生交代清楚,作业题要注意选择典型性和代表性;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中.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确、及时批改学生作业。一般在下次课前必须发回给学生,并对批改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没有特殊的理由,应全批全改,评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后应填写批改作业记录,并随时接受检查。

  任课教师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辅导后应写辅导记录。

  教师辅导要有计划,可以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形式可以多样,可以全班参加,也可以个别或部分同学参加。考试复习时要按课表对学生进行辅导。

  (五)为了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开展互相学习活动,实行听课制。教学领导人员听课总课时每学期应在20节以上(含20节),专职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总课时应在16节以上(含16节)。

  (六)严格执行考试制度,遵守考试纪律。学期考试过程中 ,教师应承担相应的监考任务,在监考时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纪律 ,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改完试卷并按照要求登记好成绩上交学校,试卷批改要规范、符合学校的要求,卷面成绩应和试卷答案的评分标准相一致,不允许压分、加分。

  (七)教师期末要按时上缴教学总结和课程考试分析表。教师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要妥善保管期末考试试卷,将改好的试卷按照学校和系的要求装订好上交校办公室。同时,教师应如实填写考试分析表,撰写所任课程教学总结一份,内容包括对教学效果的估计,对教材选用意见,学生情况等。

  (八)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教学针对性,每门课程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或原始材料分析报告。

  三、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措施见学校的教师奖励制度。

  2、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及系规章制度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1)凡在教学过程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违法乱纪、影响教师形象,经教育后不改的,参考学校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惩罚。

  (2)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暂停任课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3)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擅自停、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失职,考试成绩逾期不送,作业批改不认真或随意不批改,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在教学过程中旷教、泄露考题、随意送分,均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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