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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4 08:18: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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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心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中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业主档案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等重要资料的存档等管理、分类、借阅等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业主档案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等重要资料的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对相关重要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出借、保管等工作。

  3.2主管负责监督各类资料管理情况,借阅资料的审核等工作。

  3.3经理负责监督各类资料的管理、借阅情况,出借资料的审核工作。

  4作业流程

  4.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对开发商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产权资料、竣工图资料、技术资料等重要资料)按工程号及物业号归档,按要求进行资料的整理、保存,并在资料柜上进行标识,使文档方便检阅。

  4.2对于经常性使用的`工程技术资料,可由工程人员复印一套自行存档,方便日常工作所需。

  4.3资料管理人员按物业号对业户入住后的入住文件(包括业户姓名、出生日、性别、身份证复印件、电话等基本资料)、装修资料及日常管理工作等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由客服主管审核后及时归档;建立每户业主档案,永久保存。

  4.4公司内部人员如需查阅资料需经相关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借阅手续,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在资料管理人员指定地点查阅。

  4.5外单位人员查阅资料,需有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证件经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并同意后,资料管理人员方可让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并在指定的地点查阅。

  4.6一般情况下,资料不得出借,若需出借或出借当日无法归还的,需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同意。

  4.7借阅人未及时归还资料的,需及时向其催还资料或办理续借手续。

  4.8资料归还后归档,在《资料出借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日期及签收人。

  4.9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每周对资料室进行打扫,及时更换干燥剂,如发现发霉的资料文件,用干布及时擦拭。

  5 相关记录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2

  因应公司人员调整,现对项目管理中心值班管理规定修定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下班后,办公室值班时间为18:00-23:00,如有特殊需要的,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另行安排;

  二、每周六,行政部将照常安排人员值班,时间为:9:00-18:00,建议各位同事尽量将加班工作安排在此段时间内;

  三、每周六18:00后、每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因工作必须加班的.,由行政部另行安排;

  四、申请人必须提前两天将有效的《加班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案,并凭员工卡进出,接受现场行政人员的管理;

  五、上述规定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并配合管理人员对办公现场的安全、节能进行管理。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4

  1、有其他置业顾问的电话时,为了表示对客户的尊重,应走到他(她)身边,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打搅一下)有你的电话\或通过话筒小姐(先生),请接电话,不得在大厅中大声叫:你的电话。

  2、因事必须暂时离开正在接待的客户时,应对客户说:对不起,您请先看一下,我马上就来或对不起,先请×**小姐(先生)为您讲解好吗?

  3、水杯应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使用纸杯饮水。 15、在听到电话铃声响两下后接听,并说:您好,大川XX。不得以其它任何语言代替。

  4、客户在售楼部接听电话时,在坐销售代表应保持安静。

  5、置业顾问在售楼后厅的谈话应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人员工作,严禁在办公区嬉戏打闹。

  6、置业顾问在售楼部内外与同事或客户相遇时,应自然点头致意,以示相互尊重。

  7、在客户进入销售大厅前,置业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判断客户而延误接待时间。

  8、工作时间内置业顾问之间不得相互叫小名及绰号,不得直呼主管名字。

  9、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置业顾问间当客户面发生争执,严禁污辱漫骂同事。

  10、严禁在电话中聊天。

  11、严禁背后议论客户。

  以上行为规范属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的条款,如有违规,可视情节严重对其处以50-100元的罚款甚至除名。

  客户归属规定原则:

  1、以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为准;

  2、以签认购协议客户名为准,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除外;

  3、如有帮朋友看房同时留有购房人电话的,一旦被其他置业顾问成交,业绩提成共享;

  4、老客户带新客户看房,如果通过主管指定置业顾问,新客户归属为被指定置业顾问;

  5、客户有效期为15天,15天内无任何跟踪记录者,视为无效客户,若客户成交,不计提佣金;

