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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9 15:17: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力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了加强电力通信设备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通信设备:包括自动系统运行装置、电力通信传输网络设备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以及为向发电公司上报运行数据而配置的网络设备和通信专线。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yd/t 1821-20xx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4 职责

  4.1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 通信设备的配置需要更改完善时,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4.1.2 负责对通信设备进行定期巡视,保证通信设备电气运行性能良好。

  5 管理内容

  5.1 放置和变更

  5.1.1 通信设备必须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光伏电站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可以调整通信设备。

  5.1.2运检人员不可随意操作通信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或关闭通信设备时,需站长同意。

  5.2 环境要求

  5.2.1 通信设备柜、机房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

  5.2.1.1 通信机房内的温度要求:10℃~28℃,相对湿度要求:20%~80%(温度≤28℃,不得凝露)。

  5.2.1.2 蓄电池室内的温度要求:15℃~30℃,相对湿度要求:20%~80%。

  5.2.2 通信设备柜、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和接地措施。

  5.2.3 通信设备柜、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应有照明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3 维护管理

  5.3.2 通信设备、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维护设备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或u盘、移动硬盘等)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

  5.3.3 通信设备、机房内的各种图纸在光伏电站档案室存放。

  5.3.4光伏电站对通信机房内安装的环境监视信号实行24小时监控,对出现的火警、温度、湿度、烟雾、电源灯告警及时处理。

  5.3.5光伏电站每月对通讯室进行巡视检查,填写附表73“通讯室巡检表”。在狂雷雨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填写附表68“特殊巡查记录”,以确保通信设备内外环境的`良好和安全。

  5.4 安全管理

  5.4.1 外单位人员维护、维修通信设备或进入通讯机房必须由光伏电站人员陪同。

  5.4.2 委托的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光伏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5.4.3 通信机房(包括办公场地)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4.4 值班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4.5 通信机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且合格的灭火器,各种消防器材和维护工具应按照规定地点放置,随时保持有效,机房走线孔洞必须用防火泥进行封堵,过期的灭火装置及时更换。

  5.4.6 通信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巡视。

  5.4.7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通信事故。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电工设备班职责

  1、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的使用与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及时巡查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办公场所、车间、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6、坚持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情况,值班时接到修理单或报修电话后,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第三章 冷库机房管理制度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 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 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 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 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 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 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美德。

  第二条 实验室对新购进的设备在到货三天之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检验,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经常保持“账、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检查、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第四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实验室管理科办理手续,落实维修费用。

  第五条 实验室应培养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前后均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讲清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基本操作训练。

  第七条 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第八条 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由实验中心(室)主任组织检查,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写清报废理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实验室管理科。按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5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 电力管理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动能管理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相关文件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6

  1.0 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 电力管理

  3.1 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

  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 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

  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5 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 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 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

  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 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 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 动能管理

  4.1 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

  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

  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 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 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 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 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 相关文件

  5.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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