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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绿化合同

时间:2023-05-25 11:03:4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工程绿化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绿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绿化合同15篇

工程绿化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方米42.92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50日内。

  第三条工程延误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确保施工面,现场做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验收

  1、苗木栽植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作业,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

  2、、土建工程及换土工程要按图施工。苗木质量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第七条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35%第三期付款:20_年苗木成活率验收合格后付5%

  第八条工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第九条有关补充协议和补充合同

  第十条争议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10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 年8月20日开工, _____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2

  甲方: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

  一、工程名称:

  _____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武汉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 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85.00),合计人民币 元,(: )。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 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 3-15c,灌木80-100c,色块30-40c,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 工程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 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____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4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绿化工程常识

  基于一般的常识,应当说,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有其相似的一面。这里所说的相似,指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方面的建筑材料相同,及由此所套用的施工规范相同。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着土建部份。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份的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管理人员,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土建部份的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土建方面的专业人员。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质的区别。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独有的特点。

  1、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2、“三分钟七分管”,而且,种是短暂的,管是长期的。只有进行不间断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这就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

  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4、除大的公园建设项目外,一般来说,园林绿化工程均作为建筑配套附属工程出现,其规模较小,而且工程量分散不便于监督管理。处于这样的情况,有两种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标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更使管理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二是因为工程量小分散、战线长,往往使工程管理顾此失彼,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钻空子,做手脚,极难全面控制工程质量。上述现象对业主来说可能无所谓,可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来说却增加了很大压力,从目前看是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

  5、园林绿化工程的植物材料,其市场价格浮动比较大,难以准确把握;其栽植劳动定额,国家目前沿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各地的计算法也不很一致。有人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利润丰厚、风险不大,于是出现了“挂靠”现象。其结果是,一旦中标,付给出面招投标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便由他们自行组织管理施工。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五大员”迟迟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施工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资料都不清楚。试想,这样的施工,哪能确保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再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图省事,以收取一定的比例费用,干脆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剥皮”现象。这种现象同样会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造成较大的危害。

工程绿化合同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2.1养护范围:,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附件1)。

  2.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更换、补植□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改良

  □中耕除草□花坛花境布置□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水体清淤□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1)保证博物馆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其他节日的花草摆放工作,数量及要求详见《绿化、美化管理细则》;

  (2)按年500盆盆花标准,保证博物馆各办公室花木摆放及更换养护。

  (3)园区各道路及广场按照节假日摆放盆花10000盆,日常按照甲方的需求摆放,并进行美化。

  2.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书面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进场后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2.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4.1养护质量

  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双方还约定以下标准:

  a.《xxx博物院园林养护管护标准》(附件2);

  b.《xxx博物院绿化、美化管理细则》(附件3);

  c.《xxx博物院绿化养护管理技术细则》(附件4)。

  4.2养护考核

  4.2.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4.2.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2.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依照《xxx博物院绿化工作奖惩办法》(附件5)执行。

  4.2.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指定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5.1.2对乙方进馆人员登记备案,对不符合进馆工作人员有拒用权。

  5.1.3负责指定施养护所需水、电的接驳地点,由乙方自行连至施工场。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1.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办公场所和材料、工具存放间、车库、苗木繁育场所及温室花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1.5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甲方各部门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保障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5.1.6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

  5.1.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5.1.8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标准、奖惩办法,监督甲方的养护工作,年底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对乙方进行奖惩。

  5.1.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5.2.2根据合同约定,自行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5.2.3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指挥,不得对甲方工作造成障碍或不便。

  5.2.4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5.2.5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2.6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5.2.7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2.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修剪、施肥、缺陷修补、购置花木、盆景等应征询甲方意见。

  5.2.9教育员工注意仪容仪表,礼貌待客,爱护甲方文物和设施。

  5.2.10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养护方案及调整

  6.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6.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

  6.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7.1一般要求

  7.1.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应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投入人身保险。无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7.2安全防范

  7.2.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7.2.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iso农药使用管理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环境保护

  7.3.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7.3.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7.3.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7.3.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7.4事故处理: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责任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8.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甲方于支付乙方最后一笔款项时一并将履约保证金退还。

  8.2合同价款

  8.2.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8.2.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8.3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8.3.1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

  第二季度满并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

  第二季度满并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

  养护期满后个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8.3.2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除首次付款外,每次付款甲方对乙方上一个季度的绿化养护管理质量作出评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1.2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如上级各项检查中提出绿化养护责任问题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按

  元/次的标准进行罚款,处罚金额从当期承包费中扣除。

  9.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9.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绿化合同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有效工期4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按照贵州省20__定额及铜仁市当地信息价、人价调差或市场询价方式计价,计价主材下浮8%。

  六、承包人对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本项目实行工程师监理制发包人应在施工程施工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位、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批准。

  专用条款

  一、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有

  二、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址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按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安表计量实收。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

  三、承包工作

  (1)需由建设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总承建。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十五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表。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工程进度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如果发生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未交工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交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给发包人。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加强施工人员社会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时为工人办理劳动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有欠款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由此牵连到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建筑业规定不得使用的劳力。乙方使用的劳力其工资、劳保、福利、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承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劳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到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措施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暂停施工

  监理工程师认可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出来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完成工程量的60%拨付进度付款,;第二次付款:竣工审计结束后(审计时间在工程完工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剩余的20%。如延期付款,由发包方按应付款的4%/天计息追加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每拖延一天赔付乙方损失1000元—20__元每天,但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同时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由于乙方质量安全事故、延误工期、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工程量只能按50%折价计算。

