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酬制度

时间:2023-02-21 11:54:31 王娟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工资薪酬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资薪酬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资薪酬制度(通用15篇)

  工资薪酬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员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职员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职员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企业和职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职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职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职员薪酬为税前收入。职员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三章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政府〔20*〕140号)、《*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政府〔20*〕43号)执行。

  第十五条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党通〔**〕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工资薪酬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不固定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略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员工所属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项目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工资薪酬制度 篇3

  东莞小桔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附件一:小桔灯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

  分配标准:

  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经小桔灯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工资薪酬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职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职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职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职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职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员。兼职职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职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职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职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职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职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职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职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职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职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职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职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职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职员转正时间:职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职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职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职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职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职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职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职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职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职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员薪酬采取密薪制,职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薪酬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职员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略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职员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略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略

  六、关于职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职员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职员工资核定。职员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职员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职员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工资薪酬制度 篇6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等级职别相应岗位及工种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

  1总经理总经理

  2副总级副总经理

  3总监级总经理助理·总监1800元1200元3000元

  4部门经理级总办·人力·财务·营销·餐饮·工程·(房务)·(娱乐)1680元1120元2800元

  5前厅经理·客房经理·KTV经理·xx经理·保安经理1500元1000元2500元

  7部门副经理级部门副经理1380元920元2300元

  8部门经理助理1200元800元20xx元

  10主管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秘书·大堂副理·财务主管·主办会计、采购主管、电脑主管1080元720元1800元

  111020元680元1700元

  12960元640元1600元

  13领班级人事文员·销售代表·部门领班·会计·采购·员工食堂司务长·司机·出纳·840元560元1400元

  14780元520元1300元

  15720元480元1200元

  16员工级迎宾员·行李员·工程技术员·总台(接待、收银)·餐饮预定·仓管、收货、调酒师、商务中心·总机·收银员·点菜·美工·600元400元1000元

  570元380元950元

  17员工食堂厨师·酒水员·房务中心·布草员、餐饮服务员·保安员·海鲜工客房服务员·xx服务员·KTV服务员、540元360元900元

  510元340元850元

  480元320元800元

  18PA·员工食堂勤杂工·洗碗工·600元

  19培训生培训生、实习生300元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5、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酒店总经理特批。

  6、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五、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六、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七、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

  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八、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发放上月工资。

  6、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12日、25日。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

  九、临时工工资发放

  临时工工资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资,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及绩效工资。

  其中:推洗、搬运工、垃圾工、员工餐厅勤杂工600元/月杀洗650元/月海鲜工1000元/月,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培训生工资发放

  培训生工资起薪工资300元,三个月后加150元。六个月培训期结束如继续留用,则根据酒店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薪酬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发放的工资、福利及每年年终奖金。

  第二条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五条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工资分工龄工资、学历工资与岗位工资三部分。其中岗位工资依据岗位和技能确定,考虑员工所在岗位的价值;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考虑员工对公司的长期贡献;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正式学历水平来确定,鼓励员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岗位工资根据不同职位类别特点,进行适当浮动,根据考核结果和业绩水平来确定最终岗位工资收入。

  第六条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七条适用对象:本职度适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工资体系

  第八条工资体系采取五种不同类别: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管理人员工资制;与营销业绩相关的营销人员工资制;与技术职能相关的技术人员工资制;与生产相关的生产人员工资制;与各项具体事务相关的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工资体系。

  第九条实行管理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业绩通过全公司的总体业绩来进行评估。这部分员工分成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其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发展部、质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车间主任、车间调度、领料员、总务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条实行营销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与合同量密切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营销部的人员。

  第十一条实行技术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从结果和过程角度均不易评价,其贡献与其所拥有的技能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技术开发部和工艺部的人员。

  第十二条实行生产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可以通过工作量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车间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工长、工人和测试人员。

  第十三条实行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操作任务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员,包括环卫工、维修工、司机和门卫。

  第十四条总经理实行年薪职。其他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三章岗位工资结构

  第十五条员工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第十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工作的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来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详细的工资等级表见附件。岗位工资在本工资等级内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整工资档次,达到本级最高档次后不再上涨。不同职位特点人员岗位工资按不同比例分为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

  第十七条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员工在其他单位的工龄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龄为每年6元。

  第十八条学历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博士400元,硕士200元,本科100元,大专50元。

