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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致云雀赏析

时间:2023-03-31 12:05:43 赏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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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致云雀赏析

  英国湖畔诗人威廉·华兹华斯最负盛名的诗作是《咏水仙》,然而我看了郭沫若、飞白、顾子欣、辜正坤等六人的不同译本后,仍最喜他的《致云雀》,尽管诗人读了小他二十多岁的雪莱的同名诗后自叹弗如也的确不是自谦之词,但是不减我对华兹华斯《致云雀》的热情,那简洁、热切的呼唤总是萦绕我:

  云雀啊,带上我!带我上云霄!

  凭你强健有力的歌声;

  带上我,云雀啊,带我上云霄!

  中外学者都喜欢将讴歌自然的诗人华兹华斯与我国山水田园诗人陶渊明做比较,归结其区别在“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美学境界。

  中国传统文化浸染了儒教克己复礼为最高准则的天道、道家的取法自然及禅宗的我佛合一思想,以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代表了中国自然诗物我两忘、天人同一的精神追求,力使“我”入化自然,达到一种冲淡恬然、超凡出尘的无我之境。

  华兹华斯歌咏自然的诗作,一贯强调自然美对人性的陶冶与教化作用,诗中充满了智性解说与思辨。在他的诗里,诗人与自然并非融合为一,而是有一个独立的自我存在。诗人本身是一个理性的旁观者,是以心灵与自然进行精神对话者,其诗歌营造的是一个有我之境。

  华兹华斯写有两首致云雀的诗歌,他视云雀带着本能的神圣,是智慧的象征,可以指引天上和地下的同类。从我们现在所欣赏的这首《致云雀》可以看出,诗人渴求得到云雀神性歌声的引领,获得精神的超越而到达欢乐的天庭。云雀所代表的自然,成为诗人“道德存在和灵魂的保姆、导师和家长”。

  我只是从书本中知道云雀是一种黄褐色小鸟,在地面筑巢,清晨飞入云端,边飞边鸣,入夜而还。我从未将这样轻灵的小鸟入诗,倒是很喜欢写强悍的鹰,这大概是出于性别的不同:

  注定这具欲望太多的肉身

  不能超脱凡尘

  那么我祈祷有只鹰飞来

  从天宇最深处飞来

  从诗歌最深处飞来

  啄我食我

  带我的灵魂

  在彩云上飞

  我们的精神需要鼓舞,我们的思想渴望飞升,我们的心灵祈求牵引,那么让我们一起与华兹华斯恳请:

  其余各节全都是由此生发出来的。他首先对云雀及其歌声作出总的评价和赞美:称云雀是“欢乐的精灵”,以来自“天堂或天堂的邻近”,暗示欢乐歌声的神圣,几乎等于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以“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表达了诗人的美学观点,他认为,好的诗歌应该是直接从心灵深处涌现的思想激情和形象。

  第二节是全诗写得最美的一节,是一切想象的依据。写出了云雀从地面一跃而起的典型运动态势和边飞边唱的典型习性。第三、四节则在描写云雀升上晴空迎接朝阳和以一系列欢快明朗的形象感染读者的同时又把读者的思绪引回云雀的歌声。

  第五、六、七节,诗人以星光的利箭、明月的清辉、霓虹彩霞降下的美雨之类视觉形象描绘听觉上的优美感受。

  第八节,直接把云雀比作诗人,说云雀“像一位诗人,隐身在思想的明辉之中,吟诵着即兴的诗韵,直到普天下的同情都被从未留意过的希望和忧虑唤醒”,他以“即兴”再次强调好的艺术品应是真情实感的流露,又以“思想的明辉”突出思想在艺术创作中的地位。最后两行则宣扬了诗人的神圣使命,也就是雪莱一再论及的“唤醒同情”。而以人们“从未留意过的……”一句则表明诗人比一般人敏感,是“感受性最细致,想象力最博大的人”,“立法者和先知”,应该有能力有责任,揭示出常人未曾留意的真理。

  第九节,他把云雀鸣声比作怀春少女为了“排遣她为爱所苦的情怀”而唱出的“甜美如爱的歌曲”。这正是诗人的自况。

  接着,他又比之为飞萤与晶莹的流光、玫瑰与醉人的芳香,都像隐居深闺的少女一样,不露形影。体现了雪莱所说,诗人写诗,并非自求闻达。第十二节又以晶莹闪烁的草地、春霖洒落的声息、雨后苏醒的花蕾这三个密集的形象带出三个概括性强而准确的形容词:明朗、清新、欢悦,在更高二个层次,对云雀歌声的优美品质作出判断。

