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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通知

时间:2023-07-11 15:00:47 通知书 我要投稿

进一步加强通知范文汇总2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一步加强通知2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进一步加强通知范文汇总20篇

  进一步加强通知1

中共区直属机关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规范言行,切实调动党员“为发展献策、为发展献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区编办于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监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会议由区编办主任主持,区编办综合科李恒敏全文传达。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当前,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极少数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发展意识不够,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这些现象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这一现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提出以下整治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升道德修养和法律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会后主任就此次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对照《通知》,在下村工作中查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纪行为,在“四区”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修建违法建筑、抢栽抢种现象,上班期间是否聚众,通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认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法律和纪律意识,坚决同一切歪风邪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离岗办理私事,如确有事需外出,应与分管领导打招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去。事后应及时补请事假条。

  区编委办

  3月7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2

  各职能组、班组:

  针对近期出现的连日高温极端天气,按照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镍电解三车间结合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对防暑降温工作采取了多项举措,现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各职能组、班组遵照执行,确保安全度夏:

  1、针对电积、电解生产区槽面作业人员接触高温、强体力作业的特点,由班组申请,车间人力资源上报审批,安排职工进行间断性冲凉,保障一线岗位职工降温效果;

  2、安排班组根据工作情况和自身体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出装工作超过1小时,可适当停车进行休息,杜绝当班连续高强度工作。

  3、在岗位设置温度监测点,随时观察温度变化,调整冲凉、作业时间。发放的防暑降温慰问品,岗位人员适当利用起来,采取毛巾吸水物理降温,携带的水杯加入冰糖,防暑降温药品随身携带等措施,用于职工作业间隙降温使用。

  4、电积、电解CD跨等区域使用的轴流风机,班组确保运转正常,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设备组予以检修。

  5、平台吊车使用的.空调等设备提前检查,保证运转正常,有制冷效果。

  6、中控室安排当班人员熬制绿豆汤等防暑饮品,并保证安全、卫生、足量供应。

  7、车间分会负责将厂里配发的药箱里防暑降温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8、安全组将按作业性质比例将防暑降温药品配发到生产班组,有班组统一协调合理发放。

  9、中控室负责监督,各班组后勤人员每天坚持把桶装纯净水分发到生产岗位,解决岗位职工饮水问题。

  10、车间材料、保管及综合班人员负责监控危化品存储点温度情况,检修使用的乙炔、氧气、氩气等气瓶室外使用必须采取阴凉,通风区域,必要时采用遮阳措施,浸出班监管的氮气瓶确保安全使用。

  11、在不影响生产运行情况下,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岗位职工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安排调整作业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冲凉、休息。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35℃以上室外高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12、车间利用微信平台、视频安全会发布和组织职工学习防暑降温预防措施等知识,对职工进行防暑安全教育。

  13、各班组要监护好单人作业岗位人员及高温岗位身体特殊人员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车间处置。职工个人感觉有“中暑”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同岗位职工、汇报班长,班长予以正确、妥善处置,不得隐瞒不报,严重时必须送医院就诊。

  14、各班组要引导和教育职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安全作业。

  三车间

  20xx年x月13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3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2号)的有关精神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处级独立事业单位,于20xx年4月挂牌运行,负责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中心机关内设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综合科5个职能科室,20xx年4月增设市区营业部和东部城区管理部。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设立4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负责各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努力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到20xx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2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亿元,支持3.78万户家庭购房;有力地支持了城市住房保障。多次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进一步加强通知4

处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处属各单位:

  为强化我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就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治安防范的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治安防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建立健全各基层治保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要定期研究,解决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将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今后,凡内部单位因防范措施的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大检查

  各治保小组及单位领导立即对本单位开展一次以“查隐患,

  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大检查,着重对财务室、重要仓库、要害部位的门卫、值班守护等进行逐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值班看守力量,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治安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对存在治安隐患不按期整改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内部要加强巡逻守护力量。发挥治保组的作用,建立

  严格的值班制度,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生产要害部位设专人守护,并安装技防设施和报警装置。严格执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贵重物资器材等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活动,教育职工群众增