  第十九条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得出。对不同的人员,浮动工资的比率和发放的方式不同。

  第四章高层管理人员工资

  第二十条总经理的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董事会确定(建议为10-20万元每年)。总经理的年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x12+年终浮动工资。(总经理如不实行年薪制,其浮动工资为年度利润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建立为1-2%)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的岗位工资=总经理的岗位工资x100%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年终浮动工资=年薪剩余x考核分数/100x公司年度利润完成率。(非年薪制下为:年度利润x利润分成比例x考核分数/100)考核分数由年终考核得分确定。

  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x12+年终浮动奖金。

  工资薪酬制度 篇8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

  工资薪酬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通过有效的薪资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功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试用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资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权责

  第一条:各部门部长有对本部门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二条:财务行政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三条:财务行政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心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四条:财务行政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一条: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他;

  第二条:行政办公人员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第三条: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第四条: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30%为基数,依据各系统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公司财务行政部每年组织一次晋升评定。晋升评定,每年由财务行政部统一组织。每年绩效考核总成绩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五条: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下个月工资中调整。

  第六条: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财务行政部统一报总经理签批执行。

  第七条: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八条: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标准如下:

  1、职称,职称补贴分中级、高级,必须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认可的,主管以下人员享受,每月分别给予补助40、60元。

  2、学历,学历补贴分中专、大专、本科以上,每月分别补助5元、10元、15元。

  3、工龄,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员工进本公司满一年后从第十三个月开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资补贴,但月年功薪资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100元。

  第九条: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于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第十条: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试用期

  第一条: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条:使用期间不享受所有补贴

  第三条: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五章转正定级

  第一条:一般员工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行政部签批。

  第二条:财务行政部部根据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核准定级。

  第三条: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财务行政部统一上报,凡出现越级上报者,财务行政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嫁、产假、丧家、等六种假别。

  第二条:六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嫁、丧家、共三种假别。

  第三条:法定假日包括:春节(3天)、端午节(1天)、五一(3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第五条: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六条: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薪资核算流程

  第一条:各系统考勤员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财务行政部。第二条:每月6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生产、营销相关负责人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评审并制作工作表,报财务行政部审核。

  第三条:每月8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四条:每月10日财务行政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

  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罚款50元。

  第八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第二条:为一线生产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条:为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财务行政部。

  第二条:本制度为大连海益海洋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统必须执行。如需修改,必须由财务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条: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工资薪酬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职责

  公司行政部是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审核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三)、核算公司员工工资;

  (四)、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基准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福利、年终奖、项目奖等。

  第五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1

  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公司基准工资分为以下等级:

  本制度工资级别是按工资收入(不包含通讯费、福利、补贴)来核定,不同于职务上的级别。第六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特殊人员的补贴等。第七条:绩效工资

  公司设置的绩效工资主要包括普通员工绩效工资和管理人员绩效工资。

  2

  第八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法定福利中,根据公司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其它福利主要有带薪假、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通讯补贴、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具体如下:生日,转正员工发放100元

  餐费,每位员工每月发放260元(项目部工作员工餐费不补贴)通迅费: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每月发放50至100元过节费(端午、中秋):每位员工发放100至200元

  探亲费(双亲或配偶):转正一年以上员工。探亲天数:路程实际天数(按火车

  和汽车行驶天数)+探亲假期中所含星期六、星期天+1天/年*工作年限,探亲路费实报实销(火车按卧铺报销),探亲期间视同正常上班。第九条年底奖金年终奖计算方法为:

  基准奖金*业务量完成系数*利润系数*资金回流系数*级别系数*绩效系数*考勤系数

  基准奖金为6万元业务量完成系数按下表取值

  利润系数按下表取值:3

  资金回流系数按以下表取值:

  级别系数以工资级别÷10取值考勤系数按员工实际工作日÷300计算

  项目奖:项目完工后,公司领导层综合考虑各因素,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金额。

  第三章特殊员工(期间)员工薪酬

  第十条: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第十一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十二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优秀员工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1至3名)。

  二、奖金额度:由公司行政部拟订评奖方案,总经理做出决定。

  第四章工资/职位调整

  第十四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公司行政部在每年元旦后拟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工资调整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③经营条件的不同;④职位的不同。

  第十五条:员工职位、职务、薪级的调整

  职位、职务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变动审批表》申报,经变动员工工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五章工资核算

