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书稿范文>责任状>《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时间:2023-03-31 17:21:39 责任状 我要投稿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1

  总 则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单位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单位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局行政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负责处理。

  第五条 各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督促各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粮食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单位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岗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6、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特大事故的能力。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交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教育与培训

  第八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人员,如有岗位需要,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九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考核。根据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进行奖罚。

  第十一条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2、立即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2

  为贯彻落实我库安全生产职责,保护直属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 《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粮食)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直属库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直属库安全生产制度,同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科室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积极配合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科室必须加强本科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科室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七、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九、仓储科安全生产工作

  1、仓储科组织对仓库的安全工作,在储粮上严格按照“三.七.一”的粮情检查制度及“四无粮仓”的要求管理,严格执行《保管员职责》和有关粮情检查、检测的规定,确保储粮安全。 2、严格储粮化学药品的管理和熏蒸作业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粮食出入库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防汛工作。

  5、对仓房的墙体、地坪、瓦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十、检化验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以及化学试剂的使用。 2、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3、做好防汛工作。

  十一、综合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中控室、物资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单位工程施工、维修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和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二、计财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财务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资金、票证的保管安全工作。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三、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直属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奖惩。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部门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

  科室负责人:

  月 日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相关文章: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09-09

生产责任状12-12

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状12-12

安全生产责任状12-11

煤矿生产责任状12-12

清洁生产责任状12-12

安全生产责任状07-14

关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通知责任状08-19

关于安全生产的责任状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