  第四小段,从第十三节到第十五节,探讨美的根源。“飞禽或是精灵”,呼应第一节的“欢乐的精灵,你似乎从不是飞禽”。然后以设问的方式给予答案。

  雪莱认为,没有高尚的思想、情操便无从创造美的艺术作品。“赞婚的合唱”和“凯旋的欢歌”之所以必定贫乏,是因为在他看来,传统的婚姻制度不过是人压迫人的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带来“凯旋”的战争和暴力本身则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第十五节提出了艺术与生活和自然的关系。雪莱认为,艺术是生活的((J准妙惟肖的再现”。雪莱也非常重视想象,“诗可以解作想象的表现”。不过,他所推崇的想象也来源于生活。他在谈到自然风光、山川姿色、人间暴政、战争场景和人类各种文明成就时说:“我就是从这些源泉中吸取了我的诗歌形象的养料。”绮丽的浪漫主义之花,也深深植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说,云雀歌声之所以甜美欢快,是因为云雀“爱,却从不知晓过分充满爱的悲哀”。第十七节谈到了死亡。人总认为一切生灵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生命。而雪莱认为,在参透了生死真谛之后,便可达到无所畏惧、无所挂碍的坦荡境地。雪莱认为有理性的人应该造福人类,这是生命的价值。而高尚的灵魂永生不死,只会回归到他所来自的本源而和“宇宙精神”合一,那时,死去的将是死亡。这种理解,也正是雪莱虽时刻预感死亡临近而始终乐观豁达的重要原因。

  云雀,是理想化了的诗人。

  以下三节,体现了浪漫主义诗歌的共同特征:歌颂自然,以反衬人类社会的丑恶和人的不幸,但也揭示了某种真理:“我们瞻前顾后,为了不存在的事物自扰,我们最真挚的笑,也交织着某种苦恼,我们最美的音乐是最能倾诉哀思的曲调。”读到此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能不产生共鸣?

  第二十节对云雀歌声的美妙进一步概括,同时表明,艺术作品之所以美妙而富饶,是因为作者具有不凡的品质,高超的艺术技巧只能为“鄙弃尘土”的艺术大师所用。

  “鄙弃尘土”,既指云雀“从地面一跃而上”,也指摆脱陈腐、庸俗的思想感情的拘束。雪莱说:“诗人的言语总是隐喻的”,全诗在使用大量的明喻和:

  暗喻描绘云雀及其歌声的同时,塑造了一个象征,一个理想艺术大师的形i象。这里的隐喻以双关的形式又一次呼应第一节的暗示:此曲只应天上有。

  最后,诗人以感叹的口吻表达了他的愿望和抱负。云雀所熟知的欢欣,就是和美好的理想、高尚的情操、对于同类真挚强烈的爱联系在一起的欢欣。

  《致云雀》全诗无一处不写云雀,同时,无一处不有雪莱的自我,是诗人理想化的自我写照。如布朗兑斯所说,雪莱的自我大到足以拥抱全宇宙。

  雪莱说:“一切崇高的诗都是无限的,它好像第一颗橡实,潜藏着所有橡树。我们固然可以拉开一层层的罩纱,可是潜藏在意义深处的赤裸的美却从不曾完全被揭露过。”《致云雀》正是这样一首崇高的诗,理解《致云雀》可以成为理解雪莱其人其诗的一把金钥匙。

  《致云雀》的二十一节,每节都由四个扬抑格三音步诗行和一个抑扬格六音步诗行构成,韵式是ababb。这种四短一长的设计,是模拟云雀:每阵呜叫,总是在短促的几声之后拖带一长声尾音。‘尽管雪莱说:“诗是一扁闪着电光的剑,永远没有剑鞘,因为电光会把藏剑的鞘焚毁。”但是,《致云雀》的剑与鞘似乎正好匹配。

  《致云雀》作为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典范,称得上清新俊逸,不同凡响,以至比雪莱年长22岁,同样写过云雀的前辈大诗人威廉·华兹华斯读后也不能不自叹弗如。

