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

时间:2023-06-03 16:07:3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转包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包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转包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转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南省大通湖区深湘木业扩建工程的主车间的钢结构部分(钢屋架、屋面、防水)转包给乙方。

  3、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达到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甲方转包个乙方的工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含二期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价款 元/平方计算(包工包料)。

  4、 方式:按照甲方与深湘木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拨款方式拨付。 乙方必须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如果甲方不能在60个工作日内开工,必须一次性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承租方)

  为本村土地得到更好地开发利用对村民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经村委同意,甲方同意将自己在_____-村村民处租赁的土地全权转包给乙方(以村民签章后土地承包合同为准)。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的土地合计_________亩(以村民签章后土地承包合同为准),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甲方与村民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终止理由、时间为止。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所有与村民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权利、义务全权转给乙方。

  2.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原土地持有村民,由村民向乙方收取租赁费。乙方自合同生效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甲方与村民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日为准,承包费为每亩_____元,(大写 _________ 整)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

  4.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当地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非政府行为或甲方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向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5.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将土地恢复原貌。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村民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3‰交纳滞纳金。

  五、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河北省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名称如有变更,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五、附件

  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原件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证明方: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转包合同 篇3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4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据3.2、3.3、3.4、3.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工程师的权力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现场管理代表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报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转包合同 篇4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 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为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

  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

  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转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江县康复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开江县普安镇九十坎社区。

  3、工程量: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发生工程量变更时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

  4、分包工种和方式:应做的全部,实行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2、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3、工程总时间:110天

  第三条、清单单价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装修质量按装修行业标准执。

  2、所有阴/阳角的验收标准为横平竖直。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程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协调装饰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约后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2、按工期、按质量如期完成工程。

  3、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

  4、工程交付时对室内外的`材料、垃圾要清扫干净。

  第六条、文明施工

  1、施工材料整齐堆放。

  2、保持现场卫生。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施工法则施工,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医疗费在30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3000以上超出部分乙方承担30%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现场确认的意见,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为依据。

  2、隐蔽工程施工,需由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7天内进行签字确认。

  4、如质量不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补建或返修补充后再验收,知道符合要求为止。

  5、最后验收为合格竣工期。

  第九条、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工程延期责任

  1、工期按期竣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惩。

  2、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罚乙方每天300元。

  3、罚金在竣工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款的95%,余款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对员工的付款须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各掌控。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材料的使用做到合理使用原材料,损耗不得超过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保证为元整,无利息)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若甲方违约将无条件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

  一、甲方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工具,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达不到合约质量标准的,乙方支付甲方同等工程量价款3%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返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施工明细及验收记录表做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包合同 篇6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应于20_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3种方式计算:

  1.每年每亩支付(实物名称)xx公斤,xx公斤。

  2.每年每亩支付人xx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出租价款近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20_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茺,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长率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x年xx月xx日

转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

  4、工程总价款:元。

  5、工程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乙方员工的人工费、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工人交通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设备消耗费、维修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天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或者发包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方案图、原材料等而被迫停工的。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图纸资料,但不提供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及施工机械;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用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乙方应确认原材料规格、质量,在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如乙方对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可及时向甲方提出备案;

  3、甲方指派人员或者由发包方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电源。

  5、开工前组织乙方负责人学习并熟悉图纸,参与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交底。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工程款后优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和后果,并无条件的清退出施工场地;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施工质量及工期达到甲方要求及验收标准。

  4、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机具及其相关耗材(如工具、机械等);由于乙方原因的停工、返工及材料、构件浪费及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责任,造成公安、环保、城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7、虽然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只和乙方形成劳动关系,施工人员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但是考虑到安全施工的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学习并熟悉图纸,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责任。

  五、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条款

  1、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50%后暂停(含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待工程通过业主方竣工验收并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工程款(含已支付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无法将工程正常交付业主使用,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费用中已包含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如发生伤、病、残、亡等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款的同时,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相关工人的`人工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工程款决算后,甲方扣除工程总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贰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若不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甲方将从质保金内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赔偿,扣完还不足以支付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进一步索赔);

  六、工程负责人及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指派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乙方施工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或擅离职守,否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5%的罚款。如确需更换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前取得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备案;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3、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新增(变更)工程量或项目,由甲方统一制定签证单,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量,由预算部签综合单价;签证单必须由项目经理、预算人员、总经理签字后签证单方能生效,否则该项签证无效;

  4、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同时应提供由工程部签字确认的书面质量意见;方可进行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由于野蛮施工或者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如:伤、病、残、亡等)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含质量保证金)后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5%的赔偿金;

  3、施工中若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造成怠工、误工,不服从正常管理,工期拖延、质量低下,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九、附则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合同附件:工程施工图、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中双方确认的单、证等书面材料,可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与本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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