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9 09:49: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放射管理制度 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射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放射管理制度 15篇

放射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了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强本部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3、人员要求

  3.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3.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获得“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证”,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3.3工作人员要预先正确戴好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提前做好实验的全部准备工作。

  4、总则

  4.1本部门涉及放射源的实验在使用放射源前需按照公司的《操作辐射源放射防护一般准则》制定详细的`本部门“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并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

  5、放射源的存储

  5.1放射源存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一人负责门禁卡和密码,一人负责钥匙,不得将其随意更换或交与他人保管,必须由两位管理员同时开门方能进入源室。

  5.2放射源存储室和各放射源罐要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以及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等资料。

  5.3除了放射源室管理员和放射源领用人员,其它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源室。

  5.4放射源必须存放在屏蔽罐中,确保其开关(铅罐盖)处于闭合状态;并将铅罐保存在源室内的保险柜中,而且要分类、分项存放,不得随意挪动保险柜的位置。

  5.5放射源室内不能存放非放射性物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其附近。

  5.6放射源的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管理记录本》,内容包括、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生产(刻度)时间、生产单位、铅罐口的剂量率等,《放射源管理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5.7放射源使用者领用放射源前,需按照规定填写《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申领者及其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生效,放射源管理员不得将放射源随意交予他人使用。

  5.8放射源进出源室,管理员和领用者都必须在交接前严格检查放射源是否完好无损,并用环境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的剂量率,与原始记录进行对比,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5.9放射源室管理员必须督促放射源领用者按时归还领用的放射源。

  5.10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前,必须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按照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执行)。

  2)源室管理员每周自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放射源安全检查记录》。

  3)源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

  4)严禁在源室内饮食、吸烟。

  5)放射源出入室后要清理工作现场,消除事故隐患。

  6)设置录象监控员,保证其电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每周自查一次,查看录象监控记录是否有异常状况。

  7)定期检查灭火器、红外防盗报警器、电视监控系统、个人剂量报警仪、环境剂量率仪的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8)每次进出源室前后,仔细检查源室门和保险柜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9)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放射源是否都已入库,并且按照要求存放。

  10)定期进行源室内及其周围的剂量监测工作。

  6、放射源的使用

  6.1放射源使用者首先要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放置好防护用品。

  6.2放射源使用者需预先按照规定填写《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其本人及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所属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四方签字后才能生效,凭《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到放射源存储室办理领用手续。

  6.3放射源在领用和回交的过程中,领用人员和放射源管理员要检查放射源是否有破损,用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剂量率,并与原始记录进行对比,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定。

  6.4放射源在到达实验工作场所前,操作人员不得打开铅罐盖,保证放射源始终密封在铅罐中。

  6.5操作人员在打开铅罐取出放射源之前,必须事先设立辐射防护安全控制区(边界剂量按小于1usv/h控制),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6.6使用放射源时,需用专用的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轻取轻放,保证源的完整性;并且尽可能减少与源接触的时间,每完成一次实验应将放射源放回铅罐中或关好屏蔽罐的防护门。

  6.7放射源领用者必须负责放射源领出源室到还回源室前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杜绝放射源处于失控的状态。如果实验中途不再使用时,领用者要负责照看,实验结束应立即归还源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仓库”。

  6.8实验结束后,应对放射源得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剂量监测,确保没有将放射源遗漏在工作场所。

  6.9操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应立即洗手,身体其它裸露部位如果接触到放射源、铅罐、铅砖等物品也应立即清洗。

  7、放射源的运输转移

  7.1放射源离开或进入密云基地必须上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并需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放射源运输转移方案》。

  7.2严禁随身携带放射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需用公司车辆运输放射源时,必须向行政部说明运输的内容,并报放射管理小组审批备案。

  7.3放射源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摆放牢固、稳妥;运输车辆中途停车时,要有专人看守;除司机、押运员外,不允许搭乘其它人员。

  7.4运输前必须经辐射防护部检测其剂量水平,各类人员座位处的辐射水平不超过0.02msv/h。

  7.5其他详细事宜按照gb11806-20xx《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执行。

  8、应急措施

  8.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包括人员误照射,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8.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8.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处理灭火后的具有放射源的现场。

  8.4实施细则按照《放射事故及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ntrpd/m-05001)执行。

  9、相关记录

  9.1《放射源管理记录本》

  9.2《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

放射管理制度 2

  一、放射源的使用

  1、凡从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源操作方法、要求。

  2、放射源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涉及放射源取用的,由专人负责建立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档案。

  3、每周对放射源进行巡查巡测,巡查巡测情况记录存档。

  二、放射源转让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记台账。做到进出本单位的放射源数量相符,放射源购买、更新、处置(转让、送贮)时,要按规定办理放射源转让批准、备案登记、许可证变更等手续。

