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时间:2022-04-29 08:06:54 计划 我要投稿

【精选】专项计划4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保障城区经营秩序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精选】专项计划4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发布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药城(市场)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全市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六)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督查、考核、通报相结合的办法,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治理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不大或整治后出现反弹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建立长效机制。马路市场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马路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专项计划 篇2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减少城区噪声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规定并按照创模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区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城区工业噪声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确保镇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2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7分贝以内。

  二、组织领导

  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

  对噪声源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噪声分类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8月)

  3、巩固提高阶段(年9月以后)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二)工作要求

  社区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详细摸排集镇噪声排放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增添措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社会生活噪声问题予以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由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三创办及区三创指挥部各级领导。

  四、整治内容

  (一)工业噪声

  (二)交通噪声

  (三)建筑施工噪声

  (四)社会生活噪声

专项计划 篇3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提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计划,共6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一、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2、进一步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3、加强投融资平台管理和创新,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

  4、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积极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5、积极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工作,重点推进4条改革措施。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

  7、推进价格改革。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业所需的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与工业同价的工作。

  8、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9、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减少工商登记前期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简放标准、程序、时间表。结合中央、省、市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

  11、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工作,提出创新行政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公章办结,实行审批全程公开、全程监控,并逐步探索实现网上审批。

  12、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体系,创新考评方法,强化过程管理,同时承接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考评指标。

  13、研究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开展试点工作。

  14、继续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将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编制、工资等行政管理权下放给试点镇,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4条改革举措。

  15、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16、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债限额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17、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全面清理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18、进一步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19、积极争取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0、推动我县开展积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制度。

  21、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2、完成生态红线划定,研究出台生态红线内的管制措施

  23、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4、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或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

  六、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创新改革工作,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25、统筹推进巴邱、水边和金坪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26、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7、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28、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职称聘任、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安置的具体措施,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聘力度。

  29、制定实施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0、认真做好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专项计划 篇4

  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已从20xx年的7.4%提高到20xx年的12.6%

  中工网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xx-2022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xx年至20xx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xx年的7.4%提高到了20xx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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