  6、置业顾问可在客户下认购定单起15日内进行有效认定。

  7、客户签单以前,置业顾问须保持对客户的跟进,并在作业报表及客户记录表上体现跟进记录。

  8、在客户到达销售现场时,置业顾问应主动询问该客户以前是否曾被接待过。若有答案则通知对应置业顾问。

  9、若客户无法回忆置业顾问姓名,或对应置业顾问不在现场,现场置业顾问应按序热情予以接待,不得推脱。

  10、置业顾问对不属于自己的客户仍有义务热情接待,并不得主动提出分享提成。

  以上要求置业顾问必须遵守。置业顾问如代同事促成客户成交可获职业精神奖5分,如因不是自己客户而态度冷淡进而造成客户投诉并带来严重影响的',处以严重警告并罚款500元,两次以上予以除名。

  值班销售代表岗位职责:

  早到以后20分钟内完成检查以下各项工作,并在值班时间随时保持大厅部分:

  1、检查饮水机、空调是否打开,温度是否合适,所有照明灯是否打开,并打开音响;

  2、检查纸杯是否充足,领取纸杯,并随时补充新的纸杯;

  3、检查并保障资料架上资料的完整;

  4、保持沙盘、模型外观的整洁;

  5、保持客户洽谈区桌面的整洁及桌椅的归位。

  接待台部分:

  1、准备当天所需的足够的资料,并随时保持摆放有序:

  如:售楼书、报纸、杂志、电话、《销售日志》、《每报表》、《选房单》、《预留申请书》、《预定申请书》、按揭相关资料等;

  2、桌面上的资料、办公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摆放整齐,清除不该摆放的东西,随时保持接待台上下的整洁、有序;

  洽谈区部分:

  1、当日报纸的归类、夹放;

  2、洽谈桌、椅子需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

  销售现场用品、设备管理:

  1、销售现场用品及设备由销售内勤统一监督管理;

  2、若出现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3、非人为因素损坏由销售内勤按照资产报损流程进行报损或进行购置。

  置业顾问奖惩制度:

  一、为保障售楼中心各项标准的严格执行,特制订本制度。

  评分时段:采用月评制度,当月测评(每月1-30/31日)(一)加分原则:

  1、表现优异:+50元2、有明显进步:+100元3、团队协作工作突出:+100元。

  2、未完成客户登记或未做好客户记录:-30元12、未完成当日应交报表:-30元13、怠慢客户:-50元。

  3、工作不协作,不积极:-30元。

  4、受到客户、发展商、同事表扬:+50元。

  5、提出项目组合理化意见:+200元(二)减分原则:1、迟到、早退:-30元2、旷工:扣除当日工资。

  6、上岗不化妆或着装不规范,不配工牌:-20元4、接听电话不规范:-20元。

  7、接打私人电话时间过长,影响工作:-20元6、不按序接待:-20元。

  8、客户后续工作不利,损失客源:-50元8、售后服务完成差:-100元。

  9、未完成相应岗位职责及工作:-50元10、未完成上级交办工作:-50元。

  10、项目售楼中心销售现场管理制度提要:销售主管负责协助销售部经理进行售楼现场管理更多内容源自绿化>15、争抢客户:-100元如该套已成交,扣除该套全额佣金。

  11、与客户冲突:-100元。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社会工作项目的管理,根据社会工作理论要求和本机构实际,结合其他工作项目管理的要求和经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社工应恪守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真诚、同理同感、尊重接纳,向社区提供最需要最及时的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或者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条立项和申请

  需求调查:立项前需开展需求调查,收集服务对象的需求、意见和建议。

  项目设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进行项目设计,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实施背景和理论支持,确定项目实施的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在实施区域、周期、服务对象、实施方式、具体活动内容、实施频率、项目成本和效益目标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划,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人员,制定《项目计划书》。

  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具体的社会工作方法,原则上一个项目应综合运用社工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法。

  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有需要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第四条项目的启动与实施

  项目确定实施后,应尽快由相关人员尽快组织实施。由项目具体执行人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应严格按《项目计划书》各项内容编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相适应的`项目宣传,采用多种途径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对项目的认识和信心。

  为项目配备必要的、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含志愿者),对相关人员开展必要的培训。