  三、放射源送贮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

放射管理制度 3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放射管理制度 4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5、加强放射科教学、科研工作,对低年资医生加强临床指导。

  6、对放射科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经常性的检查督导,随时发现医疗缺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7、做好图像质评及疑难病例分析读片会活动。

放射管理制度 5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和验收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六、放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他入口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七、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配备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防护负责人,主管人员,防护人员应迅速提出全面处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认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组织实施;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放射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持续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务必有国家统一编号。

  二、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资料为: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职责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职责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职责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3、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4、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5、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五、放射源安全报告与放射检测

  1、放射源统一编号报告,在放射源到公司后,将填写源编号的申购表报保卫部备案。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保卫部报告,并同时报当地公安部门。

  3、对使用部门进行年度检测,资料为:

  (1)放射安全的管理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落实状况。

  (2)放射源使用、登记记录。

  (3)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和回收证明。

  (4)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状况。

  (6)辐射屏蔽、剂量测量、报警、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检查。

  (7)核定放射源周围环境的放射性监测数据。

  六、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七、本管理制度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八、本管理制度制下发之日起执行。

放射管理制度 7

  1、放射科放疗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人员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

  2、参照国家、军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制度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

  3、放射科放疗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监督上述制度、职责、规范的落实。

  4、强化放疗室工作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5、定期进行放射科放疗室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参与能力。

  6、建立医疗风险防范体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与隐患缺陷。

  7、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活动,查找提出改进措施,并作出前期的质量改进效果评价。提高放射科放疗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能力,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放射管理制度 8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科室的科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务必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生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由放射科登记、刻录光盘,统一保管。

  每一天群众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的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要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查。

  二、X线摄影室工作制度

  每日上班后影开机,开空调检查患者之前,先将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的状态下检查患者,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状况应记录。

  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检查号码是否正确,严防错号,重名重姓;应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又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或技师,或与临床医生取得联系。

  摄影操作时,应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患者或怀疑脊椎骨折的患者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协助移动患者和摆位,避免患者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非本机器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持续机房内的整洁,下班前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三、造影检查制度

  检查医师务必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造影前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使用碘剂造影前,务必进行碘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造影前,务必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常规进行检查。

  造影时,应备有急救药品和抢救需要用的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抢救处理,并请出有关能够协助抢救的医师。

  造影后,应妥善交代注意事项。

  四、综合读片制度

  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每一天组织全科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读片.

  由值班医师事先准备挑选前一天中较为疑难的,典型的或具有科教好处的病片

  读片时由值班医生汇报病例,作出初步印象,并提出需解决或存在的疑问。上级医师进一步分析病例,综合各种影像馆和其他相关信息,相互印证,做出最终结论。

  记录读片讨论结果。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影像设备均为价格昂贵、高精尖大型设备,是进行医疗检查和稳定影像质量的基本条件,为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尤显重要。

  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贴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岗位职责制,职责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职责。

  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带病工作”,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

  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状况作书面记录。

  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本科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六、放射科主任职责

  在院级领导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X线、CR与特殊造影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状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定期主持群众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X线、和特殊造影的综合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经常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善工作。

  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和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状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状况。严防差错事故,及时来源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制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休假、参加学术活动及外出进修制度。

  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

  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

  七、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着重担任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主持每一天的群众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每年在专科内举办一次小讲座,水平应高于住院医生。

  用心参加随访工作。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其它职责与放射医师同。

  八、放射技师(士)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及上级技师的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3、配合上级技师进行本科室机器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清领、保管及登记工作;

  5、用心参加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

  九、登记室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住院患者各项常规检查及各种特殊检查的登记、预约、划价、编号和记帐工作。

  2、负责向患者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检查前的准备。

  3、负责各种报告的登记、报送、归档工作。

  4、负责全科医疗工作的统计并按月制成报表。

  5、负责影像片的归档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影像片借阅制度规定。

  十、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面积适当,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务必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要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由蔡运锦负责监督管理。

  十一、放射防护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十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医院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电话: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状况的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状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透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超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该工作场所的相关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状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务必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务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三、x线摄影技术操作规程

  一、x线机的使用原则

  (1)了解机器的性能、规格、特点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熟悉机器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规格表。

  (2)严格遵守操作规则,正确熟练地操作,以保证机器使用安全。

  (3)在使用前,务必先调整电源电压,使电源电压表指针到达规定的指示范围。外界电压不可超过额定电压的土10%,频率波动范围不可超过土1hz。

  (4)在曝光过程中,不能够临时调节各种技术按钮,以免损坏机器。

  (5)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控制台各仪表指示数值,注意倾听电器部件工作时的声音,若有异常,及时关机。