  第十六条:基准工资核算一、日基准工资=月基准工资÷26二、小时基准工资=日基准工资÷8三、加班工资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或抵事假,不能补休或抵事假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准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准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准工资×加班天数×3。

  经理级以上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准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三)、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12天(工作不满一年,每月按两天算),超过部分,每天扣除日基准工资的50%;超过24天(工作不满一年,每月按三天算),超过部分,每天扣除日基准工资的100%。

  (四)、事假扣除基准工资的100%。

  第六章薪酬支付

  第十七条:薪酬支付方式

  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卡。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准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实际工作绩效期间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准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底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准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实际期间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准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底奖金: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并多支付一个月基准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十九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公司行政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季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或发放现金。

  第二十一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行政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工资薪酬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

  二、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五、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管理人员工资制度

  六、适用范围:

  (一)、公司总经理等高中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所属各医院一般管理人员及正式员工。

  (三)、特殊人员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七工资模式。

  公司(医院)管理人员与其业绩挂钩

  (一)高、中级管理人员:年薪=基本年薪+效益薪金+本公司(医院)工龄工资

  1.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效益薪金=效益年薪╳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

  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系数+实现利润增长率╳系数+患者人数╳系数+本公司服务年限积分

  3、效益年薪的发放:

  (1)财务部门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完成核定任务的80%,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效益薪金的50%;否则,上一季度的效益薪金停发,预留到下季度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2)公司或医院组织对管理层人员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在年末发剩余效益薪金。

  (3)考核细则由公司制定并实施。

  (4)在效益薪金发放前离职的,此前的效益薪金不予发放也不补发。

  (5)效益薪金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保底制,当效益薪金低于保底线时,按保底额执行,上不封顶。

  4、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中已体现岗位工资,故岗位工资不再另行发放。

  5、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保底效益薪金方案见附表一。

  (二)正式员工(含医院一般管理人员)

  1、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高级管理人员外)。

  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津贴

  (1)、基本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①、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定;

  ②、公司岗位工资适用于行政人员。

  (3)、工龄工资。

  ①、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年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③、本公司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100元,10年封顶。

  (4)、奖金(效益工资)。

  ①、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②、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③、奖金上不封顶;

  ④、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5)、津贴。

  ①包括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②特殊岗位津贴:本次工资调整和原工资差距较大的,先通过特殊岗位津贴补足,以后根据通过考核情况逐步调整。

  ③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见附件二

  4、医护人员奖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三

  (三)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1、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2、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3、非正式员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四章员工工资及奖金调整

  八、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3、各医院岗位工资标准由院长制定、医院公司经理核准。

  (二)、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

  2、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九、奖金。

  (一)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门提供各部门、各医院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员工所在科室向人事部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

  岗位职责

  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经理和医院院长审批后,发放奖金。

  (二)奖金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

  十、关于工龄工资。

  (一)、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二)、工龄计算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三)、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及培训协议,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部分;

  (四)、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五)、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六)、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七)、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福利制度

  十二、基本原则:合理、必要、计划、协调

  十三、福利形式:由公司提供各种福利项目菜单,员工自选选择其所需要的一整套福利方案。在每个福利项目之后标示其金额,从而使员工每项福利与成本间的.关系,让员工有所珍惜;对于员工而言,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福利。

  十四、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个人缴纳纳部分由公司(医院)代扣代缴。

  十五、购房资助计划

  (一)申请条件:

  1、公司高层领导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

  2、医院高层领导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满二年的;

  3、公司中层干部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满三年的;

  4、特殊情况无年限限定。

  (二)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公司按级别一次性给予安家费。

  1、公司高层领导一次性支付安家费30万元。

  2、医院高层领导一次性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公司中层干部一次性支付安家费10万元。

  4、安家费仅用于购房使用,由公司以转帐形式转给所购房屋的房产商。

  5、本人同意工作满10年,以房产抵押,不满年限退回安家费。

  十六、用车补贴计划

  公司鼓励高级管理人员自行购车,用于商务活动。有购车需要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公司(医院)担保借款,还贷期间的本金由购车人支付,利息由公司或医院支付。一次性付清车款的,公司(医院)按银行有关规定一次性补贴相当于车款本金的利息。