  强自防意识和法律意识,动员职工群众参加群防群治工作,降低内部职工违法犯罪率。积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努力维护治安秩序。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安保卫责任制,做好责任落实到人,

  把治安保卫工作同职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加强通知5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最近,有关部门就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20xx年1月4日,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了询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这些举措给银行业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了有效控制银行业外汇风险,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评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对本行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各行(含城乡信用社,下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主动研究并积极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并确保外汇业务发展战略与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各行要根据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交易方式,进一步完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独立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职能,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外汇业务的全过程。

  二、准确计算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包括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单币种敞口头寸和总敞口头寸,有效控制银行整体外汇风险。与此同时,还应注意监控和管理银行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及时评估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水平变化对其偿债能力的影响。

  三、加强对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包括交易的头寸限额和止损限额等。各行应对超限额问题制定监控和处理程序,建立超限额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交易应当按照限额管理政策和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做市商银行要严格控制做市商综合头寸。

  四、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和外汇交易报价能力。各有关银行机构要实现银行与外汇交易市场之间、与客户之间、总分行之间外汇价格的有效衔接,实现全行统一报价、动态管理。各行在同业竞争和向客户营销时,要基于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析合理进行外汇交易报价,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五、不断加强系统建设。做市商银行要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将分支行外汇交易敞口实时归集总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集中在总行平盘,不断提高外汇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的电子化水平。

  六、制定并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询价交易方式下,各行要通过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等手段,有效管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并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各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七、有效防范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各行要按照交易前准备、交易的实现、确认、资金清算、往来账核对、会计和财务控制等步骤严格识别和控制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应严格分离。交易员要严格按照业务授权进行交易;后台人员要认真、及时进行交易确认、资金清算和往来账核对,发挥独立、有效的风险监控作用;必要时可设置独立的中台岗位监控外汇交易风险。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控制合规性风险。

  八、加强对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配备熟悉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对外汇风险进行审计的专业人员;要加强外汇风险内部审计检查,及时评估本行在外汇风险控制方面的差距,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九、严格控制外汇衍生产品风险。从事人民币兑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要严格按照《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有效的、与所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要从系统开发、会计核算等方面,积极支持与配合新的衍生产品开发与业务发展。

  十、配备合格的外汇交易人员、外汇风险管理人员。要充分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招聘和遴选外汇交易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系统,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各行要认真落实《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提升包括外汇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防止产生重大外汇交易损失。对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进一步创新,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做好预案,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6

  根据xx市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20xx〕46号文件精神,近段以来特别是国庆期间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事故,深刻暴露出假期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校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各项安全强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监护人责任。现就近期我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1.举行家长志愿者护校队交流会暨交通安全培训,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2. 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重点对学校楼梯通道、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以及安全保卫、消防、供电、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3.开展消防减灾安全演练活动。活动中,全校师完成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安全撤离教学楼,通过演练让师生更加明确了突发事件后安全逃生的路线和过程,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4.加强台风后校园修复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加强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校园修复整改工作。

  5.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本校门卫及保安员配齐钢叉、橡胶棍、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6. 组织全体师生及家长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通知7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防治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严格犬只管理措施,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四、强化犬只免疫接种,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通报疫情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救治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七、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全面提高防病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进一步加强通知8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从落实岗位责任制着手,牢固树立“责任制不落实是第一隐患”观念,依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全体干部职工要崩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单位、本岗位内安全工作。

  二、加强水电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禁在办公室使用非办公用电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烤炉。做到出门断电,随手关灯、关计算机、打印机等。及时检查更换老化插座及用电设备。提倡节约用水,及时更换破损用水设备和管道,防漏水、渗水造成财产损失和形成安全隐患。

  (二)要自觉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更换。人人增强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必要时拨打119报警。会议室、档案室等重点防火部位,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识。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标志、事故照明设施、灭火器材等。

  三、加强综治安全管理

  一是开展安防设施检查。办公室对机关公共安保设施要定期测试,保证正常使用。要加强对办公室门锁、钥匙的管理,切实做到人员调离本部门收回钥匙。同时对办公室门窗等进行细致安全检查,起到安防作用。

