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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8 14:40:07 晓怡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养殖场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场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养殖场管理制度 2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养殖场管理制度 3

  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

  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7、库管员对饲料、原料在库存期的数量,未按相关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质量变异负责。

  8、饲料、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

  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

  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

  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

  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养殖场管理制度 4

  肉牛养殖场的操作规程,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肉牛养殖场操作规程是建立饲养管理制度和提高肉牛养殖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操作规程前,应先了解肉牛养殖场生产过程。对各个环节应反复研究。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同时要根据工人的支术水平,肉牛养殖场的设备条件等项制定,在制定操作规程时,既要吸收工人的工作经验,更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依据。保证足够的'新鲜的清洁饮用水,水质符合《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质》要求,不能将洗菜水等已使用过的水二次使用作生猪饮水。坚持对牛体进行刷试。

  做好配种、产仔的繁殖记录和兽医记录,对肉牛的生长发育、饲料消耗等进行生产记录。记录资料保存2年以上。发展农村家庭养殖肉牛,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需要进行肉牛的综保利用,改变传统的肉牛养殖方式。实行科学饲养管理。

  肉牛的区域分布

  中原肉牛区

  该区域包括4个省的51个县,其中山东14个县、河南27个县、河北6个县和安徽4个县。该区域有天然草场面积1320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240万亩左右。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中原肉牛区目标定位为建成为“京津冀”、“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提供优质牛肉的最大生产基地。未来发展要结合当地资源和基础条件,加快品种改良和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肉牛养殖,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肉牛品质和养殖效益;大力发展肉牛屠宰加工业,着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东北肉牛区

  包括5个省(区)的60个县,其中吉林16个县、黑龙江17个县、辽宁15个县、内蒙古7个县(旗)和河北北部5个县。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本区域目标定位为满足北方地区居民牛肉消费需求,提供部分供港活牛,并开拓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市场。牧区要重点发展现代集约型草地畜牧业,通过调整畜群结构,加快品种改良,改变养殖方式,积极推广舍饲半舍饲养殖,为农区和农牧交错带提供架子牛。农区要全面推广秸秆青贮技术、规模化标准化育肥技术等,努力提高育肥效率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在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加工工艺、产品质量和档次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完整的牛肉生产和加工体系。

  西北肉牛区

  包括4个省区的29个县市,其中新疆自治区16个县(师)、甘肃省9个县市、陕西省2个县和宁夏2个县。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本区域目标定位为满足西北地区牛肉需求,以清真牛肉生产为主;兼顾向中亚和中东地区出口优质肉牛产品,为育肥区提供架子牛。主攻方向是健全肉牛良繁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充分发挥饲料资源的优势,大力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技术,努力提高繁殖成活率和牛肉质量;培育和发展加工企业,提高加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开拓国内外市场,带动本区域肉牛产业的快速发展。

  西南肉牛区

  包括5个省市的67个县市,其中四川省5个县、重庆市3个县、云南省的35个县市、贵州省的9个县市和广西的15个县市。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该区域目标定位为立足南方市场,建成西南地区优质牛肉生产供应基地。主攻方向为加快南方草山草坡和各种农作物副产品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广三元结构种植,合理利用有效的光热资源,增加饲料饲草产量;加强现代肉牛业饲养和育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在提高出栏肉牛的胴体重和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发展任务与建设重点

  一健全优质肉牛良种繁育体系根据各优势区域品种和资源特点,以纯种繁育为基础、杂交改良为主要手段,加快良种扩繁,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建设一批种公牛站、肉牛良种繁育场和人工授精站,逐步建成现代肉牛繁育体系。加强基础母牛供应能力建设,形成性能优良的基础母牛群,提高育肥用犊牛质量。