  《致云雀》是雪莱著名的抒情诗三部曲之一(其余二首为《西风颂》和《云》)。诗人在生动描绘云雀的同时,也以饱满的激情写出了他自己的精神境界、美学理想,表现了他和他的人民对自由、光明的向往。全诗语言简洁明快,准确生动,富于音乐美。

  这首诗写于1820年,当时,由于政治原因,诗人被迫旅居意大利。法国大革命的失败,英国国内的混乱,激起诗人内心的层层波澜。如果《西风颂》表现了诗人对旧的一切充满强烈的破坏欲望的话,那么,《致云雀》则表明,诗人渴望在严冬之后能出现一个崭新的天地。所以,从云雀这个追求自由、迎接光明、永不倦怠的鸟儿身上,人们看到了诗人的形象。

  云雀是一种黄褐色的小鸟,筑巢于地面,清晨升入高空,边飞边鸣,其声悦耳。诗的前七节,正面描述云雀飞翔的姿态以及它叫声的悠扬。在清晨的微光里,云雀“象一片烈火的轻云”从地面飞起,掠过蓝天,歌唱而去,在这里,“轻云”其实不强调云雀的形貌,而是按照“火向上以求日”的意思写它上升运动的态势(据《爱丁堡评论》1971年4月号)。接着,诗人以大胆的比喻、夸张来赞美云雀飞翔的雄姿和乐音——它飞翔在太阳金色的电光里,似不具形体的喜悦,使紫色的黎明消融,象昼空里半透明的星星;将云雀的音乐比成利箭,使音乐进入人们的视野,使音乐形态毕现;诗人又将音乐比作甘霖,体现了这种神奇音乐的另一种形态。在这一部分,诗人将地平线上阳光的色彩,云雀富于色彩感和形态感的音乐,还有飞翔的背景描绘在一个画面上,构成一幅动听、流动的图画。在接下去的四节中,诗人将云雀比作隐身于思想明辉中的诗人,深宫中高贵的少女,深山幽谷中的莹火虫,绿叶荫蔽着的玫瑰。与前七节相比,诗意向更深层发展了,带有较浓厚的思辩色彩。四个比喻(诗人、少女、莹火虫、玫瑰)内涵都较前一部分丰富。在“象一位诗人”一节中,诗人暗示了他要用他的爱去唤醒人类的同情和爱的理想,在接下去的一节里,诗人则表达了他的爱不能为人们理解,甚至不能为自己的同胞理解时的痛苦和寂寞,而不是只写少女春思。

  从第十三到第十五节,诗人变换了一个角度来描绘云雀,即对比的方式——他怀疑它是精灵而不是飞禽,它的歌声比爱情或醇酒的颂歌更美,赞婚的合唱和凯旋的欢歌与之相比,后者只是空洞的浮夸,诗人觉得这一切都无法与之相比。从第十六节到诗末,诗的思辩色彩渐浓而达到升华,不仅停留在对云雀歌声的抒情上,而是对它的本质作深层的思考,且将之与人类进行比较,通过对它的赞颂,慨叹人类的不幸与悲哀,痛苦与憎恨。云雀的声音之所以那样美妙,是因为它是一种烦恼的阴影从接近不得的鸟儿。此刻,诗人联想到他自身,自己之所以悲哀,是因为自己“过分充满爱”。他的悲哀常常因为对事业、人类、真理爱得太深、太真、太强烈却不能被人理解。诗人在云雀身上似乎看到了一种极乐的理想境界,他希望自己和人类都能达到这种境界,因为人类在真挚的笑中也交织着苦恼。人类太痛苦了。然而,人们又不得不生活在这片痛苦的土地上,云雀的境界只是浪漫主义者的寄托。但是,云雀至多是个“个人主义”者,它只知道自身的快乐,而诗人所要唤醒、拯救的不仅是他自己,而是整个时代。所以,如果他也有云雀的欢乐,他就会通过自己的嘴唇向人类歌唱,让全世界都听见“我”歌唱,就象“我”倾听云雀一样,

  这体现了一个时代诗人的高尚人格。

  浪漫主义诗人的激情是豪放的,但他们的诗一般都是按严格的格式写成。这首诗每节五行,采用抑扬格,每节诗都押ABABB五行韵。前四句稍短,后一句较长,上下纵观,给人以错落有致之感,好象听见云雀一声高、一声低,似远又近的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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