  二是执行安防有关制度。涉密部门加强对机密文件、档案等重要文件的'管理,节假日期间要锁好封严,实行专人保管,严防失盗。财务部门严禁超规定的款额存放现金,保险柜要使用密码锁。个人管理好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重要物品入柜上锁,钱包手机钥匙随身携带,职工个人现金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三是做好危源控制。窗外不要放易倒、易风吹跑的东西,检查空调隔离门(窗外)是否关闭,防高空降物伤人。要有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源。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协助专业人员科学参与社会救援。

  四、加强危化品管理

  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相关执法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检验抽样特殊药品及试药试剂库房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特殊药品、易燃易爆设施、试药试剂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防爆炸、失火、被盗等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行车行路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公车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和按时保险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部职工私车要停好、管好。提倡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提出意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自查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电线、网络线路、电话线、插座有无破损、漏电,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等电器有无老化、漏电,烟灰缸、垃圾桶、桌面、地下等有无暗火、明火,门窗有无变形、松动、破损和关好、锁好,对各类电器用品的操作是否正确、规范,公务车辆的各项性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局机关保卫人员要加强节假日和夜间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进一步加强通知9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市XX年确定的"十项民生工程"之一。今年以来,我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县在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部分搬迁刚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郑西高铁陕县段环境污染等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本年度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一)继续加大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加大重点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治理力度

  (1)强化设施岗位责任,做好运行记录和物料进出台账记录,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

  (2)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和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和治污能力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要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对厂区周围进行绿化、美化,抑制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3)加强对煤棚、灰库的现场管理。煤炭、灰渣在密闭环境内装卸,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行严管,减轻煤炭、煤灰在装卸和运输时扬尘的产生,确保无组织排放达标。原料堆场周围安装防尘网(防尘挡墙)或喷淋装置抑尘。

  对于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整改工作进度迟缓的企业,要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并上报县政府予以限期治理;对于连续两次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及时上报县政府实施停产治理。

  县环保局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0月底前。

  2、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污染控制

  县城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城区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用量在100立方米以上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凡行经县城区运输砂、碎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和原煤、焦煤、粉煤、煤膏等燃料以及弃土废渣、矿粉、矿渣、废品、建筑和生活垃圾等容易遗撒、飞扬、泄漏的散装物品的车辆,一律实行车箱密闭;城区内的废品收购、储存、分解、加工点,原煤、精煤和沙石、水泥、石灰等建材堆场必须规范化堆放。

  县城管局、住建局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公安局为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责任单位,大营镇政府、张湾乡政府为快速通道沿线堆场污染管理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0月底前。

  3、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治理

  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个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监管。

  县城管局为生活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卫生局为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单位,大营镇政府、原店镇政府为本乡镇生活垃圾整治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0月底前。

  (二)进一步加强刚玉行业环境监管工作

  1、加强现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关上炉门、更换破损除尘器布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引导寨根刚玉园区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2、及时采取措施,县工信、环保、电业、工商、监察、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刚玉企业专项整治,按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的标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已关闭的刚玉企业不再死灰复燃。

  县环保局为刚玉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环保局、电业局、工商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大营镇政府和原店镇政府为联合开展刚玉企业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0月底前。

  (三)切实加强南涧河、青龙涧河等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省、市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南涧河东七里断面水质多次出现超标现象,青龙涧河北梁桥断面也发生过断面水质超标现象。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大防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出境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根据省政府规定,今年起在全省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对于水质超标断面市财政将在年底按照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扣缴生态补偿金。

  省、市控河流沿线的乡镇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切实加大对本乡镇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认真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南涧河、青龙涧河的.水质稳定达标。年终县财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上任务完成情况,扣缴有关乡镇政府生态补偿金。

  观音堂镇政府为确保南涧河水质稳定达标责任单位,菜元乡政府为确保青龙涧河水质稳定达标责任单位,财政局、环保局为扣缴有关乡镇政府生态补偿金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2月底前。

  (四)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西张村镇政府、观音堂镇政府和硖石乡政府要按期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的4个省级、3个市级生态村创建任务。达到生态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

