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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协议

时间:2023-04-01 19:10:15 贷款 我要投稿

委托贷款协议(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贷款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贷款协议(汇编15篇)

委托贷款协议1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贷款协议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办理贷款购车相关手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1、贷款所购车辆:_________汽车品牌: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

  2、委托事项:根据委托人资质,凭受托人的经验向委托人推荐贷款金融机构及其产品;协助委托人收集和填写贷款所需的资料;向贷款金融机构提交或邮寄委托人的贷款申请资料;将委托人个人信息及贷款申请资料录入贷款金融机构的IT系统;贷款申请获批后,协助委托人联络贷款金融机构签约;委托受托人办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完成后,将抵押登记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代委托人向贷款金融机构转交。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

  3、服务费为人民币仟佰拾元整(¥____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受托人支付。

  4、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证明、凭证、其他必要的`资料,并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应及时完成贷款金融机构的家访、面签及其他事项。

  5、委托人贷款申请成功与否及贷款发放时间由贷款金融机构决定,委托人依法选择退、换车产生的贷款或还款的相关事项由委托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与受托人无关。

  6、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同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本协议自委托人签字、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贷款协议3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2.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5.申请人借款申请被银行接受后,安排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

  6.在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时,安排申请人签署与该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协议4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协议5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 资金(大写)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 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 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 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贷款协议6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为甲方申请个人贷款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确定委托关系后,签定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金额XX元人民币。

  第四条:乙方收甲方服务费为XX元人民币,服务费含文件材料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用。甲方必须向乙方预交服务费XX元人民币,(以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收据为准)。剩余服务费XX元人民币,在贷款办妥到帐时一次性付清,如不履行协议,从贷款到帐第二日起每天按应收取服务费5%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在乙方代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不贷款或有其他事项变更,乙方不退还预交服务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向银行提供个人贷款所需资料。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善。

  第二条:甲方必须配合银行了解和查询与贷款有关的资产和信用等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且乙方不得用于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乙方负责把甲方提供的'个人贷款所需资料整理后递交到银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最终由银行决定。

  第五条:银行贷款若须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免费为甲方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第七条:甲方必须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提供文件资料,如甲方拒绝按照银行要求提供文件资料或所提供文件资料不符合银行调查审批规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协议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单方面终止协议,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叁仟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协商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本协议须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XXXX

  代表人:XX

  地址:XX

  电话:XXXX

  签约地点: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委托贷款协议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贷款用途主要用于

  二、甲方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代理费用

  委托贷款业务的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___种方式支付:

  一、定额方式支付: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总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

  二、佣金方式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从协助乙方贷款的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具体约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贷款成功之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也即__%作为报酬给予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赔偿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给予甲方作为补偿。

  三、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服务费用,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金额的__%月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8

  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户:

  19年月日

委托贷款协议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委托办理_________贷款事宜。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金及保险费用。

  四、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二、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办理贷款所需要的全部手续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元)。

  三、委托代理拥金为此项业务办理过程中甲方所产生的所有负债金额的___%,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为本协议有效期限。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此次业务过程中,由乙方代为完成的委托事项分为前后两种业务办理形式综合进行。业务详细流程规范依照《专项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中内容所述条款进行。

  五、业务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金及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垫资缴纳。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好所有缴费凭证,首期业务办理完成后,甲方应将乙方所垫所有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或以转账形式存至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金管理账户。

  六、本协议终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剩余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自身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

  第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10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企联融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XXXXXXXX;户名:XXXXXX;帐号:XXXXXXXXXX。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贷款协议12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 作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龋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银行分理处开立的 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章

委托贷款协议1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利于总行发放的_____________贷款的管理及收回,经甲、乙双方协商,就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放给_________厂(公司)贷款的管理,议定如下:

  一、乙方对所辖地区内要求向总行借款的企业,而向甲方提供包括企业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结构、经济效益、信誉状况和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调整说明书和贷款额度的.书面报告。

  二、甲方贷款后委托乙方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等。乙方要将企业上述情况按季以书面材料上报部行信贷部。如遇重大问题,立即报告甲方。

  三、乙方协助甲方按时收取贷款本息。贷款按期结算后,三天内由乙方以电汇方式上划总行。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甲方按利息总收入的1‰付给乙方委托管理费。

  四、企业在使用借款期间,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甲方授权乙方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息的70%上交总行。

  五、贷款到期前,乙方督促企业做好归还贷款本息工作。如遇企业客观原因要求展期,乙方应在贷款到期前5天将书面报告转达甲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1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一、委托代办事项

  甲方因购买位于xxxxxxx房屋的需要,现委托乙方办理以上房屋低押按揭贷款事宜的相关手续。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房屋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预付办理抵押贷款办证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委托代理拥金的收费标准和期限

  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自身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

  四、其它约定(此约定需双方另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协议15

  借 款 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综合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乙方为甲方从银行贷款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融资贷款尽量接近 万元整(最后以乙方推荐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贷款期限:

  根据银行政策和银行协商;贷款性质:根据银行相关政策确定;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银行利率。

  三、综合服务费:按贷款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做为综合服务费或顾问费(不含评估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与银行面签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的50%,在房交所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到帐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综合服务费等,否则视为违约。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依约获得该笔融资贷款。

  2、甲方按银行规定用途使用该笔贷款。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 (位置: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M2)作为抵押物。

  2、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配合银行及乙方办理相关融资贷款手续。

  3、此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销该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销该合同,甲方预交给乙方的综合服务费全额不退且视为违约,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融资不能办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违约,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交纳的服务费。

  4、其他抵押物状况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依约获取相应综合服务费;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给相应金融机构后,在可融资能成功情况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沟通融资成功,单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约或以任何借口避开乙方,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相应的综合服务费,同时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保证和甲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2、保证甲方能够在金融机构贷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规定时,乙方有义务提供担保,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在金融机构融资。

  六、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

  1、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综合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现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借款综合服务,在签定本《贷款融资服务合同》时,须预交 ¥: 元(大写: ),预交费用按借款标的应收综合担保服务费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还甲方全部预交费用。

  八、评估公司对甲方抵押物出评估报告书之后,甲方必须提前支付评估费领取评估报告书。

  九、房交所抵押登记费、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公证费、印花税费、工本费等费用甲方必须提前结清,乙方才通知银行下款给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垫资的情况,甲方必须提前报告方式与乙方沟通,乙方给甲方垫资费用为 元,大写: 元,双方协商约定的.垫资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 元,双方约定的垫资服务费甲方必须提前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后为不可撤销委托,若因甲方单方解除委托,甲方所交预付款全部扣除作为乙方前期服务费,且乙方有追偿其它损失费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同时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委托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借款。授权委托权限、范围、期限为代为办理到金融机构贷款,期限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晓乙方的相关规定及沟通结果。

  3、甲方保证无信用污点及未还借款;

  4、甲方给予乙方的资料及证件为合法真实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造成融资服务停滞或银行否单,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且安全合法,否则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6、甲方已知晓借款用途,不得违规乱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抵押物清单;

  6、抵押物权属证明;

  (如有合同附件,请在相应的附件后作上标识)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 本次融资顾问服务的承诺融资期限为 年 月 日之前,若 到期时还未能成功融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不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的预交费用,甲方不承担本次融资顾问服务的任何费用。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现 住 址: 公司地址:

  固 话: 公司电话:

  手 机: 经办人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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