  二完善肉牛标准化饲养技术体系加快建立适应各优势区特点的集营养、饲料、牛舍设计、模式化饲养管理于一体的肉牛标准化技术生产体系和技术规程。大力推行农户繁育小牛、规模化集中育肥的生产模式,积极发展农牧结合的阶段饲养、异地育肥等饲养模式。支持优势区域发展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建立牛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提高肉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尽快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活牛出栏评价体系、胴体质量评价体系和牛肉质量评价体系。

  三建立优质安全饲草料供应体系培育和推广适合各优势区光热条件的优质高产牧草,研制出能延长青饲料保存时间、延缓青饲料养分损失、经济效益显著的无公害绿色添加剂,以及与各种青贮方式相配套的机械设备。开发肉牛专用安全饲料添加剂和精料补充料,改变传统饲料结构。中原、东北和西南优势区要建立专用饲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广三元种植结构;西北优势区应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适度建设人工草地。四构筑和完善肉牛产业链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等方式,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为农民提供服务、产品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高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推行分割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具有特色的牛肉制品,加强加工副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加工附加值。进一步完善牛肉加工和流通体系,规范牛肉及活牛市场,逐步建立完善以质论价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5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管理制度 6

  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

  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来源,饲料质量必须安全可靠,并经检验合格。

  4、按技术员提供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

  5、按蛇实际进食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

  6、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

  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垃圾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治疗,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

  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1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

  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

  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

  养殖场管理制度 7

  为了规范兽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确保安全用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购兽药,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二、使用兽药,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必须载明进货厂家或经销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的使用依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四、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五、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养殖场管理制度 8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布局,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3、设置专职防治人员或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其技术人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传染病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5、种畜禽繁殖,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6、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

  7、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殖、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8、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畜禽佩戴动物免疫标识。

  9、在专职兽医指导下真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按规定实行宰前停药。不用假药、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养殖场管理制度 9

  1.禽场及孵化场工作人员不许在场外及自己家中饲养家禽和从事与养禽有关的业务,养禽场工作人员所需的蛋和肉产品,必须经检疫无病并由本场供应。

  2.防止人员、来访客、饲养用具和杂物传播疾病。对于易从外界带来病原体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员、推销员、买蛋商、运送工人和来访客等),都应严加管理和监督。每次进入生产区前应冲洗、消毒、更换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运输工具都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禽场和禽舍。兽医人员使用的各种诊疗器械,必须经高压消毒后,才可进入禽舍内使用。垫料要经阳光曝晒后或经消毒药熏蒸后使用。

  3.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全进全出。在条件允许时,最好实行专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可分为育雏场、成年蛋禽场、孵化场、种禽场等,更要避免畜、禽混养。如育雏场仅饲养1~49日龄的小雏,或1~120日龄的禽,而成年禽场则全是120日龄以上的成年禽,这样避免了成年禽的病传染给幼雏。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栋禽舍的全进全出制饲养。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经冲洗消毒-火焰烧灼消毒-喷雾消毒-熏蒸消毒等彻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进下一批禽。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疫病的发生。因为许多疫病发生和中止有一个较固定周期,采用“全进全出”就不会给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机会。

  4.定期对禽舍、孵化室及禽群进行喷雾消毒,尤其是生产过程中的带禽消毒。及时清理垫料和粪便,保持清洁卫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和减轻应激反应。禽舍要通风良好、风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笼结构要合理、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保持禽舍空气新鲜。要避免过分拥挤、频繁捕捉、转群、断喙、免疫接种和突然声响等应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处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对于淘汰的病禽应及时送往指定的屠宰场急宰,在兽医监督下加工处理。死禽充分焚烧或深埋,粪便和垫料等运送指定地点做生物热等无害化处理。

  7.配合做好杀虫灭鼠,否则消毒工作会事倍功半。蚊、蝇、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传播媒介。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杀灭体外寄生虫,经常捕捉老鼠,场内禁养犬、猫等,防止飞鸟进入场内等。

  管理是把养殖工作做好的重药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做好,才能更好的把鸡养好。不管行情的好坏(行情不可控),咱们养殖户只有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把鸡养好,才能得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养殖场管理制度 10