  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不得以本项目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担保赊欠材料及借、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此行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另择承包人和施工队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5、若由于乙方工期、安全、质量等诸多原因造成被罚款或者承担违约金,乙方同时要向甲方承付同等的罚金或违约金,甲方可以优先在工程款中扣划。

  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部分或者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万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时缴纳贰万元,乙方进场后顺利施工10个工作日缴纳壹拾捌万元整。

  2、乙方进场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未经事宜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或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竣工后,乙方的临时设施、剩余材料不能作为抵交甲方的综合费用。

  4、本协议约定的权力、义务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7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

  共_____个工作日。

  议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_______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_______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_____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_______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_____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_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_____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_____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_____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_____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_____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方保存_____份,承包方保存_____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工程绿化合同9

  甲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 )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 ),小区( )公共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二00 年 月 日起即安排 人进行入 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绿化管养标准

  2、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

  3、绿化管养质量检查评分表

  4、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

  5、绿化养护报价表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公司

  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 公司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绿化合同10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 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加以解决。

  第一条: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数量。

  1、工程地点:含山县永城时代广场

  2、工程项目:永城时代广场绿化工程。

  3、工程数量:参照附表,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栽、包活。甲方无偿提供水电以及安保支持。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

  工程造价及预算参见附表《永城时代广场绿化苗木价格表》。

  1、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按工程总造价80%的工程款,在第一年养护期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90%,在第二年养护期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95%,余款在三年养护期结束后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保、施工监理以及双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及安保:本工程为创优工程。甲方按照创优的要求来组织工程的实施,乙方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施工技术、规范操作,精心组织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自行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予以看管保护,组织夜间巡视。充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否则所带来的苗木质量和数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3、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由甲方委派的工地代表负责。乙方应认真接受监理,切实处理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监理不得在乙方无过失的情况下干扰乙方的施工,否则所引发的一系列责任由甲方负责。

  4、 甲方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作好安保的同时,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水、电支持,否则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工程质量及连带问题如苗木死亡,由甲方自行负责。

  5、 乙方的责任。按照合同书的要求施工,做好苗木的准备工作,不偷工减料、不浪费。把握好工程进度,精心组织技术人员施工。确保乔木成活率100%,小灌木及草坪成活率95%。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为期三年的工作。

  第五条:竣工交验与接收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协同甲方验收。交验的项目及质量以甲方单位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提供交验项目全部工程明细表及工程数量规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乙方的责任致使工程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无尝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准,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负责。

  2、 因甲方的责任致使工程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如工期延长等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在延长的施工期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和额外支出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附则

  1、 理工程日常工作事宜。

  2、 本工程由甲方指定乙方承包,乙方不得转包。

  3、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个执三份。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后,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协议。

  5、 本合同自双方盖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给甲方,在接受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所有苗木款项之日后字失效。

  6、 合同附带《永城时代广场绿化苗木价格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绿化合同1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280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 (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

  绿化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为明确本工程甲、乙方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地点和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国道东段路两侧绿化工程。

  第二条:下列文件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在合同实施间,甲方和乙方签定的其他协议。

  2、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由甲方提供的绿化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及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绿化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保养护、包成活率、包安全。

  3、工程造价:按中标价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叁拾柒元伍角(¥266137.50元)签定合同(附工程量清单),苗木单价一次性包死,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计算。

  4、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以甲方代表的签证为依据按实调整。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 至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安全:

  1、工程质量的施工、检验和评定,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江苏省建委文件苏建园(XX)204号《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城市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XX)等。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书和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3、乙方应积极认真地编制施工方案,与开工日前报甲方审定,乙方评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和施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4、设计变更需经甲方签字认可方能生效,乙方应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5、苗木起挖、装卸、运输、堆放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

  6、栽植过程中把握好开塘、栽植、浇水等工作的质量关。

  第六条:材料组织供应的要求:

  1、所有苗木由乙方自行组织供应,乙方进场的苗木符合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2、苗木进场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迅速进场。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1、工程价款的.支持: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50%,XX年底12月30日前付清工程总价的30%,XX年5月底前付工程总价的20%。

  2、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先组织进行自检。

  3、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竣工报告后10天内,甲方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附则:

  1、本工程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一切施工便利条件,如:电、水等、地方矛盾协调。

  3、缺陷责任期: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一年。

  4、在缺陷养护期内,承包人及时做好保洁、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护,修剪整技,浇水补湿、补栽等一系列养护管理,确保成率达98%。

  5、在缺陷养护期内,发生汽车压坏苗木、人员故意损坏、盗窃等事宜,一切由甲方解决,乙方协助,费用有甲方一次付清。

  6、本工程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本工程一式两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绿化合同1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对乙方提供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必须在适合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

  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未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转让:合同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绿化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____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______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标准:____《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_____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______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初验合格。

  2、初验合格后,满______个月进行交工验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现生长之势。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提供可用于施工的场地及种植苗木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甲方对苗木计划和进场材料的验收应积极配合,原则当日确认,以确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例如:____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苗木的采购、运输环节需办理批文等有关手续的.申办)。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施工,并确保种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种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补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种植苗木,如擅自种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4)种植须符合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5)乙方要服从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强台风、暴雨造成延误的天数不计入施工期内。

  2、在施工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合提出赔偿。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乙方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双方代表现场签收的文件及资料均为有效文件。

  2、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满,余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原则另行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代 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14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绿化合同15

  发包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xx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xxx元整;(小写):xxx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

  xxx

  账 号: 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年 月日

  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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