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制度

时间:2023-03-22 17:22: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安全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园安全制度通用15篇

校园安全制度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四章处罚或赔偿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安全制度2

  一、学校应成立保安工作机构,落实办公政敌和经费,配备以学校领导教师兼职的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

  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物防按有关规定装备,校园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必须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三、积极开展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常识培训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校园呢值班、巡逻守卫制度,加强守卫、巡逻工作。

  五、严格实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六、加强校园内放火安全管理,及时检查维修校内消防设施,确保其使用良好。

  七、学校内外交通规则合理,标识完备,交通秩序良好。

  八、加强校园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通校生管理工作,落实登记和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制度3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校园安全制度4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需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执行。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出校园时,须持行驶证到学校安保处登记,办理《幸福街小学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园时将此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二、经常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可申请长期固定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园内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四、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五、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六、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交通安全主要责任人:教师签名:

  年月日

  附:

校园安全制度5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安全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安全保护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制度7

  一、为了加强学校的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接入学校网络的用户。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专题网站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

  七、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八、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九、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由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各管理员审核,重要信息由园长室审核。

  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信息资源整合室。

校园安全制度8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或专用。,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记录。后勤工作人员参加共同值班。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制度9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校园安全制度10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xx]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xx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校园安全制度11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校园安全制度12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校园安全制度13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校园安全制度14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校园安全制度15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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