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

时间:2023-06-04 19:10:2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选变更合同四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变更合同四篇

变更合同 篇1

  一、招标文件中,对于合同变更事项已做出明确规定的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往往包含着一些合同的变更条款,并约定了变更规则。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年版)关于变更和价格调整的规定中,对于招投标合同实质性的变更情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由于不可抗力、变更估价、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物价波动、法律变化等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从而引发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情况是被允许的,只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了相应变更条款,价款、工期等调整就可依据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变更。此种约定在招标活动开始时便公平公开的展现在每一位投标人面前,且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是正当的变更。

  二、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进行约定的,则下列内容应视为可以正当变更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社会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等。

  (二)意外事件,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由于不能抗拒不能预见的原因,因偶然因素引起的后果。

  (三)情势变更,当事人有理由因自身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本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此种情形下的变更,应当以下列情形为前提条件:

  1、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3、情势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有不可预见之性质;

  4、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如果建设工程中标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所依据的客观情形相比已发生了本质变化、当事人因经营状况恶化需要缩减预算、因物价暴涨、汇率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情况等情势变更情形,可以变更实质性条款。

  三、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只是加重中标方责任的

  在招投标活动公平合理开展的前提下,招标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标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的,且此种更改只是加重中标人责任的,这种更改应视为正当。如:折减工程款、工程尾款的延期给付、缩减工程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加长工程保修期等。因为此种情形之下变更之后的结果,对中标人的要求更加严苛,并非出于招标方与中标方相互约定以非法牟取中标方中标为目的的。同时这也不会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因为在评标过程中,中标方的投标方案已经是众多投标方案中最为优化的。因方案自身的优化夺取中标显然是合理的中标。其他中标人在招标中尚且不能胜过中标人,在加重中标人责任时,就更无法与中标人竞争了。此种变更不会剥夺其他投标人的商业机会,应属于合理情形下的变更,应当被法律所允许。一个工程中标后,招标文件载明按照完成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意按照完成产值的70%支付进度款。这显然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是这样的约定被认定无效显然不妥。

  四、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导致合同造价的降低或者需要更改方案

  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因考虑不周或者受限于编制招标文件人员的专业水平,招标文件总会有一些瑕疵甚至是错误,例如,因招标人的专业水平所限,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土方大开挖的方式进行土方开挖,可承包人经过现场踏勘,发现工地周边均是密集的高楼,若采用土方大开挖的方式施工,可能导致周边的高楼坍塌,为了保障周边住户安全,承包人提出更改施工方案,但需要增加成本,这显然变更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但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施工根本不可行,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变更合同 篇2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

  我们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______________等原因,现根据《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似对原劳动合同的第______条第______款第____项的内容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是否同意变更,请于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

  20xx年xx月xx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20xx年xx月xx日发出的'《变更劳

  动合同通知》。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

  因为_______________ 原因,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内容主要有: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请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单位(职工)盖章或签: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合同 篇3

  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合干销售?并且调动岗位要协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单位就发出一份通知书,宣布他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双方于是发生争议。李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因此,本案中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变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单位私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会导致最后的变更无效。

变更合同 篇4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号: ,下称“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XXX现修改为:XXX

  2、原合同条款:XXX现修改为:XXX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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