  十七、户口

  非本地户口的,公司(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经医院提名,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符合国家政策的员工办理户口迁入事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八、养老计划取得安家费人员由公司指定购房,首期款由本人支付后,其余按揭款由医院支付,房屋交医院使用,期满后房屋归员工。

  第六章管理股权激励

  将所有医院的当年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出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后持有人可以先行使股权,持有人中途离职的,视为对放弃股权。

  第七章附则

  十八、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十九、公司派驻下属医院的人员工资由所驻医院支付。

  二十、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二十一、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十二、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工资薪酬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二、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

  第四条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工资薪酬制度 篇13

  一、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资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资绩效密切的结合起来。

  3、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制定原则

  本规定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四、管理机构

  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2、薪酬委员会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2.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2.2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3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4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人力资源部职责:

  2.5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介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6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考勤、考核资料。

  2.7负责协助及复审财务核算员工工资及奖金。

  财务部职责:

  2.8拟定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2.9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考勤、绩效等资金进行工资的核算、复审、报批及发放。

  五、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六、岗位职级划分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监级;二层级:B经理级;三层级:C中级管理级。

  2、A、B岗位层级分别为8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4个级差。

  七、薪资体系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定岗定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办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董事长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或者特殊岗位

  年薪标准: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假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度(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为依据)

  3、月薪制:除实现年薪工资以外的规定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月薪制。

  4、日薪制

  日工资制的人员不属于公司的规定员工,标准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相关使用部门拟定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七、薪酬组成

  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其他

  1、职级工资:是根据对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是指对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或主管级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予以的津贴。

  2、管理津贴

  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的,按照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经理职务的,也发放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事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3、技能津贴

  仅针对研发类中高级员工给予一定的技能津贴。

  4、奖金津贴

  奖金津贴分为全勤奖金、工龄奖、及绩效奖金

  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给予每人当月100元全勤奖。

  工龄奖: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50元,上不封顶。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发部根据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月底为考核周期。

  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传达科技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5、员工福利

  包括住房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出差补贴、生日津贴、五险一金等等。

  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

  5.1住房津贴、午餐津贴:员工入职后从事相关岗位即可享受。

  5.2通讯津贴:主管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者经常外出人员根据职级及标准享受。

  5.3出差津贴:因公出差员工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5.4生日津贴:转正后的员工,在职期间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贴100元。即日以红包形式发放。

  5.5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深户、非深户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6、职员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详见《传达科技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8、职员薪酬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薪酬“补杂”项补发。

  九、试用期薪酬

  8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80%。

  8.2试用期间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

  8.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奖金金额根据绩效评定标准核算。

  十、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固定时间内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执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计算方法:

  A、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合计/当月应勤天数x当月实勤天数+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应扣款项

  B、月工资合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工龄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

  C、职级工资=基础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岗位工资

  D、当月应勤天数=每月总天数—周末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E、当月实勤天数=当月应勤天数—请假天数。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支付时间:

  A、正常发放:每月15-2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B、工资发放部门和形式:所有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统一发放,以工资卡(工商银行)和现金两种形式。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具体参见《传达科技假期管理规定》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D、陪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G、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任何泄露、探听他人薪酬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100—500元的处罚。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三、附件

  1、《深圳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工资薪酬制度 篇14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工资采用职务工资制,其体系如下:

  工资等级标准

  第一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工资等级标准如下:

  第二条上表的工资不包括津贴及奖金。

  第三条电脑操作人员、保卫人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人员、考勤计件人员职位的工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人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工资以管理(工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工务)员职位以下人员,各公司可视其工作性质分级核定工资。

  第五条工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高工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支给该职位的最高工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月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第七条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者、其工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支给,非经考试而录用者,按低于下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毕业,6500元以上。

  2、大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3、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4、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农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8、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4、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第八条新进人员有工作经验者,其工资增加标准如下:

  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二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各项津贴支给标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职工的加班津贴:单位:元/小时)

  二、聘请人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小时)

  三、夜勤、值日(夜)津贴标准:(单位:元、日)

  四、驾驶员每月加班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人员职务津贴每月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厂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每月发给200元。

  2、非市郊厂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在这个厂区上班者(如守卫人员)。一班期间内按日比照厂区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自订。

  第三条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外勤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人员如司机等不适用本办法。

  一、工作项目:

  营业类:

  (l)直接销售外务工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工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2、资材类:

  (l)进口性外务工作。

  (2)关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月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工作时间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月,非主管级500/月。