  A、饲料管理:

  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

  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疫病防治:

  防疫:

  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操作,严禁擅自随意操作。

  疾病防治:

  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4、鸡群发生疾病,各养殖场技术员应立即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和技术员对鸡病进行统一防治,疾病防治中用药须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5、各养殖场对常见疾病应按公司编制的鸡疾病防治手册进行防治。

  D、鸡蛋的管理:

  1、公司对所属养殖场按要求生产的鸡蛋统一收回。

  2、养殖场在鸡蛋的收回时应作到:饲养人员在收集鲜蛋时必须保证鲜蛋在鸡舍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收集蛋前要用洗手或带上一次手套;蛋托及其它用具要经过严格消毒;将带有沙壳、软皮、粪便、血迹、畸形的蛋单独存放。

  养殖场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养殖场管理制度 12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三、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样和监测。

  四、引进和出售畜禽时,积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引进和出售,并对引进畜禽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无疫病才并入大群饲养。

  五、建立健全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度。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兽药产品及生物制品、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禁用药、人用药和无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进口兽药,认真做好购买和使用记录。兽药和生物制品保存堆放时,按照兽药和生物制品说明及物理特性,分类堆放。如需要冷冻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则按照要求放入冷冻柜,要求避光的则放入暗室。

  六、从事畜禽养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下列行为:

  (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饲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潲水饲喂畜禽;

  (三)不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不用垃圾或塑料等作为燃料煮潲水、取暖和煮饭;

  (五)人畜(禽)居住分开、畜禽养殖分开;

  (六)不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七、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发现有突发重大疫病时,及时报告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理,不自行处理染疫畜禽。

  十、每天对畜禽养殖场围栏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每周灭鼠、灭蝇一次。

  十一、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对非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及动物内脏器官,用密封袋或密封箱运到郊外偏僻地方洒上消毒粉深埋处理或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对因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或动物内脏器官及时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 13

  一、育肥牛饲养管理一般原则

  1、饲料配方应根据牛的育肥阶段、体重和地点饲料情况来制定。

  2、肉牛按体重大小、强弱等分群饲养,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给予。

  3、饲料加工人员要认真负责,按要求肉牛的各类饲料,特别是添加剂等必须充分搅拌、混匀后才能喂牛。

  4、自由采食情况下,24小时食槽有饲料;自由饮水,24小时水槽有水。如定顿饲喂肉牛时,要制定饲喂计划,按时饲喂,杜绝忽早忽晚。

  5、一次添饲料不能太多,饲料中不能混有铁丝、铁钉等异物,不能用霉烂变质的饲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时清扫饲槽,防止草料残渣在槽内发霉变质,注意饮水卫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水。

  6、保持牛舍清洁卫生、干燥、安静。搞好环境困生,减少蚊蝇干扰牛,影响育肥牛增重。

  7、露天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0头以上)2~3个月清除牛粪一次;有牛棚牛舍围栏育肥牛场(每个围栏养牛10~20头)一天清除牛粪两次。雨天时,做好运动场排水工作。

  8、饲养员喂料、消毒、清粪等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动作要轻,保持环境的安静。

  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冻保温。减少应激。

  10、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

  11、饲养员对牛随时看采食、看饮水、看粪尿、看反刍、看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时给牛体刷拭一次,以促进血液循环,增进食欲。

  13、牛舍及设备常检修。缰绳、围栏等易损品,要经常检修、更换。

  14、饲养员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制度,基本工资每日每人10元;奖励工资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计算。奖励工资的内容还可以增加饲料消耗量(饲料报酬)、劳动纪律、兽药费用(每头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项都细化为可衡量的等级,让饲养员体会到奖励制度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努力越多,奖励越高。

  二、新购买架子牛的饲养管理

  1、新购入架子牛进场后应隔离饲养15天以上。防止随牛引入疫病。

  2、饮水。由于运输途中饮水困难,架子牛往往会发生严重缺水,因此架子牛进入围栏后要掌握好饮水。第一次饮水量以10~15千克为宜,可加入工盐(每头100克);第二次饮水在第一次饮水后的3~4小时,饮水时,水中可加些麸皮。