  (6)在使用过程中,严防机件强烈震动,移动部件时,注意空间是否有障碍物;移动式x线机移动前应将x线管及各种旋钮固定。

  (7x线机如停机时间较长,需将球管预热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x线机的一般操作步骤

  (1)闭合外电源总开关。

  (2)接通机器电源,调节电源调节器,使电源电压指示针在标准位置上。

  (3)检查球管、床中心x线片暗盒中心是否在一条直线上。

  (4)根据检查需要进行技术参数选取。

  (5)根据需要选取曝光条件,注意先调节毫安值和曝光时间,再调节千伏值。

  (6)以上各部件调节完毕,患者投照体位摆好,一切准备就绪,即可按下手闸进行曝光。

  (7)工作结束,切断机器电源和外电源,将机器恢复到原始状态。

  三、摄影原则

  (1)有效焦点的选取:在不影响x线管超负荷的原则下,尽量采用小焦点摄影,以提高照片的清晰度。

  (2)焦片距及肢片距的选取:摄影时应尽缩小肢片距,如肢体与IP板不能贴近时,应适当增加焦片距。

  (3)中心线及斜射线的应用:在重点观察的肢体或组织器官平行于IP板时,中心线垂直于IP板,与IP板不平行而成角度时冲心线应与肢体与IP板夹角的分角线垂直。倾斜中心线与利用斜射线可取得相同效果。

  (4)呼气与吸气的应用:患者的呼吸动作对摄片质量有很大影响。根据不同的部位,可采用如下几种屏气方式。

  1)平静呼吸下屏气:心脏、上臂、肩、肋骨、颈部及头颅等部位,因呼吸时胸部肌肉牵拉,使以上部分发生颤动,故可予平静呼吸下屏气摄片。

  2)深吸气后屏气:应用于肺部及隔上肋骨的摄影。可增加肺内含气量,提高比较度,同时使隔肌下降,肺野暴露更广泛。

  3)深呼气后屏气:常用于腹部及隔下肋骨的摄影。呼气后确肌上升,腹壁厚度减薄,影像较清晰。

  4)缓慢连续呼吸:在曝光时患者作慢而浅的呼吸动作,使某些重叠的组织因呼吸而模糊而被摄部位可较清楚地显示,如胸骨正位摄片。

  5)平静呼吸下屏气:用于下肢、手及前臂、躯干等部位摄片。

  (5)滤线设备的应用:肢体厚度超过15cm或管电压超过60kv时,一般需加滤过板、滤线器。

  (6)肢体摄影时务必包括上下两个关节或邻近一端的关节。

  (7)在同一张IP板上同时摄取两个位置时,肢体同一端应放在IP板同一侧。

  四、x线摄影步骤

  (1)阅读检查申请单:仔细阅读申请单资料,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了解患者病史,明确投照部位和检查目的。

  (2)确定摄影位置:一般根据医嘱用常规位置投照,如遇特殊病例可根据患者的具体状况加照其他位置,如切线位、轴位等。

  (3)摄影前的准备:去掉一切影响x线穿透力的物质,如发夹、金属饰物、膏药。有条件者换上专为患

放射管理制度 9

  总则

  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

  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20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

  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疗放射性药品实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医疗放射性药品购入、请领和使用严格实行双人签字规定。

  三、根据医疗放射性药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的,严肃处理责任人。

放射管理制度 11

  一、操作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熟练掌握机器的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防上事故发生。

  二、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三、定期对安全装置、各种应急开关的有效进行检查现。

  四、按标准设置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它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六、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规定和标准。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个人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档案。

  八、不将x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及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应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

  九、检查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病情需要陪检时,对陪检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放射管理制度 12

  1.目的和范围

  为控制辐射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并以安全方式将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降至最低,使员工意识到发现天然放射物的存在时应对人员和环境进行保护,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涉及海上放射性作业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放射性:原子核自发地发生转换,并随之引起其自身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的现象。

  3.职责

  3.1健康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3.3 各所属单位

  3.3.1负责对选择的作业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进行审批和管理。

  3.3.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3作业单位

  依据《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制定放射性生产测试作业的方案,包括放射性物质的运输、使用和保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管理要求

  4.1放射性物质的作业要求

  4.1.1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4.1.2进行测试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1.3操作、安装放射源以及这些放射源出入设备时,除放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围观,不得在设备附近停留。

  4.1.4放射性物质的领、用、存、取都应有严格的`登记交接记录。

  4.1.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

  4.2作业前准备

  4.2.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向健康安全环保部门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保措施交底。

  4.2.2作业前,作业方负责人还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作业监督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作业。

  4.2.3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使用放射源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组织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指挥现场放射源作业。

  4.2.4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交“放射性物品进场申请单”,经基层单位负责人认可后,随放射源带到作业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保存该申请单。