  严格按《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推进计划》实施项目活动,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应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和新的计划,报项目督导和机构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实施中,应密切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如发现对象需求改变或与项目设计时不符的,须根据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并报请项目督导和机构负责人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每次开展项目活动,应编制相应的活动计划,活动完成后2日内编写活动简报,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

  做好项目结束的相关工作:与服务对象、协作方展开沟通,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

  第五条项目的控制

  项目执行人应按月对照《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推进计划》进行检查,如发现遗漏项目,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按机构项目督导制度,按月进行项目督导,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目标进行检查,如项目重点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如发现偏差,应提出督导意见,项目执行人应根据督导意见做出说明或采取调整工作方法,以期达到项目目标。

  机构应定期考核项目执行人工作,督促项目执行人及相应工作人员按项目计划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项目中心管理制度6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为:8:30-14:30 13:30-20:30 ,公司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固定休息日。

  2、值班: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休假、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并交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在考勤表当天栏内注明事由,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4、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计扣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计扣一天工资。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三天算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三、例会制度

  1、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主管经理主持召开;

  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设专人作会议纪要。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五、离辞制度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20天,销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楼部管理细则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作息时间

  早上8:30~下午8:30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及代他人签到(扣10分)

  2、午膳进餐时间定为30分钟

  超过5分钟(扣5分)

  超出15分钟(扣8分)

  如无特殊情况或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出30分钟当旷工一天;

  3、违反请假制度的'(扣2分)

  (三)、纪律

  1.不服从上司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工作安排;(扣10分)

  2.对上司不尊重,故意与上司作对;(扣10分或开除)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扣10分或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4.损坏公司财物;(扣10分或赔偿)

  5.泄露、出卖公司机密;(开除)

  6.伪造文件意图行骗;(开除)

  7.与客人争吵及对客人不礼貌;(扣10分或开除)

  8.向客人或发展商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开除)

  9.不按工作程序做事;(扣5分)

  10.搬弄事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扣10分或开除)

  11.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扣10分)

  12.工作马虎;(扣5分)

  13.仪容不整;(扣2分)

  14.在售楼部不穿工衣;(扣2分)

  15.在售楼部前台化妆;(扣2分)

  16.上班没有佩戴员工证(扣8分,并扣50元)

  17.在售楼部内吃零食;(扣2分)

  18.在售楼部内吸烟;(扣2分)

  19.有客人在场时,在售楼部内阅读报章刊物;(扣8分)

  20.有客人在场时闲谈;(扣2分)

  21.当值时间打瞌睡;(扣8分)

  22.保持售楼部整洁,每天早上未对柜台上杂物进行清理;(扣3分)

  23.当值时擅自职守,干私人事情;(扣10分)

  24.站或坐姿不规范;(扣1分)

  2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10分并开除)

  26.挪用公司钱银;(退款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7.隐瞒包庇同事错误;(扣10分)

  28.当值时讲粗言秽语及行为不检;(扣5分)

  29.不参加每天售楼部例会的;(扣5分)

  30.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扣5分)

  31.当值时出岗、闲游或干扰他人工作;(扣10分)

  32.未到下班时间擅自更衣、签名;(扣5分)

  33.未做当天工作记录;(扣8分)

  34.不按规定填写'客户登记本'者;(扣10分或开除)

  35.如无正当理由三天内没有联系到过公司的客户;(扣10分)

  36.展销期间不到场者;(扣5分)

  37.未经许可私自收取客户订金;(扣10分或开除)

  38.未经许可擅自对客户做出超权限的承诺;(扣10分或开除)

  3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视乎情节做出处理。

  40.私自对接开发商;(扣10分或开除)

  如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两次或扣分超过10分,则由公司发出警告信,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四次或扣分超过18分,则可考虑开除。任何人当年内接获两封警告信者,则降职处分或即时开除。本制度由销售经理负责执行并记录各人之扣分情况,每月上报营销总监及行政经理备案处理。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考勤及纪律制度,如发现互相包庇隐瞒的,则包庇者也视同违反同一规定并受同等处分,如纵容或包庇属下人员违规而不做出即时处理的,则视为失职,将受同等处分或视乎情节处以降职或开除处理。

  附:员工综合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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