  以上工作有关(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XX年10月底前。

  (五)全面完成市环保重点任务

  8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污染减排及环保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及时解决当前重点环境问题,全面落实杨树平市长关于环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今年省政府下达全市的环保责任目标圆满完成。会上,下发了《全市环保重点工作8月-12月任务分解》(三环治〔XX〕10号),对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涉及我县的8家企业9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限。按照市政府的要求,8月底前,三门峡天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要完善关闭手续,河南威尔特化纤有限公司要完成黑液膜治理工程验收,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三门峡捷马电化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工作要通过验收。10月底前,陕县申家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00吨/天选厂项目要停止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陕县锦华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捷马电化有限公司要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陕县起源钡盐有限公司、三门峡峡威化工有限公司要停产整改,完善环保手续。

  工信局为做好三门峡天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关闭工作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为办理其他重点环保任务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三门峡天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要在XX年8月底前完成;河南威尔特化纤有限公司要在XX年8月底前完成;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要在XX年8月底前完成;三门峡捷马电化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工作要在XX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工作要在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部门要在现场开展工作,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发改、工信等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把好源头关,控制新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特别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制止污染反弹。严格执法,对于违法排污企业,要真正硬起手腕,依法查处到位。对环境风险要定期排查,制定应急预案,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通知10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调控土地供应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加强对房地产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管理。由发展和改革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房地产建设项目必须按计划安排建设,并逐步实现按计划供地。

  (二)为充分合理利用城市配套设施资源和城市管理资源,鼓励新增房地产建设项目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运用城市规划手段,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连片开发,除拆建和旧城改造项目外,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面积城区不少于50亩,镇区不少于40亩。

  (三)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四)新增房地产用地必须依照近期建设规划安排,确保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五)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各镇区房地产发展需求状况,严格控制非商业、商住用地转为商业、商住用途。

  (六)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处理闲置土地的力度,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全市闲置土地情况,凡违反出让合同约定逾期不开发建设或长期闲置的土地,通过收取闲置费、限期开发、收回重新公开出让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理,盘活闲置土地。

  二、提高房地产建设项目公建设施和其他设施建设标准

  (一)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套公共设施的,应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按市场价支付公建配套折价款。

  (二)为适应我市近年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中有关停车位配置标准建设停车位。同时,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多建停车位置,对超出配置标准建设的停车位,相关费用减收50。

  (三)房地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后方可办理项目核准;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办理环保项目验收手续。

  三、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整顿市场秩序

  (一)严格控制自有资金不足、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房地产经营的准入条件,从严落实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低于35(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建设项目核准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抽逃资本金,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工项目;施工企业近两年有多次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或发生过安全事故,且未经整改的,不得承接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严格审批商品房预售项目,建立健全预售款监管制度。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批商品房预售项目。凡属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未达到规定的形象进度等不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不得批准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与金融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形成房地产市场的监督联动机制。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并尽快制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以防止新的问题楼盘出现。

  (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

  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工作,建立规范的运作程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和抵押登记,必须查实该商品房是否已经办理过交易或抵押登记,已办理过的不得给予办理合同登记或抵押登记。房地产管理、财政、税务部门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清缴税费,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税费,损害购房者权益。属于购房者缴交的房地产契税,可由购房者选择自行向财税部门缴纳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市民了解商品房预售条件、交易程序,自觉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依法查处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私下协议圈占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对历史问题楼盘和空置商品房的处置力度。对部分烂尾、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问题楼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处理力度,妥善处理;对空置量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限制其参加土地拍卖和新项目申报。

  (六)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和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房地产业的动态数据,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防止出现新一轮房地产“过热”。加快商品房交易信息化和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市民和金融机构查询商品房交易和抵押登记的信息和有关情况,防止一房多售、重复抵押、违规销售已抵押房屋等行为的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网站和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布。

  (七)加大力度清理住房建设和消费环节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消费环节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对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征收或变相征收。违反规定或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范围向购房者乱收费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检查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建设、物价、国土资源和工商部门要对房地产市场实行联动管理,加强检查监督,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

  (二)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拒不整改的;

  (五)未经验收或将验收不合格的住宅擅自交付使用的;

