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时间:2023-04-10 11:57:09 贷款 我要投稿

【推荐】贷款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贷款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贷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 邮编: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预付定金: 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 特约维修站(: :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 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方式及资料

  1、甲方资料: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2

  甲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_________系_________学院_________系的毕业生,在学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与甲方签订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合同金额_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根据借款合同,共获得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学费(大写)_________;生活费(大写)___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已偿还本金(大写)_________。尚欠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_。尚欠借款利息(大写):_________。以上借款本金、利息经乙方核对无误(附贷款发放与偿还本息清单)。

  二、乙方毕业后将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

  如借款人在本地,还款方式为(请在□内打“√”):

  □ 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工具主动还本付息;

  □ 按期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还本付息;

  □ 委托建设银行在借款人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上扣款。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如借款人在异地,还款方式为:提供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借款人定期向上述账户存入(汇入)还款资金,委托贷款银行扣款。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还款计划不变。

  三、乙方毕业后的工作单位为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毕业后的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乙方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保证在10日内通知甲方。

  四、其他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3

  借款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质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质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质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质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正本质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做出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5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6

  借款人'。 经办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编号:年字一号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

  据实选择填写,若不适用需倒除) 邮编:

  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年乂个月〈一年月日至 年月日),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一的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 。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0固定利率方式

  固定利率,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口上浮乂口下浮计息,贷款期内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3浮动利率方式

  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口一个月口半年口一年。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口个月/口半年乂口一年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口上浮义口下浮一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口固定利率方式

  首先执行年期固定利率。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年以内,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固定利率基准贷款利率口上浮口下浮计息。在该固定利率执行期间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该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从以下两种模式中选择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后剩余贷款期限内的利率执行方式:

  模式一、自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之日起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模式二、在贷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期限品种中选择,新一期固定利率按重新定价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的相应品种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第二个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按"模式一"约定的利率方式执行。

  借款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按约定及时就上述两种模式做出选择并经贷款人确认,则视为借款人自动放弃利率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利,贷款人有权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限届满日后按"模式一"约定的利率方式执行。

  0固定利率利率选择权方式

  首先执行三年期固定利率。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三年以内,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固定利率基准贷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 计息;在该固定利率执行期间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借款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向贷款人交纳贷款金额的一呢作为购买利率选择权的.费用, 有权从以下两种模式中选择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后剩余贷款期限内的利率执行方式,但应在首个固

  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

  模式一、自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之日起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模式二、借款人醒使购买的利率选择权,即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之日起第年到第年作为第二个固定利率期间,第二个固定利率期间内贷款利率可选择按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或按照选择当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的三年期固定利率执行。第二个固定利率期限届

  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 可从以下两种模式中选择执行剩余贷款期限内的利率:

  八、自第二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之日起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8、在贷款人提供的固定利率期限品种中选择,新固定利率按选择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同品种个人住房固定利率重新确定。第三个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借款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前按约定及时就上述两种模式做出选择并经贷款人确认,则贷款人有权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后按上述"模式一"执行。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一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一I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向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I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 (本金应付未付利息)X实际天数息利率。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2、相应的担保合同已生效;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之外的财产提供抵押的,证明抵押物权属的相关文件义凭证已交付贷款人保管;

  3、借款人已向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凭证、证明和资料等;

  4、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0X曰罚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提款申请后,按以下方式发放贷款:

  口将全部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为:0

  口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账户名称:;账号为:〉。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方式偿还(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口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口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0到期一次性还款。0。

  2、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期共计期,约定还款日为每月的日。

  如放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額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在非结息日遇利率调整,计息方式为分段计息:上次结息日到该账户利率调整的前一天用旧利率来计算,利率调整日到本结息日的前一天用新利率计算。非结息日提前还款需要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利息本金月利率730 X上次结息日到提前还款日之间的天数。

  3、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户名:,账号:,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指定扣款账户。若借款人指定扣款账户浚生变更,应在最近一个约定还款日之前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由于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造成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4、借款人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人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款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还款曰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应还贷款本息。若账户币种与还款币种不同,根据扣收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及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后扣收。

  第七条提前还款(备注说明:此为选择性条款,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借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0借款人巳正常还款

  满一期;

  口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元;

  口其它:0

  2、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标准计收补偿金。

  3、提前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即不可撤销。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提前还款计收补偿金,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贷款人支付。

  第八条担保(备注说明:此为选择性条款,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X

贷款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贷款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 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

  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8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份,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9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

  (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

  (36) 年 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购车人)

  地址:

  电话:

  为了满足乙方购车需要和促进甲方汽车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中国银行菏泽分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等,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名称为 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身颜色: )辆卖给乙方,车价款为 拾 万 仟 佰 元。

  二.甲方保证汽车质量合格{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标准},手续齐全。

  三.车辆保险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第二年的车辆保险在第一年保险到期前十日到银行所指定的保险公司按要求投保,如乙方未按银行要求办理车辆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在交纳购车首付款时,应按银行要求把汽车消费贷款及车辆上牌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后果自负。

  五.提车,验车,质量索赔:乙方提车要认真验收车辆填写验收单,提车后要认真细致的.阅读服务手册,产品说明书和用户须知等,如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服务站鉴定和处理,不能以此为借口故意拖欠应还贷款本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乙方必须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如乙方不按银行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扣划甲方存款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有权处置车辆。

  七.在乙方贷款未还清之前,乙方所购车辆发生发的一切保险理赔,其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八.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做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银行各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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