  3、粗饲料饲喂方法。首先饲喂优质青干草、秸秆、青贮饲料,第一次喂量应限制,每头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渐增加喂量,每头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自由采食。

  4、饲喂精饲料方法。架子牛进场以后4~5天可以饲喂混合精饲料,混合精饲料的量由少到多,逐渐添加,10天后可喂给正常供给量。

  5、分群饲养。按大小强弱分群饲养,每群牛数量以10~15头较好;傍晚时分群容易成功;分群的当天应有专人值班观察,发现格斗,应及时处理。牛围栏要干燥,分群前围栏内铺垫草。每头牛占围栏面积4~5m2。

  6、驱虫。体外寄生虫可使牛采食量减少,抑制增重,育肥期增长。体内寄生虫会吸收肠道食糜中的营养物质,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和育肥效果。一般可选用阿维菌素,一次用药同时驱杀体内外多种寄生虫。驱虫可从牛入场的第5~6天进行,驱虫3日后,每头牛口服“健胃散”350~400克健胃。驱虫可每隔2~3个月进行一次。如购牛是秋天,还应注射倍硫磷,以防治牛皮蝇。

  三、养牛场的饲养管理方法

  (一)、管理

  1.季节:肉牛肥育以秋季最好,其次为春、冬季节。夏季气温如超过30℃,肉牛自身代谢快,饲料报酬低,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去势:近些年研究表明,2岁前采取公牛肥育,则生长速度快,瘦肉率高,饲料报酬高,2岁以上的公牛,宜去势后肥育,否则不便管理,会使刚B有膻味,影响胴体品质。

  3.驱虫:育肥前要驱虫(包括体内和体外寄生虫),并严格清扫和消毒房舍。常用驱虫药有丙硫咪唑、敌百虫、螨净。

  4.运动:要尽量减少其活动,以减少营养物质的消耗,提高肥育效果。采取的方法是,每次喂完后,每头牛单木桩拴系或圈于休息栏内,为减少其活动范围,缰绳的长度以牛能卧下为好。

  5.刷拭:刷拭可增加牛体血液循环,提高牛的采食量。刷拭必须坚持每日1—2次。

  (二)、饲养技术

  1.饲料搭配与混合:在育肥牛的饲喂中可以把精料、粗料、糟渣料、青贮饲料、干草饲料分开饲喂;也可以混合拌匀后饲喂,将育肥牛日粮组成的各种饲料,按比例(称量准确)全部混合,掺匀后投喂。所谓混合均匀,在有机械混合时,至少开动机器3分钟;在手工操作时,至少应搅拌3次(把所有饲料搅拌3次),以看不到饲料堆里有各种饲料层次为准。这样的饲料,牛不会挑食,而且先上槽牛和后上槽牛采食到的饲料比例基本都一样,提高了育肥牛生长发育的整齐度:

  2.干拌料和湿拌料:在饲喂育肥牛时,可以采用干拌料,也可以采用湿拌料。理想的育肥牛饲料应常年饲喂全株青贮玉米或糟渣饲料。因此,在喂牛前将蛋白饲料(棉籽饼、胡麻饼、葵花籽饼)、能量饲料(玉米粉、大麦粉)、青贮饲料、糟渣饲料、矿物质添加剂及其他饲料按比例称量放在一起来回翻倒3次,此时各种饲料的混合物(含水量在40%一50%,属半干半湿状),喂牛最好。育肥牛不宜采食干粉状饲料,因为它一边采食,一边呼吸,极容易把粉状料吹起,也影响牛本身的呼吸。育肥牛在采食半干半湿混合料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混合料发酵产热,发酵产热后饲料的适口性大大下降,影响了牛的采食量。因此,应采取多次拌料,每一次拌料量少一些,以能满足牛4—6小时的采食量为限,用完再拌;将拌匀的混合料摊放在阴凉处,10厘米厚为好。