  (六)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销售面积“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

  (七)商品房销售中,未按规定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未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的;

  (八)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

  (九)不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拒不整改的;

  (十)违反《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

  二○XX年二月八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11

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

  3月25日下午,我市XX县报告XX例初筛阳性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现就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3月24日11时以来,凡有XX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请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及学校报告,凡是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严肃追责。

  2、所有师生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出XX区。如本周去过XX县或与3月24日以来从XX返汉人员接触的'师生员工,必须落实防控要求,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判,经学校同意方可返校。

  3、近期,教职员工及学生要尽可能保持学校与住地两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XX区,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尽量不去超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健康码的及时掌控,告知家长,凡是亲戚朋友中出现了红黄码,与之有过接触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属地规定执行(居家)隔离政策。

  5、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坚持佩戴口罩,在校内人群密集场所以及室内密闭场所,上课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请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也一定佩戴口罩。

  6、各班要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及时发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学生,按“四早”要求及时处置。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师生员工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对有发热等异常状况师生员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岗。

  7、严格管控校门,原则上谢绝校外人员入校。凡入校人员严格落实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全覆盖,做到师生员工一视同仁。

XXX小学

  20xx年3月26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12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红塘村委会合盘石童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为吸取教训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校、园车管理责任。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并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用作校车。中小学、幼儿园在承租、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人见面,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严禁超载,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

  四、全面排查,认真履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召开一次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对校(园)校车的.状况、运行管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和校车驾驶人管理等情况进行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没有取得年检标志、保险未到位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学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明确校(园)长为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园)要强化管理,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进一步加强通知13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14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旷工,按规定请假、销假。

  二、请、销假制度

  全体职工均应执行请、销假制度。凡需休假者,必须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后再离岗休假。

  ⑴、正常的休、值班安排由科室负责人自行掌握。

  ⑵、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事假等,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由护士总长审批)、院长在假条签字批准,本人需将假条原件交医院办公室,复印件交科室主任留存后,可离岗休假。

  ⑶、因公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须持有关文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本人需将假条原件交医院办公室,复印件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留存后,方可可外出参加进修、学习。

  ⑷、科室负责人需要请假的,由医院分管领导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⑸、休病假,必须提供有效诊断证明,无病休诊断书及必要辅助检查报告单者不得休病假。

  ⑹、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批假手续者,上班后2日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事由,逾期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⑺、休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及时续假,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⑻、休假或出差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到医院办公室销假,归岗上班时间以销假时间为准。

  三、严格加强考勤制度

  1、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作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表要如实填报、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各科室考勤有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当月津贴,填表人一次罚款100元,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各科室考勤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考勤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反映每一位职工的出勤、休假情况。

  3、各科室的考勤表必须由考勤员与科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时报到医院办公室。

  4、坚持日考月报制度,对职工病、事假考勤、对外出规培、学习人员考勤,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严格遵守岗位制度

  全院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有违反者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私自串岗。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月累计4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试用期人员停职学习3天)。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的扣除半个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停职学习7天;连续旷工1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停职学习15天;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不允许增加本年度薪级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无条件辞退。

  2、各科夜班人员12点以前必须正常值守。护理岗位不得空岗、离岗,医师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禁止工作人员在科室、诊室、病房、病区走廊内吸烟或饮酒,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医护人员上岗时,要衣帽整洁,佩戴胸卡,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5、禁止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就餐,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6、禁止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微信、抢红包、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禁止推诿患者。对患者冷、顶、硬、吵、推、拖造成患者不满意,发现一次或被患者投诉一次罚款100元。

  8、禁止个人随意调班、换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班、换班的需由科主任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违反此规定者的按旷工处理。

  9、禁止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和医院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大声吵闹、无理反缠或辱骂领导,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直至除名。

  10、禁止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大声喧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五、加强中层干部管理

  1、中层干部要按时参加院例会和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包括科主任、支部书记、科护士长、护士长),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扣罚50元,全年累计5次不参加者,撤销其职务。

