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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14:20: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施报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3篇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2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生产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拆除。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8、不适合生产停用的建筑物。

  二、程序:

  1、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录).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汇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提出报废的设备、设施进行评审,在《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

  3、设备管理部门接领到批示,在二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参与评审部门或人员,组织拆除工作,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职责

  1、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完成转料、排压、清洗等准备工作。通知生产部进行检查是否具备拆除条件;并负责还有利用价值的拆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员现场交底,重点是安全工作。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向生产部申请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如动火、动土证等),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拆除的具体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评审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负责与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对拆除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出具、批准动火证等各种工作票据。对拆除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报废除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手续。指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台账。及时处理、处置、保管好拆除的装置(设备)及附件。

  4、财务部职责:

  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

  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5

  烧结厂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烧结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6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

  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报公司总经理认可后,公司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技术总工审批。

  4·2·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

  4·2·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5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7

  1 目的

  保证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环部统一管理。

  3.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部,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环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气、计控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环部、保卫科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8

  1.目的: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生产设施拆除或报废原则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意外事故或因磨损、腐蚀、精度降低等原因已无修复价值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围:包括厂房、设备、管道、电气、安全设施等的拆除、生产现场闲置设备的拆除及改、扩建等技改项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1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①单台价值超过20xx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设备的购置、验收

  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亿金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

  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

  三、设备的领用、发放

  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第十条 '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

  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班组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班组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

  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六、奖惩

  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班组,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0

  纺织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部组织厂内相关人员、公司设备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澳泰公司废旧部件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澳泰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公司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1

  某烧结厂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烧结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2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报废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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