  3.饲喂次数:育肥牛的饲喂次数在我国目前大多数是日喂2次或3次,少数实行自由采食。自由采食能满足牛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因此长得快,牛的屠宰率高,出肉多,育肥牛能在较短时间内出栏,而采用限制饲养时,牛不能根据自身要求采食饲料。因此,限制了牛的生长发育速度。自由采食组的平均日增重较限制采食组高296克,从牛体重的标准差可以看出,自由采食牛的整齐度较限制采食牛好。自由采食组牛的屠宰串较限制采食组的牛高7.71%,净肉率高7.59%,差异非常显著。因此自由采食饲喂育肥牛可多生产牛肉13.9千克,按我国年屠宰2000万头的10%计算,仅饲喂方式一项可多增产牛肉27800吨。采用自由采食法饲喂肉牛,其针扒(臀肉)、大米龙、腰肉的重量均大于限制采食组。

  4.投料方式:将按比例配好的饲粮堆放在牛食槽边,采用少添勤喂,使牛总有不足之感,争食而不厌食或挑剔。但少添勤喂时要注意牛的采食习惯,一般的规律是早上采食量大,因此早上第一次添料要多一些,太少了容易引起牛争料而顶撞斗架;晚上饲养人员休息前,最后一次添料量要多一些,因为牛在夜间也采食。

  5.饲料更换:很少牛场能有均匀性的'饲料,从育肥牛进栏到出栏都用相同的饲料;另一方面,随着牛体重的增加,各种饲料的比例也会有调整,因此在育肥牛的饲养过程中,饲料的变更是常常会发生的。但饲料的更换应采取逐渐更换的办法,决不可骤然变更,打乱牛的原有采食习惯,应该有3—5天的过渡期,逐渐让牛适应新更换的饲料。在饲料更换期间,要求饲养管理人员勤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因更换饲料给养牛者带来损失。

  6.饮水:育肥牛体内水的来源有代谢水、饲料含水及饮水三个来源。水是廉价的资源,伹常常被人们忽视而影响育肥牛的生长发育。如何满足育肥牛饮水需要,采用自由饮水法最为适宜。在每个牛栏内装有能让牛随意饮到水的装置,此饮水设备的位置最好设在距牛栏粪尿沟的一侧或上方,当流出的水或供水系统流出的水很快进入粪尿沟,不会弄湿牛栏。冬季北方天冷,自由饮水有一定困难,只能定时饮水,但每天至少3次。冬季饮水的温度,据研究资料,冬季牛饮温水(15℃)、饮冰水、吃雪三种情况下,育肥牛的增重速度未发现有差异。因此冬季育肥牛饮用凉水即可,不必加温。

  7.放牧育肥:在牧区因地制宜,依靠廉价的草原资源,采用一面放牧,同时补料的办法育肥,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时间选择:放牧育肥的时间应选择在每年的7—10月,此时牧区牧草茂盛,尤其要抓好牧草结籽期的育肥。放牧方式:早出牧,午间在牧场休息,晚上到有食槽处补料,每天的放牧距离不要超过4-5千米。采用放牧场补料:在放牧场临时建牛食槽,将混合精料就地补饲,节省牛来回奔走而消耗体能,补料时,1头一个槽,避免抢料格斗;补料量根据体重大小而异,按干物质计,每100千克体重补料量为体重的1%一1.5%;补料时要充分饮水。及时出栏:在气温下降到7℃左右时,应出售或屠宰。

  (三)、秋季肉牛快速育肥法

  秋季饲草饲料充足,气温适宜,是肉牛育肥的大好时机,利用这个季节到市场上购买淘汰的老、弱、残牛,进行短期育肥后出售,是农家致富的好门路,一头育肥瘦牛可增收2500—3000元。其技术措施是:

  一、休息。买回来后准备育肥的牛要让其充分休息,不再使役。

  二、驱虫。内服敌百虫,每公斤按0·05克药量内服,每天一次,连用2天。

  三、健胃。香附75克、陈皮50克、莱菔子75克、枳壳75克、茯苓5克、山楂100克、神曲100克、麦芽100克、槟榔50克、青皮50克、乌药50克、甘草50克,水煎一次服,每头牛每天1剂,连用2天,可增强牛的食欲。

  四、饲料配方。前期30天,青草45%,优质干草15%,玉米面、高梁面、红薯20%,豆饼15%,麦麸5%,加适量食盐;后期30天,青草25%,优质干草10%,玉米面、高粱面、红薯35%,豆饼25%,麦麸5%,并喂适量食盐。

  养殖场管理制度 14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畜禽迁移出省境,应将畜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县境外引进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畜禽种类和数量、同群畜禽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消毒制度

  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畜禽标识制度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标识。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档案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畜禽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养殖场管理制度 15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2、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3、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养殖场管理制度 16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养殖场管理制度 17

  一、消毒制度

  1、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粪便、垫料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

  2、生产区每周应该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特殊情况时每周两次。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季铵盐类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3、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手术刀、手术剪、手术钳等)用后要及时冲洗干净,然后再进行高温消毒。

  4、饲养人员与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动物免疫制度

  1、本场所饲养的.动物实行常年免疫,技术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各种疫苗的采购计划。

  2、对于本场所用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藏,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之前,要仔细检查,凡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及疫苗色泽、物理形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疫苗不得使用。

  4、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不易过大或过小。

  5、防疫器械要严格消毒,勤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反应要及时救治。

  6、每次防疫时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三、封锁隔离制度

  1、本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要及时报告动物防检监督部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封锁隔离措施。

  2、封锁期间,要主动在本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调出和调入任何动物以及动物排泄物,直到解除封锁。

  3、封锁期间,坚持对生产、生活区每天消毒一次。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动物的隔离、治疗或扑杀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无害化处理制度

  1、凡本场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均不得销售和食用,必须深埋或焚烧处理。

  2、垫料、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要运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不得随便运出场外。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养殖场管理制度 18

  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均匀。

  4、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

  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8、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9、禁止使用麻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2、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养殖场管理制度 19

  1、凡进入鸡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先经过鸡场大门口进行脚踏消毒池(垫)、消毒液洗手、紫外钱照射5分钟方可入内。

  2、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坚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场区门前踏3%的火碱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洗手、生产区门前消毒池及各鸡舍门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内。

  3、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并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经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录像了解情况。若系生产需要(如专家指导)也必须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场。

  4、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区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鸡及含鸡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鸡,吃鸡问题由场内宰杀健康猪只供给。

  6、本场送鸡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7、严格场内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8、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鸡工作。

  9、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鸡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10、每天打扫鸡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11、鸡场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每日的资料记录。

  12、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13、种鸡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4、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15、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16、每批出场的鸡应有出场鸡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17、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养殖场管理制度 20

  一、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畜禽养殖场。

  二、养殖场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养殖场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动物饲养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消毒程序和消毒药物的使用等按规定执行。

  三、养殖场职工在自己家中不得饲养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不应到市场购买与所在养殖场同类的动物产品。养殖场内不得饲养与本场不相关的动物。不得承接场外其他养殖场动物诊疗和现场指导。

  四、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新引进的畜禽必须隔离饲养一个月以上,确认无传染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五、畜禽养殖场内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防疫部门,经确诊后,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有效的'防制措施。

  六、对病死畜禽应采取妥善办法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和食用或流入它处,防止疫病扩散。

  七、严格执行本场动物免疫程序,所用疫苗均来自正当渠道,每次免疫都应详细记录,且通过免疫识读器上传本场动物免疫情况,初免动物加施二维码耳标。

  八、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其内容包括:动物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检疫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九、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等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定期对所饲动物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患病动物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十、积极配合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疫监督和病源检测、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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