  2、中层干部外出,要向主管院长、院长请假,准假后,方可外出。

  3、中层干部要及时、准确地将院例会精神做好记录传达到科室,如不及时传达,发现一次扣罚50元。

  六、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加强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组长:周鲁军

  组员:邵海勇、申清涛、赵恩利、霍静、刘琳、王怀兴六、监督检查

  医院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全院职工劳动纪律及出勤情况,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及出勤表填写情况,如有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科室,追究各科主任、护士长的责任。对于违反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平原县中医院

20xx年12月11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15

局属各单位、局直各科室:

  前段时间,我局有些单位、科室对单位的车辆疏于管理,出现了车辆不按规定及时入库、车辆看护不严、公车私用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达到节约高效、杜绝事故发生、更好地服务单位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所有车辆都要配备专职司机,实行一人一车制度,司机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养护与维修工作,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停车后,勤检查,消除隐患,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规则,严禁酒后行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车辆使用由单位、科室领导统一调度,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单位车辆不外借外租,有特殊需要时,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私自借车或出私车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单位车辆应在单位停放,夜间车辆及时入库,不准在其它地点停放过夜,保障安全。驾驶员在外行车存放时,应停放于停车场,并加强对车辆的管护,如任意放置车辆导致损毁、失窃,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车辆派用、燃料配给、维修保管、车辆保险等规章制度,使单位车辆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20xx年xx月xx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16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通知17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和严格请销假制度,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1、高度重视纪律管理,加强遵章守纪教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后勤集团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强化每一名职工的劳动纪律观念,养成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良好习惯。

  2、严格考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的考勤员、办事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勤,对无故不到岗的职工要落实去向,确定原因,及时上报,并在考勤中显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提前、拖后填报考勤。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在劳动纪律管理中要针对有事有病不请假、代人请假、虚假请假、虚假考勤和虚假上岗等现象进行认真深入的自查自纠,严禁出现职工脱岗、雇人代岗、替人上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后勤集团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假类要实事求是,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本人不能履行请假手续者,要本人电话请假(后补请假条)。

  5、严格督查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劳动纪律管理,不得袒护隐瞒职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集团将组织人力资源部、监控部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进行巡视和抽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违反考勤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集团劳动管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后勤集团公司

20xx年12月15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18

  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消防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以及消防报警、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监护、待命状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有防盗需要的场所,应当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置防烟、封闭楼梯的建筑物,必须确保防烟前室门和楼梯间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且不得上锁。

  三、禁止在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已经安装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建筑物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紧急逃生出口。

  四、禁止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凡有本行为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予以纠正。

  五、禁止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仓库,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六、禁止将托儿所、幼儿园、娱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第四层(含四层)以上楼层,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七、设置在建筑物二层至四层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等场所,应当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门、高层厂房的楼梯门应当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或者双向弹簧门。

  八、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小餐厅等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或者简易水喷淋系统。

  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的规定;同时,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利和义务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19

尊敬的业主(用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业主大会通过的《**花园管理规约》的精神,严格规范进出小区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确保小区居住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花园业主委员会和深圳市鹏基物业南宁分公司**服务中心重申,在本小区严格按照《**花园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小区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严格执行凭小区IC卡刷卡准入制度,没有办理IC卡的常住人员,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二、外来人员来访凭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小区;

  三、请各车主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领取 “车辆园区通行证”;

  四、未办理IC卡的业主车辆,请车主凭车辆园区通行证经门岗核实后领取“临时计费卡”方可进入小区,驶离小区时刷卡交费后方能离开;

  五、路面车位仅供小区业主车辆停放。租户车辆凭租房合同,由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办理地下车位租用手续,实行一车一卡一位,凭卡进出小区,并按租用车位停泊,严禁占用其它车位,不准占用路面车位;

  六、外来车辆,非执行特殊任务的,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七、出租车、送货车进出小区必须接受门岗的检查,否则不与放行;

  八、业主的摩托车、电动车、单车凭小区IC卡进出,外来摩托车、电动车、单车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收费,收费标准执行南宁市物价局和房产局的规定。

  九、本规定自二〇**年*月**日期实施,请各位业主(住户)自觉遵守。

  进一步加强通知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20xx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20xx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20xx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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