  三、办理方式:

  1、各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手认为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工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立即签呈经理注销。

  2、非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工作项目”的人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3、津贴生效日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月调任该职,则以当月16日开始计算,下半个月调任者从翌月1日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自其工作变更日起停止发放。

  第三条其他说明:

  一、申请领取外勤津贴人员不得再报支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二、凡是已在效率奖金项目下考虑提高基数核给的外勤人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工资薪酬制度 篇15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1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吸引并留住各类人才,构建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旨在为员工提供合理的报酬机制,使员工共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经济收益。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1-8职级的所有员工。

  第3条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

  通过建立合理的岗位评价机制,确保组织内部成员的薪酬水平与其所在岗位对公司的贡献价值相一致,同一岗位上的工作享受同等薪酬。

  3.2竞争性原则

  通过薪酬市场调查,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薪酬水平相当,并采取某些重要岗位的薪酬水平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政策。

  3.3激励性原则

  根据员工对公司的实际贡献支付薪酬,多劳多得,并适当拉开薪酬差距,增大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所在部门及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3.4经济性原则

  考虑到公司的财务实力和实际支付能力,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始终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达到员工薪酬持续增长与公司稳定发展的和谐统一。

  第2章薪酬类型

  第4条薪酬给付方式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位)的重要程度、所任职务的高低、责任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薪酬给付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4.1不定时工作制薪酬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Y;工作时间相对不固定,工作责任范围较宽,实施不定时工作和目标管理。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依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目标管理,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逢星期日工作,可以准予调休。适用职位如下:

  4.1.1主任以上岗位,包含主任、主管、经理和总监0-3职级的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2工程师/模具设计师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3销售业务类职位,采用销售业绩提成,具体另行约定;

  4.2月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M;适用于工作时间相对固定的专员、助理、员工等,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由主管先行审批,加班不超过36小时/月,一律给予调休。

  4.3日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D;适用于各操作类、基层管理类职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公司按劳动法之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本制度第10条。

  第3章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体系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职位(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5条薪酬结构:员工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全勤奖+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等构成。

  第6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依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和对公司贡献价值的不同,给予不同的金额,详情参阅《职位等级表》(表F-1)《D类基本工资职级分布表》(表F-2)。0-3职级的基本工资(元/月)实行保密。

  第7条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担任职务的.高低、责任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具

  体标准如下表《岗位津贴等级分布表》(表F-3)所示。

  第8条月度全勤奖

  8.1所有员工在工作满勤的情况下,每月的全勤奖一律为50元/人。

  8.2凡请假〈=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25元;

  8.3凡请假>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50元;

  8.4凡月薪制员工,请假并足额调休的,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8.5所有申请带薪调休和年休假的员工,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第9条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9.1员工的月度绩效奖金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而评定;

  绩效奖金的发放的正常比例为80%-150%,涉及到违反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和流动管理制度等条款的其他情况下,特殊发放比例为0%—80%

  9.2.年终绩效奖金,具体由年终考评结果而核定。

  第10条加班工资

  加班申请严格依照《加班管理办法》审批,加班工资依照劳动法执行,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确定其报酬,薪酬类型为D类的基本工资以S元/日为单位

  条件:设周一至周五、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小时数分别设为X、Y、Z。(X≤3)

  第11条学员、实习生薪酬管理

  11.1模具制造部、物料部、品质部等生产操作类实习员工即学员;

  11.2技术、设计、工艺、工程等部门的技术类实习员工称之实习生;

  11.3上列实习员工,需要签订三个月的实习协议(部门名称:无;职位名称:学员或实习生),实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实习员工分配至相应部门、确定职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11.4实习期-学员工资给付。

  11.5实习期-实习生工资给付。

  11.6学员工作时间:参照模具制造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加班工资按第10条执行。

  11.7实习生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8小时;超过此时间,公司提供资源给实习生自觉地学习时间,以期尽快提高技能,更快适应工作。

  第12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依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4章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13条公司于每月10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14条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15条公司薪酬总额每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每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消费水平以及公司的组织架构对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进行检讨调整,凡在一年内有过薪资调整的员工将视作本年度已经调整。届时,公司发布年度薪酬福利核定与调整通告。

  第5章附则

  第16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对本制度做相应调整。

  第17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制度的执行情况陆续出台配套管理制度。

  第18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

  第19条本制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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