  4.2.5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向现场负责人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交底。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6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将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以及防护措施等情况通知现场总监,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后方可进行作业。

  4.2.7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还要将msds相关资料提供给现场人员。使其了解msds相关内容后,方可进行作业。

  4.3 运输与存放

  4.3.1 作业方应严格遵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中关于运输与存放的要求。

  4.3.2 作业方陆地运输放射源时应有当地交通部门的运输许可证,往平台上运输放射源时,应申报并办理相应手续,指派专人押运,装运箱和源罐上应注有标志,如:危险物质、吊点、运输要求等。吊装时,绳套应牢固,操作应平稳,做到慢起、慢放。

  4.3.3 作业现场不准长期存放放射源,如生产需要临时存放,则应经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意。

  4.3.4 放射源在作业现场存放应有专用的存放装置,放射源存放应远离生活区,且不能与爆炸性物质和具有腐蚀的物质同室存放,装置上应有危险性标识。

  4.4 废弃处理

  对失效的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源外壳应送到国家指定的废弃机构和地点进行处理。

  4.5 应急处理

  4.5.1 凡放射性物质丢失或发生事故后,作业监督应立即组织保护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5.2 发生放射源事故或丢失后,作业监督与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必须逐级向上汇报。

  4.6使用后管理

  作业负责人提出退场申请,填写“放射性物品退场审核单”并经作业监督和现场总监签字确认后随放射源带回陆地。审核单到达陆地后经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

  5.相关文件和资料

  5.1《危险化学品处理安全管理》(hse-w-318)

  5.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5.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98-20xx)

  6.相关记录

放射管理制度 13

  一、放射源的管理

  1.各单位的放射源要指定专人保管。每月自查一次,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核查二次。

  2.所有的放射源要编号,并在存源的容器上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出厂日期、出厂号、理化状态。

  3.建立放射源财目,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测定日期(年、月)测定活度(毫居里)、购源日期、含源设备、所属部门、用途、借入借出记录、核查情况。

  4.放射源使用完后,必须存入保险柜中,做到账物相符,检查相关指标合格后,入库消帐。

  5.所使用的'放射源要退役时,必须事先向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退役的原因、核素名称、活度、测量日期、购源日期、单位名称、保管人。经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处理。

  二、放射性事故管理规定

  1.放射性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

  责任事故:指由于管理失职或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放射事故。

  技术事故:指以设备质量或故障等非人为因素为主要原因的放射事故。

  其他事故:指除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之外的放射事故。

  2.射性事故按类别分为:

  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3.发生放射事故后,肇事单位必须及时向放射性防护室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危害和影响,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4.处理放射事故时,应当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撒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5.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首先确定污染的核素、范围、水平,度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6.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肇事单位应立即报告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马上逐级上报南阳市卫生防疫站、市公安局,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破、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7.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要及时收集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并及时上报给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便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8.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模型实验、生物和物理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

  9.对一次受照有效剂量当量超过0.05sv者,应给予医学检查;对一次受照剂量当量超过0.25sv者,应及时给予检查和必要的医学处理。

  10.发生放射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卫生部公安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罚则酌情处理。

放射管理制度 14

  一、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三、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五、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六、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放射管理制度 15

  一、个人剂量监测与辐射环境检测

  1、放射源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2、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二、放射安全工作许可与资质管理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简称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办理放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已办理了放射安全工作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到市环保局办理换证手续;放射源报废和退役的,应提前到市环保局办理报废和退役手续。

  上述单位按放射安全许可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到市环保局政务办理大厅进行申报。市环保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报省环保局审批(其中涉外放射源还需到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防护应当贴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放射源及其设施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单位务必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新购放射源务必有国家统一编号。

  4、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资料为: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四、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职责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职责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职责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五、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3、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4、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5、使用放射源单位,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

  6、用源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气、废水和固体放射性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处置,到达国家规定的标准后外排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放射源安全报告与放射检测

  1、放射源统一编号报告,在放射源到企业后,将填写源编号的申购表报市环保局备案。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报告,并同时报当地政府和环保、公安部门。

  3、使用放射源单位应编制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保卫状况年度评价报告,于每年11月底前报行政辖区内的环保分区或县级市环保局,同时报市环保局。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水和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单位,应将处理、处置状况向行政辖区内的环保分局或县级市环保局报告。

  5、环保部门在接到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安全状况年度评价报告后,对使用单位进行年度检测,资料为:

  (1)放射安全的管理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落实状况。

  (2)放射源使用、登记记录。

  (3)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和回收证明。

  (4)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状况。

  (6)辐射屏蔽、剂量测量、报警、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检查。

  (7)核定放射源周围环境的放射性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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